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准风月谈(1)

前记

自从中华民国建国二十有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自由谈》的编者刊出了“吁请海内文豪,从兹多谈风月”的启事以来,很使老牌风月文豪摇头幌脑的高兴了一大阵,讲冷话的也有,说俏皮话的也有,连只会做“文探”的叭儿们也翘起了它尊贵的尾巴。但有趣的是谈风云的人,风月也谈得,谈风月就谈风月罢,虽然仍旧不能正如尊意。

想从一个题目限制了作家,其实是不能够的。假如出一个“学而时习之”的试题,叫遗少和车夫来做八股,那做法就决定不一样。自然,车夫做的文章可以说是不通,是胡说,但这不通或胡说,就打破了遗少们的一统天下。古话里也有过:柳下惠看见糖水,说“可以养老”,盗跖见了,却道可以粘门闩。他们是弟兄,所见的又是同一的东西,想到的用法却有这么天差地远。“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好的,风雅之至,举手赞成。但同是涉及风月的“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呢,这不明明是一联古诗么?

我的谈风月也终于谈出了乱子来,不过也并非为了主张“杀人放火”。其实,以为“多谈风月”,就是“莫谈国事”的意思,是误解的。“漫谈国事”倒并不要紧,只是要“漫”,发出去的箭石,不要正中了有些人物的鼻梁,因为这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幌子。

从六月起的投稿,我就用种种的笔名了,一面固然为了省事,一面也省得有人骂读者们不管文字,只看作者的署名。然而这么一来,却又使一些看文字不用视觉,专靠嗅觉的“文学家”疑神疑鬼,而他们的嗅觉又没有和全体一同进化,至于看见一个新的作家的名字,就疑心是我的化名,对我呜呜不已,有时简直连读者都被他们闹得莫名其妙了。现在就将当时所用的笔名,仍旧留在每篇之下,算是负着应负的责任。

还有一点和先前的编法不同的,是将刊登时被删改的文字大概补上去了,而且旁加黑点,以清眉目。这删改,是出于编辑或总编辑,还是出于官派的检查员的呢,现在已经无从辨别,但推想起来,改点句子,去些讳忌,文章却还能连接的处所,大约是出于编辑的,而胡乱删削,不管文气的接不接,语意的完不完的,便是钦定的文章。

日本的刊物,也有禁忌,但被删之处,是留着空白,或加虚线,使读者能够知道的。中国的检查官却不许留空白,必须接起来,于是读者就看不见检查删削的痕迹,一切含胡和恍忽之点,都归在作者身上了。这一种办法,是比日本大有进步的,我现在提出来,以存中国文网史上极有价值的故实。

去年的整半年中,随时写一点,居然在不知不觉中又成一本了。当然,这不过是一些拉杂的文章,为“文学家”所不屑道。然而这样的文字,现在却也并不多,而且“拾荒”的人们,也还能从中检出东西来,我因此相信这书的暂时的生存,并且作为集印的缘故。

一九三四年三月十日,于上海记。

夜颂

游光

爱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者,怕光明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深夜,在日下和在灯前,常常显得两样。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画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她是初学的时髦,假如长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将使她碰着“没落”的命运。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缓开足的马力,吐一口气,这时之觉得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前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而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六月八日。)

丰之余

两三月前,报上好象登过一条新闻,说有一个卖报的孩子,踏上电车的踏脚去取报钱,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电车又刚刚走动,一时停不住,把孩子碾死了。

推倒孩子的人,却早已不知所往。但衣角会被踹住,可见穿的是长衫,即使不是“高等华人”,总该是属于上等的。

我们在上海路上走,时常会遇见两种横冲直撞,对于对面或前面的行人,决不稍让的人物。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入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倘不让开,他就会踏在你的肚子或肩膀上。这是洋大人,都是“高等”的,没有华人那样上下的区别。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不管被推的人是跌在泥塘或火坑里。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他坐电车,要坐二等所改的三等车,他看报,要看专登黑幕的小报,他坐着看得咽唾沫,但一走动,又是推。

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出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旧历端午,在一家戏场里,因为一句失火的谣言,就又是推,把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踏死了。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也还要廓大开去。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

“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些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六月八日。)

二丑艺术

丰之余

浙东的有一处的戏班中,有一种脚色叫作“二花脸”,译得雅一点,那么,“二丑”就是。他和小丑的不同,是不扮横行无忌的花花公子,也不扮一味仗势的宰相家丁,他所扮演的是保护公子的拳师,或是趋奉公子的清客。总之:身分比小丑高,而性格却比小丑坏。

义仆是老生扮的,先以谏诤,终以殉主;恶仆是小丑扮的,只会作恶,到底灭亡。而二丑的本领却不同,他有点上等人模样,也懂些琴棋书画,也来得行令猜谜,但倚靠的是权门,凌蔑的是百姓,有谁被压迫了,他就来冷笑几声,畅快一下,有谁被陷害了,他又去吓唬一下,吆喝几声。不过他的态度又并不常常如此的,大抵一面又回过脸来,向台下的看客指出他公子的缺点,摇着头装起鬼脸道:你看这家伙,这回可要倒楣哩!

