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阶级分化与代际分裂:欧洲福利国家养老金政治的比较分析
- 刘骥
- 6804字
- 2020-07-09 17:06:21
二、现有文献
1.阶级分化与代际分裂
关于养老金改革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发展出不同的分支。许多学者遵循现收现付制下代际分裂的理论逻辑,主要关注老年人特殊利益集中表达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代际分裂所带来的政治行动。受研究代际问题的社会学定量分析的启发,还有许多依照这种观点对福利国家的养老金开支进行了系统的定量研究和回归检验,得出支持该理论逻辑的统计结论。具体来看,艾斯平-安德森很早就指出代际结构背后隐藏的政治冲突的可能性,尤其是当政府将现收现付制转为基金积累制的过程中,双重付费的问题使得不同代际之间的矛盾尖锐,从而更容易在政治分裂中反映出来。而一些年龄导向的政治理论(age-oriented theory)更是明确的将年龄结构与选举因素联系了起来,指出年龄结构是决定养老金项目支持率的一个决定因素,老龄人口越多,对养老金项目的支持也就越广泛。帕姆佩尔与威廉姆森做了视野更为开阔的跨国比较,研究公共养老金中的代际问题。他们的理论分析和经验研究指出,高比例的老年人口与民主政治结构结合在一起,是维持高福利开支的基本因素。加拉索强调老龄化的影响不仅是经济上的,更是政治上;老年选民的比重不断增加导致政治家难以实施直接损害老年人利益的养老金改革。尤伯默泽更为明确的认为,养老金改革就是一个在代际之间分摊改革成本的问题,人口的老龄化在不断地改变着支持或反对改革的人群的年龄结构。在她建立的老人政治投票模型,关键的中位选民(the median voter)所在的位置决定了改革的难易程度。除了选举以外,养老金体制下内部人与外部人的利益差异也使得工会无法再像过去那样统一行动,因为工会作为代表大多数在职工人和退休工人的机构,面对日益上涨的需要用年轻一代的工资负担的养老金要求,不得不接受不可避免的折中。另外,除了经济因素造成代际分裂以外,曼海姆还提到了社会因素。他认为晚青春期的共同经验确定了某一代际人共同的政治经验,不同代际的人具有不同的政治态度。肖维尔以法国代际冲突为中心的研究,就基于个体在关键的转型社会化时期(18—25岁)所经历政治经济事件的不同,来界定不同的社会性代际分裂。他还深入地用定量数据验证这些代际在当下社会里的不同的政治参与度、政治经济资源集中度、与福利项目相关度,以此来解释福利国家政策调整的困难。作为对生育队列和代际分裂的系统分析,肖维尔强调代际之间的差异,并认为这种差异会由利益分歧上升为政治对立。
与此相反,以阶级为基础的观点则围绕在权力资源理论(Power Re-source Theory)周围,集中研究了自福利国家兴起以来的阶级联盟,主要关注劳动和资本的所有者在养老金政策上的政治冲突。该理论认为,工人阶级和“左派”力量的壮大以及“左派”政党的政治运作(包括阶级动员)使福利国家崛起,也是其发展的保障,而政治运作的成败以政治行为者掌握的资源(包括人力和物力)为基础,不同的工人阶级力量和“左派”政党的政治运作能力会带来不同的社会政策结果。根据权力资源理论,人们在养老金改革问题上的态度是由阶级来划分的。养老金缩减就是在削减低收入者的福利,减少福利再分配对效率的损失。这一结论的关键性前提假设是:在职工人与退休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养老金只是资本家对工人迟发的工资,养老金的再分配效应主要体现在代内阶级之间。因此,这个理论一如既往地强调工人阶级的动员程度(主要是工会)和左翼政党的力量是决定福利国家福利项目大小及其再分配结果的基本因素。具体来说,为了衡量左翼政党对福利国家的影响,大部分研究者使用左翼政党在政府的累积力量这个指标——比如说二战后左翼政党单独组阁或者与其他政党联合组阁的年数(左翼内阁的力量)。在其他一些相关的研究者里,有的把雇主和雇员加以区分,有的则把白领工人和蓝领工人加以区分。在这些区分之前,他们都做出了类似的假设,即阶级分化始终在养老金政治中处于核心地位。
这两种观点都能够找到支持自身逻辑的经验性证据,这就意味着有可能在二者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以此来确定在各种具体情况下哪种解释方法更加合适。新近兴起的历史制度主义(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正是想从新的角度来参与这场理论争论。从制度主义出发的研究跳开了对于政治分化类型的争论,而把研究焦点放在了制度的历史维度上,他们认为各种制度性的安排才是决定养老金政治的解释变量。这里的制度有两层所指:一是正式的政治制度,二是福利体系本身的制度安排。前者涉及政治冲突和协调的游戏规则,包括宪政体制的诸多要素。后者涉及福利体制的基本模式、再分配的原则、再分配的融资形式等等。
