第22章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程序之二——京师案件审理程序(2)
-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 那思陆
- 5893字
- 2015-03-11 15:55:31
《大明律》第362条(现禁囚不得告举他事)后段禁止上述四类人控告,系因老、幼、废疾(即笃疾)及妇人犯罪俱得收赎或免刑。《大明律》第21条(老小废疾收赎)规定:“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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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第362条(现禁囚不得告举他事)后段禁止上述四类人控告,系因老、幼、废疾(即笃疾)及妇人犯罪俱得收赎或免刑。《大明律》第21条(老小废疾收赎)规定:“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