这最末的一手,是二丑的特色。因为他没有义仆的愚笨,也没有恶仆的简单,他是智识阶级。他明知道自己所靠的是冰山,一定不能长久,他将来还要到别家帮闲,所以当受着豢养,分着余炎的时候,也得装着和这贵公子并非一伙。

二丑们编出来的戏本上,当然没有这一种脚色的,他那里肯;小丑,即花花公子们编出来的戏本,也不会有,因为他们只看见一面,想不到的。这二花脸,乃是小百姓看透了这一种人,提出精华来,制定了的脚色。

世间只要有权门,一定有恶势力,有恶势力,就一定有二花脸,而且有二花脸艺术。我们只要取一种刊物,看他一个星期,就会发见他忽而怨恨春天,忽而颂扬战争,忽而译萧伯纳演说,忽而讲婚姻问题;但其间一定有时要慷慨激昂的表示对于国事的不满:这就是用出末一手来了。

这最末的一手,一面也在遮掩他并不是帮闲,然而小百姓是明白的,早已使他的类型在戏台上出现了。

(六月十五日。)

偶成

苇索

善于治国平天下的人物,真能随处看出治国平天下的方法来,四川正有人以为长衣消耗布匹,派队剪除;上海又有名公要来整顿茶馆了,据说整顿之处,大略有三:一是注意卫生,二是制定时间,三是施行教育。

第一条当然是很好的;第二条,虽然上馆下馆,一一摇铃,好象学校里的上课,未免有些麻烦,但为了要喝茶,没有法,也不算坏。

最不容易是第三条。“愚民”的到茶馆来,是打听新闻,闲谈心曲之外,也来听听《包公案》一类东西的,时代已远,真伪难明,那边妄言,这边妄听,所以他坐得下去。现在倘若改为“某公案”,就恐怕不相信,不要听;专讲敌人的秘史,黑幕罢,这边之所谓敌人,未必就是他们的敌人,所以也难免听得不大起劲。结果是茶馆主人遭殃,生意清淡了。

前清光绪初年,我乡有一班戏班,叫作“群玉班”,然而名实不符,戏做得非常坏,竟弄得没有人要看了。乡民的本领并不亚于大文豪,曾给他编过一支歌:

“台上群玉班,

台下都走散。

连忙关庙门,

两边墙壁都爬塌(平声),

连忙扯得牢,

只剩下一担馄饨担。”

看客的取舍,是没法强制的,他若不要看,连拖也无益。即如有几种刊物,有钱有势,本可以风行天下的了,然而不但看客有限,连投稿也寥寥,总要隔两月才出一本。讽刺已是前世纪的老人的梦呓,非讽刺的好文艺,好象也将是后世纪的青年的出产了。

(六月十五日。)

谈蝙蝠

游光

人们对于夜里出来的动物,总不免有些讨厌他,大约因为他偏不睡觉,和自己的习惯不同,而且在昏夜的沉睡或“微行”中,怕他会窥见什么秘密罢。

蝙蝠虽然也是夜飞的动物,但在中国的名誉却还算好的。这也并非因为他吞食蚊虻,于人们有益,大半倒在他的名目,和“福”字同音。以这么一副尊容而能写入画图,实在就靠着名字起得好。还有,是中国人本来愿意自己能飞的,也设想过别的东西都能飞。道士要羽化,皇帝想飞升,有情的愿作比翼鸟儿,受苦的恨不得插翅飞去。想到老虎添翼,便毛骨耸然,然而青蚨飞来,则眉眼莞尔。至于墨子的飞鸢终于失传,飞机非募款到外国去购买不可,则是因为太重了精神文明的缘故,势所必至,理有固然,毫不足怪的。但虽然不能够做,却能够想,所以见了老鼠似的东西生着翅子,倒也并不诧异,有名的文人还要收为诗料,诌出什么“黄昏到寺蝙蝠飞”那样的佳句来。

西洋人可就没有这么高情雅量,他们不喜欢蝙蝠。推源祸始,我想,恐怕是应该归罪于伊索的。他的寓言里,说过鸟兽各开大会,蝙蝠到兽类里去,因为他有翅子,兽类不收,到鸟类里去,又因为他是四足,鸟类不纳,弄得他毫无立场,于是大家就讨厌这作为骑墙的象征的蝙蝠了。

中国近来拾一点洋古典,有时也奚落起蝙蝠来。但这种寓言,出于伊索,是可喜的,因为他的时代,动物学还幼稚得很。现在可不同了,鲸鱼属于什么类,蝙蝠属于什么类,就是小学生也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倘若还拾一些希腊古典,来作正经话讲,那就只足表示他的智识,还和伊索时候,各开大会的两类绅士淑女们相同。

大学教授梁实秋先生以为橡皮鞋是草鞋和皮鞋之间的东西,那智识也相仿,假使他生在希腊,位置是说不定会在伊索之下的,现在真可惜得很,生得太晚一点了。

(六月十六日。)

“抄靶子”

旅隼

中国究竟是文明最古的地方,也是素重人道的国度,对于人,是一向非常重视的。至于偶有凌辱诛戮,那是因为这些东西并不是人的缘故。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满洲人“入主中夏”,不久也就染了这样的淳风,雍正皇帝要除掉他的弟兄,就先行御赐改称为“阿其那”与“塞思黑”,我不懂满洲话,译不明白,大约是“猪”和“狗”罢。黄巢造反,以人为粮,但若说他吃人,是不对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两脚羊”。

时候是二十世纪,地方是上海,虽然骨子里永是“素重人道”,但表面上当然会有些不同的。对于中国的有一部分并不是“人”的生物,洋大人如何赐谥,我不得而知,我仅知道洋大人的下属们所给与的名目。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黄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这在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抄者,搜也,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我从前年九月以来,才知道这名目的的确。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私心在侥幸的只是还没有被打着。洋大人的下属,实在给他的同胞们定了绝好的名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