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化与统一
图案形式美的总法则是变化与统一。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又统一于某种形式之中,自然界如此,人类社会如此,所有的艺术表现更是如此。如大自然中的花卉,五彩缤纷、形态各异,但又富有条理,互不侵扰;在不同的季节里,花开花落,草枯叶生,又显得极有规律。人类社会中的事物,其变化更为复杂,但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变化的、庞大的统一体。图案取材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因而也就必然会把这种美的规律带入画面,这样才能赋予作品强烈的形式美感,从而产生诱人的艺术魅力。
变化与统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舍去一方,另一方则不复存在。变化的因素越多,则运动感越强;统一的因素越多,则静态感越强。图案若只一味地追求变化,就会杂乱无章;若只强调统一,又会呆板单调,没有生气。只有两者有机结合,在变化之中求统一,在统一之中求变化,才能产生既生动又协调的画面效果(图1-3、图1-4)。
图案设计的其他形式美基本法则是由核心法则“变化与统一”派生出来的。它们是对称与均衡、条理与反复、对比与调和、动感与静感、节奏与韵律和比例与对照。
图1-3 变化与统一
图1-4 变化与统一 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