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总结
1.保险公司主要分为人寿与健康保险公司、财产与责任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三种。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有股份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两种组织形式在现实中可以相互转化。一般说来,相互保险公司股份化之后,将拥有更灵活的公司结构,可以更便捷地进入资本市场,对高级管理人员更富吸引力,公司所有者参与的主动性也会大大提高。
2.保险公司可以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或被其他企业购买和控制;同时,保险公司还可以组建控股公司或与其他公司形成策略联盟。依据金融服务环境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要求,保险公司会在充分权衡利弊之后决定是否采取这些市场行为。
3.保险公司的跨国经营可以为公司扩展新市场、扩大收入来源、改善财务状况、分散风险,还可以对员工提供升迁激励。国外的市场潜力、管理方式、监管环境、税收制度、外汇管制和投资方式等都是进行国外经营必须考虑的因素。
4.保险公司从事跨国经营可以采取的主要方式包括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合资公司以及收购外国公司。这些方式各有利弊,保险公司应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进行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