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改革的经验及其理论启示
- 张宇
- 3598字
- 2020-08-30 02:43:38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需要不断完善
应当看到,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这一理论还是不成熟、不完善的,特别是从学术和学理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还明显落后于时代和实践的要求。一方面,目前经济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被各种热点问题的对策研究所左右,基础理论的研究比较薄弱,进展有限;另一方面,不少学者习惯于从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和框框出发而不是从中国的实践和问题出发进行理论研究,热衷于用抽象的定理、模型和公式去裁剪丰富多彩的现实,盲目崇拜和照搬照抄西方的经济学理论和学术话语体系,这种情况必然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根基,在实践中产生严重危害。
以基本经济制度为例,目前理论界和学术界的认识就存在严重分歧和思想混乱。比如,有的学者认为,把社会主义的本质定义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一种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因而,主张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意味着社会公平,而市场经济意味着高的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公平加市场效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国有企业,意味着国有企业应基本上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去。还有的学者认为,说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非公有制是非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左派”观点。实际上,社会主义经济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是公有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者并无高低主次之分。有的学者提出,公有制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应当打破对公有制的迷信。另外的一些学者则不同意上述看法。他们认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仅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标志。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要求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那种要求“缩小国有企业存在的范围,使其仅仅成为矫正市场失灵工具”的主张是有害的。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就必须建立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因为有公有制经济才有社会主义经济,科学社会主义不能建立在私有制经济的基础上。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也就是只能以社会主义经济为主体。如果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经济,那么,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就不能成立,也就没有什么主体非主体之分了。
在坚持和发展公有制的过程中,有许多重要的理论问题是需要弄清的,如:什么是公有制?公有制的基础是什么?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是什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与市场经济可以兼容吗?对于这些问题,目前的经济学理论还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
对于什么是公有制的问题,目前的认识主要是从所有权的归属的角度来进行的。但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生产资料所有制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关系、经济过程和行为规范,脱离这些关系、过程和行为的抽象的所有权,只不过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或“法学的幻想”。比如,我们不能脱离一定的环境、条件和作用简单地说,公有资产占51%就是社会主义,占49%就是资本主义,今年公有资产的比重超过了50%,我们是社会主义,明年公有资产的比重低于了50%,我们又成了资本主义,后年的情况可能又有了变化。这样来认识社会制度的性质显然是不科学的。
对于什么是公有制的基础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生产社会化这一概念,认为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必然导致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代替私有制,但是,在现实中,生产的社会化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经济现象,它本身经历了若干重要的演化过程和发展阶段,在这些不同的发展阶段,生产社会化的性质和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产权制度的要求是不完全相同的,因此,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之间的关系在现实中是比较复杂的,在这一问题上并没有一个简单的固定不变的标准,也就是说,仅仅凭借生产资料社会化这一概念还不足以对现实存在的公有制的历史合理性作出充分的说明。
对于公有制的主体的含义,以往的观点认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到底用什么样的指标来衡量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也是一个有待解决的比较复杂的问题,比如,对于公有资产的现有的各种统计都是以资产的市场价值为前提,对于没有进入市场交易的各种公有资产,如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城镇国有土地、矿藏等资源的价值,就很难加以统计。对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理论上也存在许多有待深入探索的问题,其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如何认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的含义和意义。对于这个问题,中央的文献有过多种表述。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对于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和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共十五大报告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所有制结构新的变化,对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作了新的说明,指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作了全面的阐述,指出:“我们要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就必须不断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以上对于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描述中,用到了控制力、经济实力、国防实力、民族凝聚力以及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等一系列概念,这些概念概括说明了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具体内容,但是,如何在理论上清楚地阐明它们的准确含义以及具体的衡量指标,还有待于深入的研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还必须注重话语体系的建设。因为,一定的话语体系是以一定的理论为基础的,其中又必然包含着一定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意蕴。比如,目前中国经济界流行的“人力资本”概念就很能说明问题。
“人力资本”理论是庸俗经济学“三位一体公式”在现代的一个推广或发展,这一理论的创立者们按照新古典学派的思想,把资本理论的一些原理扩展到人在生产中的作用方面。他们将人力资本定义为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它们促进了人的生产能力的提高。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或报酬在于提高了一个人的技能和获利能力。注106“它是资本的形态,因为它是未来的薪金或未来的补偿的源泉。它所以是人的资本形态,因为它是人的一个组成部分。”注107按照这一理论,资本主义社会除了土地和资本的所有者以外,又有一个新的资本家集团产生和发展起来,这就是“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在工人们获得了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的意义上说,他们已经成为资本家了。”注108这样,通过“人力资本”这个概念,资本家和工人被混为一谈,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实质和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剥削关系被平等的契约关系所代替。马克思早就批评过这种思想,他指出,“在这里,工资被看成是利息,因而劳动力被看成是提供这种利息的资本”,并且评论说:“资本家们思考方式的错乱在这里达到了顶点,资本的增殖不是用劳动力的被剥削来说明,相反,劳动力的生产性质却用劳动力本身是这样一种神秘的东西即生息资本来说明”。“在这里,不幸有两件事情和这种轻率的观念令人不快地交错着:第一,工人必须劳动,才能获得这种利息;第二,他不能通过转让的办法把他的劳动力的资本价值转化为货币。”注109
在马克思那里,生产资料所有制并不仅仅是一种财富的占有关系,而且代表着对他人劳动的一种经济权利,这种权利只能归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货币资本的所有者而不可能归劳动力的所有者,因为,劳动力出卖以后,它已变成资本家所有的资本的一个部分,不归劳动者支配,也不能为劳动者带来任何剩余,对劳动者而言,毫无资本的功能,劳动力的所有者不可能购买自己,剥削自己。这就是说,“人力”的所有者不可能成为自己的资本家,“人力”不可能成为资本。注110所谓的“人力资本”不过是人才资源的另一种称呼而已,而所谓的“人力资本投资”也就是人力资源开发,使普通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在这个意义上来使用“人力资本”这一概念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这只是一种形象的比喻而不是科学的理论,如果在理论上把人才资源与物质资本混为一谈,用“人力资本”来代替人才资源,就会在理论上带来巨大的混乱,这一点是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和批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