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研究述评

黄承伟 覃志敏黄承伟,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副主任、研究员;覃志敏,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社会企业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由福利型社会向新自由主义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其在全球范围的扩展得益于全球化浪潮的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企业兴起于21世纪之后,近几年来学界对社会企业发展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从社会企业的概念内涵、特征、研究视角、研究框架、类型划分、实践探索等方面对其相关研究文献做了系统梳理。本文发现,学术界对社会企业概念内涵、特征、类型划分等已做了较为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而对社会企业实践机制与模式、法律与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相对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

关键词 社会企业 准社会企业 第三部门 社会服务 小额贷款

 

社会企业作为一种新的企业模式,在20世纪中后期兴起,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成长。社会企业由于兼具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双重特性,被认为是当下解决社会问题的组织创新形式,受到广泛关注。

社会企业领域广泛,在社会组织以市场机制获取收入来源、小额信贷、以解决失业问题为目的的合作创业等方面尤为突出Janelle A. Kerlin(ed.), Social Enterprise: A Global Comparison, Lebanon, NH: Tufts University Press, 2009.。近年来,社会企业在农村扶贫、就业、公共产品、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社区重建等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Alex Nicholls,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New Models of Sustainable Social Chan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受西方影响,社会企业于21世纪初在中国兴起,与其相关的实践探索和学术研究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学者们尤其是国内国内指的是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者关于社会企业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系统梳理,有助于了解国内社会企业研究的整体进展,加深对社会企业的理解,促进社会企业发展。

一 社会企业的概念内涵和特征

(一)社会企业的概念内涵

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概念的提出,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一般认为社会企业概念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4年在一份报告中首次提出,并在1999年提出更为完善的定义,即“任何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私人活动,它依据的是企业战略,但其目的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而且它具有一种为社会排挤和失业问题带来创新性解决办法的能力”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社会企业》,载于王思斌主编《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二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虽然社会企业实践在西方国家已存在20多年或者更长时间,但由于西方各国对社会企业认识及实践上的差异,无论是在学术领域还是在实践部门,对社会企业的理解远没有形成共识。Janelle A. Kerlin(ed.), Social Enterprise: A Global Comparison, Lebanon, NH: Tufts University Press, 2009.在欧洲,更多的是从社会经济范畴来定义社会企业。Antonio Thomas认为社会企业是第三部门的要素之一,是社会经济的另一种形式。欧洲委员会将社会企业视为合作社与非营利组织的交叉组织,是劳动者合作社与生产型非营利组织的混合体。在美国,对社会企业的理解侧重于“社会企业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ship),即为社会利益而实践的企业行为。如:Dennis R. Young认为,社会企业以促进社会进步或对公共财政有所贡献为目标,采用的是企业方案;J. Gregory Dees将社会企业视为在纯慈善组织(非营利组织)与纯营利组织(私人企业)之间的连续体,即著名的“社会企业光谱”赵莉、严中华:《国外社会企业理论研究综述》,《理论月刊》2009年第6期。

进入21世纪后,国内关于社会企业的研究开始出现并日益增多,但与国外丰富的研究成果相比,国内研究不论是规模还是深度上都处于起步阶段。学界对社会企业概念的界定也远未达成共识。学者们从各自的研究领域、研究优势为社会企业做了不同的界定。

综合来看,国内学者对社会企业的界定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将社会企业视为“第三部门”的经济社会范畴,强调社会“第三部门”组织(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运用商业模式解决社会问题、提供社会服务或福利参见俞可平《序言:发展社会企业,推进社会建设》,《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增刊2)2007年第11期;丁开杰《从第三部门到社会企业:中国的实践》,《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增刊2)2007年第11期;时立荣《转型与整合:社会企业的性质、构成与发展》,《人文杂志》2007年第4期;朱晓红《社会企业:北京市构建节能型社会的创新机制》,《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二类将社会企业界定为企业组织形态,强调其社会公益特性,即将企业社会责任内生于企业商业模式中,或者将其界定为将社会目标和商业活动结合起来的企业姜奇平:《新商业文明中的社会企业》,《互联网周刊》2010年第8期。;第三类则将社会企业视为介于非营利组织和企业之间的组织创新,具有边界模糊性,即它既处于企业的外围边缘,又处于纯粹公益组织的外围边缘,因此,社会企业既可以理解为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可以理解为非营利组织的一种特殊形式参见王名、朱晓红《社会企业论纲》,《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2期;潘小娟《社会企业初探》,《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7期;舒博《社会企业的崛起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沙勇《社会企业发展演化及中国的策略》,《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7期。

