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买房子

北京某单位房屋改革试点,房租不提,工资不加,只是出卖原有的住宅,一下卖了100多套。

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说,提房租就要加工资,加工资要花钱。没有那么多钱,加不了工资,所以暂时也只能不提房租。

房子是不是卖得太便宜,廉价处理,所以大家买房的积极性高。

也不是。普通的楼房,按现在重建的价格算,每平方米售价360元。这个价钱不能算低。

卖的是旧房子,应该比新房子有点折扣。他们是这样算的。假定房子的使用年限是99年(他们出售的也就是从房子建成起99年内的使用权,99年以后收回),每年折旧1%。如果这幢房子已经用了20年,就按80%计价。同时买主买得的使用权也只有80年了。

除此之外,对本企业的老职工也还有优惠。每年工龄优惠1%,最多以优惠20%为上限。就是说,如果工龄在20年以上,买房时又可以打个8折。

另外一个优惠是鼓励一次交款。一次付清的优惠20%,2年付清的优惠10%,3年付清的不优惠,10年以内分期付款的,要另付利息。

如果一位老职工,买的是用了20年的旧房子,又一次付款,实际上他付的房价,只是造价的一半多一点,也可以说是相当便宜了。

但是,从绝对额来算,这笔开支仍旧不能算少。假定这套房子是50平方米(建筑面积),他大体上一次需付出9216元(根据楼层、位置等条件还有一些变化)。

是不是出得起这笔钱?一个有技术的老职工一年的全部货币收入大约有1800元左右,如果夫妻都工作的,就有3600元左右,买房的开支大约相当于2年半到3年的收入总和,不能算太多。

当然,真要一次拿出那么多现金,也还不是太容易。实际上买房的人多数除了自己的积蓄之外,还加上了父母子女亲友的资助或借款才把购房款交清的。

买不起怎么办?买不起的人当然可以不买,不愿买的人也可以不买,事实上不可能人人买得起房子。世界上的发达国家,人均收入水平达到一二万美元,如美国、日本,自有住宅的人也不到1/3。我们怎么能设想在几年内做到人人买得起房子?

在那些国家,实际的情况大体是:取得职业以后,每年把收入的30%左右储蓄起来,10年左右才能付买房子的1/3款。然后再用20年分期付款,逐步还清余额。等到房子完全归自己所有,也就接近退休年龄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无力继续付款了(工厂倒闭、被辞退、本人或者家遇到意外,等等),买了而未付清款项的房子就可能随时被房主收回。

在我们这里,有的人可以现在就买得起房子,有的人可以一次付清房价,有的人只能分期付款,有的人要经过艰苦努力,节衣缩食,明年、后年或者若干年以后才能买房子,都是正常的现象。

但是,明年买房子,就要照明年的造价计算房价,后年买房子就要按后年的造价计算房价。这个费用逐年上涨的趋势是很明显的。早买房的合算,迟买房的不合算,愈是迟买愈不合算,这笔账是很明显的。

另外,还有一项规定,也刺激了人们早买房的积极性。这就是买房并交清房款5年以后,允许出售。城市住房紧缺的现状,城市发展的前景,都使人们对5年后房价看好。尽管涨价的收入要依法缴纳所得税,人们仍然认为这是比买黄金更好的保值措施。

于是,有的年轻工人把录像机、照相机卖掉来买房子了。

我不是说房租的价钱不该调整。我们的房租太便宜了。国外的房租一般都要占职工的月收入1/4到1/3。而我们的房租只是象征性的,连房屋的正常维护开支都不够。房租不改,建房者的包袱愈背愈重,总会背不动的,结果是大家的住房困难更难以解决。举出这个单位职工积极买房的例子,只是向大家介绍一种打算盘的方法。请大家看看,是不是值得参考。


(《共产党员》198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