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正浓,南宫贝伏在王凌的后背上,忽然迷迷糊糊起来。
南宫兰吃瘪的样子,是她从未见过的。
一直以来,她都是被欺负的一方。
但今天,灰溜溜走的是那条疯狗。
“所以,你是打算回去比武,取回龙雀魂魄,完成妈妈的遗愿?”
为了防止南宫贝再开快车,王凌主动要求驾驶,正载着她向宾馆走。
有了前一次的教训,他学会了先订房间。
虽然南宫贝希望他一直这样开下去。
但毕竟,还是要睡觉的。
不过这一次,可以开两间房了。
拿了钥匙,南宫贝忽然问王凌。
“你喜欢光头吗?”
“说实话,你不适合光头。”
“嗯……那你可以叫我小贝了。”
“你说什么?贝贝?”
“臭不要脸。”
“好了,忙了一整天,我都累了,”王凌眨了眨眼,“你也早点儿睡吧。”
“要不要……要不要我陪你一会?毕竟我输了赌约。”
南宫贝罕见地羞红了脸。
当一个女子这样说的时候,她一定是鼓足了勇气,若是拒绝,实在令人难堪。
“好啊好啊,反正我一个人睡不着呢!”
王凌当然不会拒绝。
只是,接下来的事情,绝非南宫贝想象的那般……
综合所有恶毒的话来说,就是——“禽兽不如。”
王凌这孙子,居然拉着她打了半宿峡谷英雄!
那该死的手游!
天刚蒙蒙亮,南宫贝就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王凌趴在枕头上,口水顺着嘴角流下来。
白瞎了好好一个大床房。
她抬起手,慢慢靠近王凌,手指捏住了他的嘴巴。
噗噜噜……
他出气时吹动嘴唇,发出小猪一般的声音。
南宫贝咯咯笑了起来。
“几点啦?”
“五点呢!”
“这么早你就醒啦?”
“我还从来没睡过这么久呢。”
“咦,你的唇钉呢?”
“摘了,你不是说不好看吗?”
南宫贝郁闷地摸了摸那个孔洞:“就是这个洞还在,你介不介意?”
“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倒不介意,兴许哪天,还会送你个带钻石的唇钉。”
“真的?”
“真的。”
“不骗人?”
“不骗人!”
“可我不喜欢钻石呢!”南宫贝笑了起来,歪着头,任由短发撩动王凌的眉毛。
她离他的脸颊越来越近,呼出的热气,仿佛是一只呵痒的手。
“我喜欢摩托车。”
她笑了起来,眼角完成一道月弧,确实有点儿像狐狸。
勾人魂魄的那种。
王凌几乎看痴了。
他喃喃道:“嘴上挂摩托车……不好看吧?”
这该死的直男癌。
日上三竿的时候,两人退房走出了宾馆,骑上摩托车去开SUV。
那辆车被停在修理厂附近,今天搬家用得着它。
等开回出租屋的时候,杨万里和莫红霜已经收拾好了行李。
莫红霜两天没见到王凌了,蹦跶出来,却见一个姑娘亲昵地跟在王凌身边,心中顿生酸楚。
她心道:“原来王大哥有女朋友?原来这地方,是他们俩住的吗?也难怪,像王大哥这么好的人,又怎么能没有人喜欢呢?”
杨万里咳嗽一声,拉着王凌搬行李,偷偷问道:“你不是认真的吗?对酒吧里认识的陌生女孩儿?”
“这里面有些故事,回头再与你讲。”王凌神秘笑了笑。
杨万里扭头看看外面,思索还是把话挑明了说:“那你打算把莫红霜怎么办?”
“她?她怎么啦?”
“你难道看不出来,那小妮子对你有意思?”
“呃……真的?”
杨万里瞪眼道:“你以为呢?”
王凌瞅了瞅外面,尴尬道:“我以为她是实在没地方去了,才收留她的。”
“唉……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情却葬花啊!”
“你少文绉绉的了,快搬东西吧!”
站在门口的莫红雪盯着南宫贝,对方也在看着她。
“你好。”
“嗯,你也好。”
南宫贝冷冰冰的。
她实在有些警惕。
“我是王大哥的朋友,我叫莫红霜。”
“我知道,王凌跟我说了。”
“他有提起过我吗?”莫红霜明显眼睛一亮。
“当然,他说你被家族赶出来了,没地方可去。”
南宫贝摇头道:“其实我不太明白,能与家族断绝关系,难道不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吗?”
莫红霜心中顿生寒意,反问道:“家族中有父母,有姐妹、兄弟,还有许多和蔼的长辈,若不是迫不得已,又有谁愿意背井离乡呢?”
“看来你与我是不同的。”
南宫贝抬起头来,看向天空,“从我记事起,就希望离开家族,走得越远越好。就这件事情,你比我幸运。”
莫红霜心中的敌意忽然没那么强烈了。
“多亏了王大哥,我和族人们才能躲过劫难。他是我们的恩人。因此我发誓侍奉左右,追随于他。”
“听起来倒像是古典小说。”
“这并不是故事。”
“或许吧。”
“你不信?”
“不,我在想,或许这就是命运把他让给我的原因。”
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很快,行李都装上了车。
新家真的有些偏僻——他们从大学城街出发,向外开了至少三十分钟,才来到了这个小区。
小区内的道路很宽,足够让三辆车并行,两侧画着车位,但几乎没什么车。
杨万里道:“我那朋友说,这个小区主要是投资用的,很多人买了根本不住,甚至连装修不做,就等着过几年升值再卖了。所以这里租金便宜,车位也多。”
“那一到晚上,岂不是黑咕隆咚,吓死人呀?”
莫红霜打了个哆嗦,她自打进入这个小区,就感觉冷冷清清,缺乏人气。
在家族中住惯了的她,不太适应。
南宫贝倒是觉得挺好,清净,自在。
她现在十分庆幸,没有在修理厂住下来。
杨万里把车停在最后面的一栋,进入了二单元。
电梯一直走了十八层,顶楼。
一梯两户,是个大户型,南北通透的那种。
屋里只是简装,家具方面,除了沙发和床,就剩下一个四方的折叠桌了。
连电视都没有。
灶台上有很多尘土,显然许久没有用过了。
“这家前一户租客是个上班族,紧紧张张,常叫外卖。听说是整天吃油腻的,又压力太大,早早得了肝病和动脉硬化,不得不回家休养去了。”
杨万里像个房产中介,将他那朋友的话倒了出来。
王凌转了转,不住的点头:“老杨,你找的这地方真不错,不但霍亮,通风好,而且风景宜人。两大一小三个卧室,外加双卫双阳台,还有这么大一个客厅,真是帅呆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厨房有点小。”
杨万里笑道:“我与那房主谈好了,只要不破坏房子结构,咱们随意装修。如果你喜欢大厨房,待会儿咱们就去订制整体厨房,把借据客厅做小一点,怎么样?”
王凌觉得也不错,正要应,电话响了起来。
电话那头,李成压低了嗓音:“莫红雪被人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