正是基于社会企业的这种模糊性,社会企业研究与发展中心在其2009年发布的《中国社会企业调查报告》中认为,对社会企业的定义可以采取一种比较宽泛的界定,即“如果组织采用商业模式和创新的资金筹集方法,并善于探索,整合一切可用的资源,无论是政府的资助、捐赠或是自己的商业运作,那么它就可以被视为社会企业”社会企业研究与发展中心:《中国社会企业调查报告》, 2009。

(二)社会企业的特性

尽管研究者对社会企业概念内涵的界定各不相同,但社会企业兼具社会公益性(又称为社会性或社会目标)和企业性(又称为经济性或经济目标)的双重特性却得到学者们的普遍认可。

1.社会企业的社会公益性

在借鉴、吸收西方学者社会企业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国内研究者对社会企业的社会公益属性的称谓各异(如社会价值、社会使命、社会目标/目的、社会性、公益性等),但表达的意思是明确而一致的。

综合来看,学者们对社会企业社会公益性特性的表述主要有三种:一是将社会企业的社会公益性等同于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如王名等人认为,社会企业具有非营利性组织的基本属性,即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志愿公益性王名、朱晓红:《社会企业论纲》,《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2期。。非营利性指社会企业将全部利润致力于解决相关社会问题和增加弱势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福利;非政府性指社会企业在决策上独立于政府,且在运作机制、管理结构等多个方面都不同于政府;志愿公益性指社会企业资源来源上包括一部分捐赠收入和一定的志愿者参与,服务面向于社区或社会弱势群体。二是从利润分配的角度来表述社会企业的社会公益性,即社会企业追求的不是股东和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而是解决社会问题、环境问题,以公益性社会服务为主要目标潘小娟:《社会企业初探》,《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7期。。三是从社会企业涉及范围来表述社会企业的社会公益性,认为社会企业承担着社会使命,组织本身所从事的事业带有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性质,范围涵盖扶贫、失业、残疾、教育、环保、治安、医疗等多个层面的社会问题参见时立荣《转型与整合:社会企业的性质、构成与发展》,《人文杂志》2007年第4期;高海虹《发展社会企业:改善公共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理论探讨》2011年第6期。

2.社会企业的企业性

社会企业的企业性,也被称为经济性、营利性等。在国内研究中,对于社会企业的企业性进行详细分析的不多,学者们使用了商业手段(模式)、企业化运作、市场机制等语句对企业性进行概括。部分学者对企业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如王名等人将社会企业的企业性概括为经营性、增值性和独立性三个互相联系的特征。经营性和增值性指社会企业通过其从事的经济活动为市场提供商品/服务并增加其附加值,社会企业创造利润并通过资本积累扩大财富规模;独立性指社会企业独立自主、自负盈亏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王名、朱晓红:《社会企业论纲》,《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2期。时立荣认为:社会企业的经济性在组织运作上表现为按照市场需求与竞争原则,追求企业获益,采取市场化、企业化运营机制去获得资源、自负盈亏;而经营性指社会企业产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面对市场直接以有偿收费的方式进行交换。时立荣:《转型与整合:社会企业的性质、构成与发展》,《人文杂志》2007年第4期。于立华将社会企业的企业性理解为社会企业企业化,即强调对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创新,不断向企业界学习、借鉴、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成果,注重自身竞争实力的培养,以期成为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具有独立资金来源的实体。于立华:《解读社会企业》,《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3.社会企业的其他特征

除了社会公益性和企业性两个基本特性外,国内学者还总结和归纳了社会企业的其他特征。如部分学者在总结国外关于社会企业特征研究的基础上,认为:社会企业在组织形式、组织目标、运营方式、价值创造等方面显示出非营利组织和纯商业组织相混合的特征;在组织形式上具有连续性,即社会企业是介于传统非营利组织和传统商业组织间的连续体;由于社会、文化、政治背景各异,社会企业组织形式因社会差异而具有多样性参见赵莉、严中华《国外社会企业理论研究综述》,《理论月刊》2009年第6期;舒博《社会企业的崛起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潘小娟认为除了社会公益性和企业性外,社会企业还具有实行社会所有制、拥有多元参与的治理结构、实施有限的利润分配等多个特征潘小娟:《社会企业初探》,《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7期。。金锦萍将维护环境的永续发展和文化的完整性,看成除了社会目标和经济性外,社会企业的第三个底线金锦萍:《社会企业的兴起及其法律规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4期。