在对“正式政治制度”的讨论,涉及得最多的是“权力集中程度”以及政治制度中的否决点数量。在政治权威较为分散的制度下(如瑞士),大规模的福利紧缩改革不太容易进行,因为政治制度中否决点比较多;相反,像英国这样的政治制度,则为有改革决心的政治家提供了政策操作的空间。但也有研究者对这个假设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集中的权力也带来了集中的责任。权力集中的国家,选民更清楚地知道谁在推行不受欢迎的政策,也就会在以后的选举中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这样的政治制度下,政治家更难进行“规避谴责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blame avoi-dance)。施鲁迪集中比较了几个俾斯麦体系国家的养老金改革,认为改革的可行性与调整程度取决于政府调和政党政治与工会意见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内部各政治行为体的制度性配置。马瑞尔认为,社会合作者(social partner)的政治参与能力与反对党的否决能力决定了养老金改革的结果,而这两个因素都取决于国内的历史制度。我国国内也有研究者给出了与施鲁迪极为相似的观点:政党之间在养老金改革问题上不存在政策冲突和位置冲突,养老金改革最易达到预期的目标;如果政党之间无法达成共识,但执政党与工会能协商一致,也可以推动改革。
这些关于正式政治制度、政党政治与工会统合主义的种种论断,为进行更多的养老金政治实证性研究提供了基础。但是,它们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第一,虽然所有的比较案例分析都宣称要控制社会经济变量,但在其具体分析过程中完全看不到对社会、人口、经济变量影响的控制,从而削弱了政治变量的解释力;第二,横向比较还能看到制度变量的解释力,因为制度体现了各个国家不同的延续性,但在单个案例考虑时间维度的纵向比较中,这些研究都不太能解释清楚同一制度下发生的政策变化。例如,二战后意大利的政治制度并未有实质性的变化,但其针对养老金制度的几次改革结果却大相径庭,同时,意大利工会在改革中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类似的还有法国,20世纪80年代的法国国内政治在养老金问题上的极端党派性争论,在90年代末转化为党派内部团体和派别的争吵,而在此期间法国的政治制度环境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
制度主义除了分析正式的政治制度以外,还关注福利制度本身以及福利制度培育的选民基础。这方面的分析焦点是福利制度的政策反馈。其中最简单的思路应该是艾斯平-安德森的假设,他认为福利制度的延续培养了中产阶级对这种制度的忠诚。无论是在社会民主体制下,还是在传统统合主义体制下,中产阶级都支持福利项目的普遍主义,而反对削减开支。而皮尔逊是这一理论倾向的集大成者,他一方面极佳地发挥了制度主义的长处去关注历史的延续性,另一方面又注意将制度的范畴扩大,去关注福利制度这种所谓的“中层制度”。他既反对这种跨阶级社会联盟的理论倾向,又反对以代际分化为基础的理论分析。他在强调福利项目造就的选举性激励因素时认为,“政策结果不是政治和社会行为者根据自己的利益而灵活地组织和转换社会联盟的结果,而应归结于一个国家的国内组织结构以及塑造这个组织结构的历史经历”。当下的决策者是在过去所形成的制度环境中决策,而过去的冲突本身不会毫无保留地延续下来,延续下来的只是过去政治的结果。试图进行政策改革的人,不仅面对选民和项目受益人的反对,还要面对现存福利模式本身的制度黏性。“如果说利益群体塑造了政策,那么政策同样塑造利益群体”。政策不仅是在塑造利益群体,而且由于政治团体根据社会政策重新调动自己的政治和组织资源,“政策产生政治(policies make politics)”。
因此,皮尔逊强调养老金改革必然是一个路径依赖过程。既有的大规模的现收现付制(Pay As You Go)一旦遇到老龄化挑战,试图转为基金式的个人账户制(Funded Account),就面临双重付费问题(double payment)。目前的从业工人就得一方面为前一代人提供资金,同时又得为自己的退休存钱。如果将现存义务的资金成本转移到政府的一般收入中去(如一般税收或是公债),这时的问题就不再是经济问题,而变成由谁付钱以及何时付钱的政治问题。由于存在制度黏性带来的财政问题,一个政府沿现收现付模式提供的路径走了多远,对于确定政策选择具有关键决定作用。换句话说,现有养老金体系的筹资与分配方式决定了未来改革的参数,如现收现付方案的覆盖范围、给付到期日、受益公式设计等等都是应该考虑的自变量。
