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视图布局

在进行二维产品设计的过程中,在有的时候可能为了多角度观察一个对象而需要同时用到一个对象的多个视图,如图2-58所示的示例,这便要应用到视图布局设置功能。用户创建视图布局后,可以在需要时再次打开视图布局,并可以进行保存、修改、删除视图布局等操作。

图2-58 同时显示多个视图

视图布局设置的命令集中在菜单栏的“视图”→“布局”级联菜单中。该级联菜单中的命令功能说明如表2-12所示。

表2-12 视图布局设置的相关命令

下面简要地介绍视图布局的3种常见操作。

1.新建视图布局

新建视图布局的操作方法如下。

(1)在菜单栏中单击“视图”→“布局”→“新建”命令,打开如图2-59所示的“新建布局”对话框。此时系统提示选择新布局中的视图。

图2-59 “新建布局”对话框

(2)指定视图布局名称。在“名称”文本框中输入新建视图布局的名称,或者接受系统默认的新视图布局名称。默认的新视图布局名称是以“LAY#”形式来命名的,#为从1开始的序号,后面的序号依次加1递增。

(3)选择系统提供的视图布局模式。在“布置”下拉列表框中可供选择的默认布局模式有6种,如图2-60所示,从“布置”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所需要的一种布局模式,例如选择L4视图布局模式。

图2-60 选择视图布局模式

(4)修改视图布局。当用户在“布置”下拉列表框中选择一个系统默认的视图布置模式后,可以根据需要修改该视图布局。例如,选择L4视图布局模式后,想把正等测视图改为正二测视图,可在“新建布局”对话框中单击“正等测视图”按钮,接着在视图列表框中选择“TFR-TRI”,此时“正二测视图”显示在视图列表框下面的小方格按钮中,如图2-61所示,表明已经将正等测视图改为正二测视图了。

图2-61 修改视图而已示例

(5)在“新建布局”对话框中单击“确定”按钮或“应用”按钮,从而生成新建的视图布局了。

2.替换布局中的视图

新建视图布局后,如果不满意,还可以替换布局中的视图。要替换布局中的视图,需要在菜单栏中单击“视图”→“布局”→“替换视图”命令,系统弹出如图2-62所示的“要替换的视图”对话框。在该对话框的视图列表中选择要替换的视图名称,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替换视图用…”对话框,如图2-63所示,从中选择要放在布局中的视图,单击“确定”按钮,即可替换布局中的选定视图。

图2-62 “要替换的视图”对话框

图2-63 “替换视图用…”对话框

3.删除视图布局

创建好视图布局之后,如果用户不再使用它,那么可以将该视图布局删除。注意:只能够删除用户定义的不活动的视图布局。

要删除用户定义的不活动的某一个视图布局,需要在菜单栏中单击“视图”→“布局”→“删除”命令,打开如图2-64所示的“删除布局”对话框。在该对话框的视图列表框中选择要删除的布局,然后单击“确定”按钮即可。如果要删除的视图布局正在使用,或者没有用户定义的视图布局可删除,那么单击“视图”→“布局”→“删除”命令时,将弹出一个“警告”对话框来提醒用户,如图2-65所示。

图2-64 “删除布局”对话框

图2-65 “警告”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