二 社会企业的研究视角

(一)社会企业兴起的现实背景

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达,社会三大部门(即政府或政府组织为第一部门,市场或营利组织为第二部门,社会组织是政府和市场之外的领域,为第三部门)发育比较成熟。20世纪下半叶,西方国家由福利国家向新自由主义国家发展转型,政府缩减福利开支,为社会企业兴起提供了广阔空间。社会企业作为社会领域解决政府失灵和社会组织的志愿失灵的有效组织创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乃至全球都得到了迅速发展。

本文认为国内社会企业的兴起具有国内外双重因素。外部因素主要是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20世纪90年代以后,全球化浪潮进入新的发展高潮,社会企业借助全球化由西方向全球范围快速扩展。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在与国际接轨并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开放与快速发展,社会企业借助全球化力量得以兴起。内部因素主要是:进入21世纪后,我国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发展战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表明我国将社会建设摆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社会企业兼具社会公益性和企业性,发展社会企业是推动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以及促进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和现实需要。俞可平:《序言:发展社会企业,推进社会建设》,《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增刊2)2007年第11期。

(二)社会企业的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

1.社会企业的研究视角

社会企业在欧洲和美国的社会部门迅猛发展,引发了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社会企业相关研究迅速跟进。杨家宁等介绍了西方社会企业的研究视角,即领导视角、组织行为视角、社会转变视角、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参见杨家宁《社会企业研究述评》,《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杨家宁、陈健民《西方社会企业兴起的背景及其研究视角》,《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1期。

领导视角强调,社会企业家的个人特征、威望、能力等是社会企业员工形成公益奉献精神凝聚力的重要因素,而社会企业被视为在改革创新性社会领域中社会企业家的睿见及其付诸行动的结果。强调领导视角的西方研究者,主要从社会企业家的性质、作用来阐述社会企业,代表学者有Dennis R. Young、Waddock S.和J. E. Post等。

组织行为视角以非营利组织(NPO)转型为切入点,将社会企业视为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或形成新公益管理理念的创新,构建了社会企业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双重底线。这种创新,既体现在组织运作机制上,也体现于社会公益观念更新过程中。在组织运作机制创新方面,西方研究者通过传统组织理论研究,强调社会企业有别于非营利组织的商业化运作机制。在社会公益观念创新过程方面,西方研究者强调企业家精神对NPO公益价值理念的重塑作用,认为社会企业是以新的方式获取资源推动社会价值实现的过程。这一视角的研究者认为,社会企业的出现使NPO可以以社会企业模式实现经济活力化,为弱势群体提供发展机会。

社会转变视角强调应从社会变革过程来理解社会企业兴起,认为社会企业不仅是创新性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结果,更是社会变革的触发剂。社会企业产生社会影响从而变革社会的方式有:扩展服务覆盖范围;扩展功能进而影响主要利益相关者;促发其他有影响力行动者行动的改变,间接扩大社会企业影响力。

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将社会企业视为营利性企业在跨部门合作中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其体现出企业的社会投资、企业和NPO战略合作两种形式。

王名等人具体阐述了国内学者研究社会企业的三种视角,即公益视角、营利视角、文化视角。王名、朱晓红:《社会企业论纲》,《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2期。公益视角从社会企业追求公益目标出发,将社会企业视为非营利组织获取资源和生存发展的制度以及组织模式的创新。营利视角强调社会企业的经济特性的相关研究,如:丁元竹将社会企业视同于企业,认为社会企业减少了交易成本丁元竹:《软实力 社会企业 社会创新——美国当前发展中几个值得关注的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经济导报》2005年1月18日,第2版。;夏绪梅指出社会企业是一种社会创新的企业形式夏绪梅:《社会企业——一种社会创新的企业形式》,《企业活力》2009年第9期。。文化视角突出强调社会企业的文化功能,将社会企业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强调作为理念、价值观或精神存在的社会企业。文化视角将社会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相结合,认为社会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不断增强,开始将更多的社会责任纳入股东利益的评价体系,而其中具有强烈公益意识并努力践行公益文化价值理念的企业家被认为是社会企业家。