由于资本主义的多样性和福利制度差异性的存在,皮尔逊基于历史制度的分析具有启发性,其启示在于强调过去政策承诺的格局确定了当下养老金改革的根本方式。然而,在他倾向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中,路径依赖的具体因果机制(causal mechanism)以及行为者受制度约束的微观基础(micro-foundation)都缺乏量化经验研究的支持。历史制度主义引入时间变量,将这些反对者的特征模糊化了——穷人、中产者、退休老人、还有退休老人的子女——总之反对改革的人很多,并且都是福利制度在历史中培育出来的。这样一来,虽然我们知道福利项目的支持者很多,但是我们却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反对改革、面临怎样的具体约束。当然,这是该理论视角本身的弱点,“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对个人的利益、行为与制度的关系并没有深入地研究”。除了理论上的缺陷以外,更为重要的问题来自于经验现实。各个国家在不同时期的社会联盟的确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制度因素相似的国家也出现了不同的社会联盟与改革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寻找新的理论来解释这种差异。要把皮尔逊所谓的“福利制度培育的选民基础”界定清楚,还是得回到权力资源理论与代价冲突理论争论的焦点上:养老金改革中的社会联盟到底是依据什么来划分界限的,“阶级”还是“代际”?
2.把“家庭”找回来
有趣的是,过去的研究只对这些利益冲突和政治分化做出彼此矛盾的理论假定,并积极地在这些假定上设计实证研究,却很少直接讨论这些假定本身的相对正确性。在不同的研究者眼里,不是阶级冲突,就是代际冲突;他们不去解释这些分化联盟的不同的类型,也不关心同一政治体系中不同政治集团分化的程度,更不去评估它们之间是否有混合及交融。强调阶级冲突的研究就刻意忽视在职工人与退休工人之间的潜在矛盾,强调代际冲突的研究就极力夸大不同代际之间的矛盾。毫无疑问,这种理论与经验研究上的断裂正好为新的理论综合提供了机会。
本节将通过关注社会内部的家庭养老来修补这个认识缺口。在现收现付公共养老金的改革中,两代人之间的福利联系除了市场与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安排以外,还有更为直接的家庭联系,这是两代人之间更为微观的社会联系。以前的政治经济分析过于关注福利提供角色中市场与国家的二分,而忽略了来自家庭的福利支持(参见图1-2)。以前的理论模型之所以不能容纳两种极端的社会联盟形式,就在于它们都忽略了来自家庭福利再分配的影响。在老年保障的福利支持中,家庭仍然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而来自家庭的差异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待公共养老金改革的态度。一旦我们引入来自家庭的影响,政治冲突上不同的社会联盟形式就可能被来自家庭关系的变量所解释。
图1-2 四类福利提供者
来源:M.Alestalo and P.Flora, “Scandinavia: Welfare States in the Periphery-Peripheral Welfare States”, p.67; S.Kuhnle, Survival of the European Welfare State, p.7。
要把“家庭”找回来,需要先回顾一下老年保障(old-age security)的整体理论与历史脉络。一般来说,有四类福利提供者:市场、国家、家庭与市民社会(参见图1-2)。“市场”一般是靠两种方式提供福利:一是按照市场价格直接回应个人的需求,二是以企业员工福利的形式对个人提供帮助。这里的“国家”是指我们熟悉的政府提供的各种正式福利安排。这里的“市民社会”是指社会内部各种与国家与市场没有关系的组织或团体,当然,为了理论上的方便,“家庭”并不包括在这里的“市民社会”之内,单独列为一类研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的“家庭”不是经济学中被动的福利再分配者和消费者,而是指家庭承担的福利提供者的角色。不同的福利提供者具有不同的福利分配机制。市场显然是依靠价格机制,国家依靠的是权威关系,市民社会是通过传统价值观与社会纽带,而家庭则是依赖家庭内部亲密关系的互惠。除了市场以外,其他三种形式都是福利的再分配。