2.社会企业的分析框架

对社会企业的分析,国内学者主要借鉴西方研究者的分析框架,并进行了一定的创新。西方学者研究社会企业主要是基于“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的三部门分析框架来解释社会企业的兴起,即将社会企业的兴起与发展看作是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第三部门的志愿失灵情况下,形成的一种组织制度创新。余晓敏等在介绍了Janelle A. Kerlin等从政府、市场、公民社会、国际援助四个维度关注世界各地的社会企业发展Janelle A. Kerlin(ed.), Social Enterprise: A Global Comparison, Lebanon, NH: Tufts University Press, 2009.后,在“政府-市场-公民社会-国际援助”四维分析框架下,从国际比较分析视角,探讨了我国社会企业在发展路径上的特质。

三 社会企业的类型划分

部分学者以西方社会企业研究界定为依据,对社会企业进行不同类型的划分。如根据J. Gregory Dees的社会企业光谱理论,从组织动机导向角度,将社会企业划分为使命中心型、使命相关型和使命无关型。使命中心型指社会企业以社会公益为终极使命,并通过商业手段达到经费自筹,实现社会使命;使命相关型指社会企业经营活动与组织本身的使命密切相关,或者经营活动本身就有公益目标(社会服务商业化),或者通过产生盈利补贴社会项目成本或运营费用;使命无关型指社会企业生产盈利与社会项目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以商业领域的生产盈利来满足社会项目资金需求。参见赵莉、严中华《国外社会企业理论研究综述》,《理论月刊》2009年第6期;夏绪梅《社会企业——一种社会创新的企业形式》,《企业活力》2009年第9期。另外,部分学者根据西方对社会企业的界定认为当前中国存在四类“类社会企业”或“准社会企业”,即民间组织(NGO & NPO)、合作社(co-operative)、社会福利企业(social welfare enterprise)、社区服务中心(community service center)。参见丁开杰《从第三部门到社会企业:中国的实践》,《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增刊2)2007年第11期;康健《发展社会企业,改善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状况》,《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期。肖建忠等根据现有文献整理将社会企业划分为商业性社会企业、合作社社会企业、社会福利社会企业、社区型社会企业四种类型。肖建忠、唐艳艳:《社会企业的企业家精神:创业动机与策略》,《华东经济管理》2010年第4期。

部分学者结合国内社会企业发展情况,对社会企业进行类型划分。王名等根据社会企业跨部门的多重特性,将社会企业分为市场实践层次、公益创新层次、政策支持层次和理想价值层次。王名、朱晓红:《社会企业论纲》,《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2期。市场实践层次的社会企业强调企业属性和公益导向,主要指那些登记注册为工商企业并作为营利性质企业发展起来,而在其发展的一定阶段转向公益实践,成为社会企业的企业;公益创新层次的社会企业强调非营利组织属性和市场机制,指那些登记注册为非营利组织并作为公益组织发展起来,而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引入市场机制,发展成为社会企业的企业;政策支持层次的社会企业通常被限定在扶贫、救助失业等特殊政策领域,主要指基于政策当局的判断所定义的、需要从政策上给予支持的社会企业类型;理想价值层次的社会企业是指从理想价值层面上定义的社会企业类型,它是具有公益精神、创新能力的企业领袖的社会创新。时立荣认为:社会企业具备经营性和公益性,并发挥经济社会双重功能;根据社会企业的性质,中国社会企业应由非正规就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构成;中国社会企业发端于非正规就业组织,扩展于企业,在非营利组织中演绎,在社会事业单位中重构。时立荣:《转型与整合:社会企业的性质、构成与发展》,《人文杂志》2007年第4期。余晓敏等认为,中国社会企业发展过程复杂,按照现有的研究,可以社会使命为标准,将中国社会企业划分为就业促进类社会企业(如社会福利企业、“社区就业实体”等)、社会照料类社会企业(如养老服务组织、弱势儿童照料服务组织、社区服务组织等)、扶贫类社会企业(如小额贷款组织等)、提供医疗服务类社会企业(如公益服务性质的医疗机构等)和教育发展类社会企业(如改善流动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组织等),共五种类型。余晓敏、张强、赖佐夫:《国际比较视野下的中国社会企业》,《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1期。

四 国内社会企业实践相关研究

与欧美社会较为丰富的社会企业研究成果相比,国内社会企业实践研究数量少,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成果不多。这与欧美社会企业经历较长时间的迅猛发展,而中国社会企业实践起步时间晚、存在大量准社会企业或类社会企业有关。