从宏观历史的角度来看,这四类福利提供者扮演的角色都在不断地变化。最初,前资本主义时期,市场经济并未兴起,国家并不提供福利,福利提供完全是家庭与市民社会内部的事情。在这样的传统社会里,以家庭为基础的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家庭也是消费的基本单位,同时承担分配、保障等各自功能。因此,养老自然是家庭最基本的责任和功能。后来工业革命之后,资本主义自我调控自由市场(self-regulated market)的发展使得社会内部的传统关系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生产单位从家庭过渡到了资本家组织的企业当中,个体的消费与保障也开始逐渐脱离传统的大家庭模式。家庭本身也开始发生变化,家庭的保障功能已远不如传统社会那样重要了,个人开始依靠市场本身来解决保障问题。但是,自由市场的竞争机制追求效率,显然无法对每个人都提供足够的保障,诸多个体面临失去保障的危险,社会就容易陷入动荡之中。这时,社会内部的力量必然要反抗市场的侵害。按照普兰尼的“双重运动”(Double Movement)来解释,福利国家本身正是国家为了保护社会免受市场的侵害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国家组织形式,而当下的欧洲福利国家正是美国嵌入性自由主义体系下第二轮双重运动的产物。就家庭与福利国家的关系而言,这个历史过程发展的结果就是福利国家接替了家庭原来承担的部分保障功能,而家庭的保障角色也并未完全消失。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家庭的变化与福利国家的发展是一个同步的过程,二者彼此干扰、相互影响。艾斯平-安德森很早就注意到这一点,强调研究福利国家必须考虑家庭,因为福利国家的政策必然影响到家庭原有的福利提供,就像福利国家对市场的影响一样重要。
在微观层面的理论分析来看,个人的福利取决于个人如何选择不同福利提供者的组合,而这些个人选择必然受到个人所处福利国家宏观结构的约束。例如,一个成年子女承担较多养老责任的传统家庭,相应会比老人与子女相对隔离的家庭要更少地依赖国家与市场的福利提供。而当家庭选择自己提供福利服务的时候,市场的劳动力供给与福利需求就会减少。相反,如果国家向家庭提供便宜的照料服务,市场就会获得更多的劳动力供给和福利产品需求。这些个人的选择所面临的最大结构约束,无疑是福利国家的家庭政策。家庭主义(familialism)与去家庭化(de-fa-milialization)正是这样两种效果相反的政策。总的来说,在解释国家与家庭福利提供之间的关系时,有三种理论观点:相互挤出(substitution)、相互促进(encouragement)、混合责任(mixed responsibility)。主流社会学以及一些经济学观点都认定家庭与国家在福利提供方面是“相互挤出”的,福利国家的发展必然导致家庭福利角色的衰落。福利国家提供了许多正式的服务,而这些服务所承担的功能正是以前家庭提供给个人的福利保障。其中,老年人所需要的经济赡养与家庭照料正是其中的主要功能替代。但是,家庭社会学新近发展的“相互促进”观点则挑战这种传统思路。该观点认为家庭与国家在福利提供上是相互补充、相互增强的。有经验研究表明,国家的福利提供不仅没有挤出家庭福利,反而鼓励并增强了后者的作用。在老年保障上,国家对家庭的正式帮助不仅增强了家庭的联系纽带,还使得子女更能向父母提供更多的非正式支持。“混合责任”的观点更是进一步推进了这种解释。这种观点强调,国家与家庭对老年人的福利支持属于不同的形式、不同的层面。国家福利政策对家庭福利提供不是简单的替代或促进关系之分,而是只有好政策与坏政策之别。好的国家福利政策能有效地适应社会中的家庭新状况,填补家庭的福利缺失,与家庭自身的福利提供相得益彰,为社会中的个体提供较好的风险保障。
“混合责任”的观点无疑包含了家庭社会学对欧洲福利家庭状况的最新研究成果,受到越来越多研究者的认可。尤其是在目前福利国家紧缩改革与调整的大背景下,这种观点更能帮助研究者理解和解释一些新的现实变化。例如,家庭是否能代替日益缩减的国家福利?从混合责任的视角来看,老年人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来自家庭的支持,决定了他们对家庭外正式养老安排的需求。这句话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这可以解释历史上传统家庭养老衰落的背景下,福利国家的兴起对提供老年保障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这也可以用来理解当下福利国家紧缩过程中家庭对福利国家的支持。家庭吸收了福利国家的震荡,失业,老年保障都归为家庭内部化。尤其是在老年保障问题上,“不考虑家庭提供的福利效用而空谈是否减少国家的福利责任是毫无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