(一)就业与创业领域的社会企业实践研究

关于就业、创业领域的社会企业,国内学者主要探讨社会企业与促进就业的关系,对社会企业在就业领域实践的研究较少。康健以北京市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发展社会企业为案例,分析了发展社会企业对改善服刑人员就业状况的作用和途径。康健:《发展社会企业,改善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状况》,《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期。康蕾等选择以残疾人为团队组成的深圳残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对残友软件在信息技术行业快速发展的历程与特征进行总结,并基于残友软件在招聘人才、提高产品及服务水平、扩大公司规模和得到社会认可等方面的数据,分析类似残友的中国社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诸如企业人力资源、财务以及战略管理等问题。康蕾等:《中国社会企业战略发展的思考——以深圳残友模式为例》,《战略决策研究》2012年第2期。张延程等以北京富平学校为案例,介绍了针对贫困地区实行的非营利性培训模式,即民办培训机构与多个输出地政府签订长期的劳务输出协议,政府负责入学前的组织工作,民办培训机构负责培训,自建专业劳务中介和管理部门,负责培训者的就业和就业后的管理,培训机构以小额信贷方式垫支其余培训费用,学员上岗后一定期限内还款,同时培训机构向用人单位收取劳务中介和管理费用。张延程、吴垠、赵玉峰:《关于劳动力转移培训模式的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6年年会会议论文,佛山,2006。侯玲认为,三峡库区移民社会资本断裂、滞后,移民自身文化技能有限,就业政策乏力,就业促进保障机制尚未形成,社会企业介入库区移民就业具有优势。其介入途径主要有:一是创建以社区为基点的移民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增强三峡库区移民就业社会资本;二是在三峡库区挖掘与开发环保、卫生等行业的公共服务岗位,为移民提供工作机会;三是创建草根金融,加强移民就业金融支持。侯玲:《社会企业介入三峡库区移民就业问题的优势和途径》,《特区经济》2008年第9期。朱晓红分析了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启动“重建家园创业行动”创业扶助的成功经验,她认为YBC的成功源于灾后重建援助理念与YBC理念的有机结合,公共部门资源与私人部门资源的有机整合,以及规范化、市场化的成熟运作等因素。朱晓红:《YBC重建家园创业行动及其经验分析——基于社会企业的视角》,《中国非营利评论》2008年第2期。买忆媛等运用资源基础理论、知识转移理论、扎根理论等,通过收集典型社会企业案例资料,分析了先前工作经验对社会企业创业资源整合的影响。其研究表明,社会创业者的先前工作经验对创业资源的整合能力有正向的影响关系。买忆媛、徐承志:《工作经验对社会企业创业资源整合的影响》,《管理学报》2012年第1期。

(二)社会服务领域的社会企业实践研究

社会服务领域的社会企业实践研究中,较多的主要是对各社会企业实践做简单介绍,对社会企业实践机制做深入剖析的研究不多。社会服务领域的社会企业实践介绍方面,由社会企业研究与发展中心完成的《中国社会企业调查报告》,介绍了鹤童等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社会企业。社会企业研究与发展中心:《中国社会企业调查报告》, 2009。丁开杰在对社会企业典型案例的论述中,介绍了大连市社区公共服务社和罗山市民会馆等社会企业的作用、主要做法、管理措施。丁开杰:《从第三部门到社会企业:中国的实践》,《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增刊2)2007年第11期。包雅钧以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为个案,分析了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机制的创新组织行为,联合会为每户残疾人或家庭制定个性化服务,并通过花钱买岗位的方式,建立系统完备的专职残疾人工作队伍,由这批队伍直接承担残疾人的“量体裁衣”式服务,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联动与合作。包雅钧:《“量体裁衣”机制与制度创新——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创新服务机制的案例分析》,《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三)扶贫领域的社会企业实践研究

在扶贫领域,中国社会企业发展最为迅速的是小额贷款公司。而这主要得益于孟加拉国的尤努斯创建的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取得巨大成功及其在全球减贫领域产生的广泛影响。小额信贷项目自20世纪90年代起在中国兴起。在政府的大力引导下,近年来扶贫类小额信贷组织取得较快发展,出现了山西永济富平小额贷款公司、山西平遥小额贷款公司、仪陇乡村发展协会等一批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社会企业。小额信贷实践的迅速发展,为社会企业实践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养分。

彭婧等介绍了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的企业经营模式,分析了盐池小额贷款的社会企业实践效果,并指出小额信贷的企业经营实践具有社会性和公益性,将创新和企业精神结合在一起,为解决市场失灵提供了新思路。彭婧、李东林:《宁夏盐池小额贷款的实践:社会企业视角》,《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2期。武宏波从山西省平遥县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践出发,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及发展方向,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在取得自身发展空间的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进入信贷市场的平等机会,缓解了农民资金紧张局面,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武宏波:《小额信贷组织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山西省平遥县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践与启示》,《华北金融》2006年第S2期。乔海滨对内蒙古小额贷款的分析表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迅速,其贷款主要投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等弱势群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弱势群体贷款难问题,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乔海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研究——以内蒙古为例》,《华北金融》2010年第10期。鲁雪岩对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调查研究表明,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其贷款手续简便、贷款审批快、费用低、担保形式多样、贷款期限灵活等特点,满足了农业生产小额贷款和微小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贷款难的问题,增加了农户及农村其他组织获得贷款的机会,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到合理的金融服务。鲁雪岩:《关于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的研究报告》,《金融发展评论》2010年第11期。范应胜对保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调查表明,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中,以其灵活性和适应性赢得了发展空间,为农户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建房及农机购买、农业运输等多个领域提供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农”贷款难的问题,支农效果显著。范应胜:《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保山市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查》,《时代金融》2010年第10期。何广文等对山西永济富平小额贷款公司案例的分析表明,小额贷款公司是采取商业化手段运作的营利性组织。要确保其社会公益目标的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一些显著特征,即:需要讲求财务上的自我可持续发展;需要将业务网络延伸到社区、农村,近距离地提供服务;坚持小额贷款理念;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对弱势群体、偏远地区领域的金融服务;等等。何广文等:《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初衷及其绩效探讨——基于山西永济富平小额贷款公司案例的分析》,《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年第1期。

(四)其他领域的社会企业实践研究

除了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扶贫领域的社会企业实践研究外,学者们还对社会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的作用及其法律地位等进行了探讨。朱晓红认为理论界忽视了节能型社会构建中社会企业的角色与功能,社会企业具有企业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具有政府的节能减排目标,具有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和行动,是政府、企业、社会的连接点,是节能型社会建设的主体结构形式创新,应该制定有效措施促进社会企业发展。朱晓红:《社会企业:北京市构建节能型社会的创新机制》,《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在社会企业的法律制度方面,金锦萍认为社会企业并没有创设出一类独立于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之外的新组织,而是存在于各种组织形式基础之上,致力于解决社会问题、进行经营活动并获得收益,原组织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不会受到影响,且会获得额外的政策支持。金锦萍:《社会企业的兴起及其法律规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4期。而部分研究者认为社会企业作为新兴事物,既有的政策法规中存在诸多不利于其发展的规定,社会企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有利于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仍未形成王名、朱晓红:《社会企业论纲》,《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2期。,社会企业发展面临法律困境赵莉、严中华:《我国社会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困境及其对策》,《社团管理研究》2012年第4期。

五 简要评论

综上所述,在中国社会企业发展呈现较好趋势下,社会企业相关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国内学者对社会企业的概念内涵、基本特征等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虽然对于社会企业的概念内涵,学界还未形成统一认识,但对于社会企业基本特性的认识已经形成一定共识。在概念内涵、基本特征等方面的认识性研究,是国内社会企业研究中成果最为丰富的方面。这些研究从多视角、多层次对社会企业的概念、特征等进行国内外比较和深度剖析,有利于学界和实践界对社会企业的理解和把握,有利于促进社会企业的发展和相关研究的跟进。在国内社会企业的类型划分上,尽管未形成各方都使用的类型划分体系,但从相关的研究来看,国内社会企业类型划分的基本方向已较为清晰,即以社会福利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合作社、小额贷款组织等为主的社会企业类型划分。

应该看到,国内社会企业研究取得较大进展,相关研究文献也多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但同时社会企业研究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学界对社会企业概念、特征等的相关研究较为丰富,而对社会企业实践的研究不足,对社会企业实践案例的机制、模式等进行系统而深入分析和总结的文献不多。对国内社会企业实践的机制、模式经验进行概括与总结,既是社会企业研究逐渐摆脱西方影响,迈向本土化的关键内容,也是我国社会建设的现实要求,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二是在社会企业法律机制方面,相关研究存在分歧甚至矛盾,有的学者认为现有法律法规中存在不利于社会企业发展的因素,社会企业发展面临一定程度的法律困境;而有的学者则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能够适应社会企业的发展。与之相关的法律与制度是社会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外部影响环境,需要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