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郑和下西洋
三保太监下西洋,不但在明永乐时期是一件众口纷传,影响深远,具有世界意义的空前壮举,就是时至今日,也仍是为人传诵,举世皆知的史迹。之所以如此,乃是由于,郑和下西洋,由他统率出海的船队,其规模之大,船只之巨,以及出海的次数之多,航程之远,在当时都是空前的,远非当时海上诸国所可想象,这在世界航海史上,都是无比巨大的里程碑。
但是郑和出使,就明代而言,却并非初次,在他之前,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都已多次派出使臣到过海外诸国。还在明代立国之初,明太祖便曾派出多人,前往如今的南洋群岛,也就是当时称之为西洋诸国的地方。他派人到那里去,是要他们向诸国宣告,大明皇帝已经即位立国。洪武二年(1369),他又派遣刘叔勉前往西洋琐里和在其左近的琐里等国。洪武三年,又派出御史张敬之和福建省都事沈秩等人前往渤泥。到了永乐时期,明成祖在派遣郑和下西洋之前,也已多次派人出使海外。在永乐初年,他便派出过中官尹庆前往满加拉、古里柯枝等处(1)。永乐二年(1404),尹庆又被派去出使爪哇,回来时还顺便去过苏门答剌。不过自洪武至永乐,派往海外的,都只是极普通的使节,所带领的人数有限,来往的航程也短,与郑和下西洋相比起来,在规模上实在相差很远。
郑和下西洋所率领的舟师,其人数之多,舰只之众,舰船之大,在当时的世界上都是无与伦比的。据《明史》所载:全队共有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的大船六十二只,舰上所载的将校士卒共达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另外还载有很多金银布帛等类的东西。这大概是初次出海的情况,以后他又曾多次出海,率领的舰只和士卒的人数当然会各有不同,断然不会一致。在《明史》之外,说到郑和下西洋的笔记、小说等还有不少,说到船队的舰只和人数,有些和《明史》所记大致相同,有些却又与《明史》所记颇不相同,其所以如此,那是由于所根据的出海次第不同,情况自然有异。郑和下西洋,前后共有七次之多,历时共达二十余年,首尾相距共跨永乐、洪熙、宣德三朝,其间变化之多是不难想象的。
郑和的七次出使,大致都是从苏州刘家河出口,泛海到福建,再从福建五虎门那里扬帆而行,以达占城、爪哇、真腊、旧港、暹罗、古里、满剌加、渤泥、苏门答剌、阿鲁、柯枝、大葛兰、小葛兰、西洋琐里、琐里、加异勒、阿拨把丹、南巫里、甘把里、锡兰山、喃渤利、彭亨、急兰丹、忽鲁谟斯、比剌、溜山、孙刺、木骨都束、麻林、剌撒、祖法儿、沙里湾泥、竹步、榜葛剌、天方、黎伐、那孤儿等三十余国。由于每次出海,在中途所取的航路各不相同,所以每次所抵达的国家也不免有异,大抵每次少则可以抵达十几国,多则一次历经二十余国。上述的那三十余国,则是就其七次出海分别到达过的那些国家的一个总数。以那时的航海情况而言,郑和七次所经,航程都并非绝远,但就其船数之多,船只之大,以及前后出海的次数和所经历的年数而言,却又是那时绝无仅有的事件,所以后来就成为哄传世界的一件大事了。
郑和率领着这么大的一支舰队,往西洋一带去出访,并且前后多达七次,历经三十余国,究竟有何目的,其动机主要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历来的论者颇多,说法也不一致。在《明史·郑和传》中,对其出海的情由是这么说的:“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1405)六月,命和及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明史》把郑和下西洋的动机和目的说得很周备,而把踪迹惠帝冠之于首,明示其着重之点即在此处。所谓惠帝,乃是后来人们对不见踪迹的建文帝的一个称呼。建文帝在燕王朱棣打进南京,攻入宫中之时忽然不见。据说他早有准备,先期削去头发,换上僧衣,携带了早已制就的度牒,从地道中逃出皇宫。这些前面已略谈过。建文逃出宫后,宫中大索不得,外间却兴起了不少的谣言。在这些谣言中,以说他早已逃到海外去了的一种说法,为数最多。甚至有些人还说,在海外曾见到过他。说建文帝仍在国内的,为数虽稍次于逃往海外的传说,但说得更似历历如见。这些人说,建文帝化妆成了一个游方僧,身披袈裟,到处云游,所到之处,总要和他的昔日旧臣在暗中谋议,想要联聚成片,共同复辟。这些谣言扰得永乐极为不安,因而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海外,他都要派人出去详查,希望能把建文帝查获,可以妥为安置。在国内,永乐把查访建文帝的任务交给了户科都给事中胡,但为了瞒过外间、免生扰乱,对于这个目的却偏隐而不言,对外只说是派他去寻访仙人张三丰,即人们惯以张邋遢呼之的那个道人。伴随着寻访张三丰,胡还有个另外的任务,那便是到各处去颁发御制的各种书籍。虽然有这么些作为掩护的借口,但胡四处奔走主要是为了什么,当时的人们都还是很清楚的。后来又有很多令人费解的事情,更证明了当时人们的看法。
胡从永乐初年奉命外出寻访,一直毫不停息地到处奔跑,直到永乐十四年(1416)才回到京里。在这十几年里,他奔奔忙忙,几乎走遍了域内的州郡乡邑,但仍什么也没有找到。在这段时间里,胡经历了母丧,他也曾请求让他丁忧回籍,但却没能获准,只得仍自继续寻访下去。在封建时代里,父母之丧乃是一件极大的事,孝子都要回到家里守孝三年。明代对此更为认真,做官的人,即便已是入阁拜相,闻丧之后也要拜表辞官回家守墓三年,称为丁忧。只有身居前线的将帅,又正当战斗方殷之时,才可免于丁忧,以特旨命其移孝作忠,继续任职。这样做谓之“夺情”,夺情者,以国事为重,夺去其亲子之情之谓也。由于历朝历代都标榜着“以孝治天下”,人子逢到父母之丧,可以去不待时,稍加安排后,可以拜表即行,不必等候皇帝的钦许。要等候帝命的,不是身在要职,便是负有重任。以胡的情况而言,他所摆明的不过是一个略似行人的职务,连什么安排都不用,正合于拜丧即行,自己去奔丧。但他却计不出此,不但要拜丧请求回籍守孝,还要等候钦命才敢启行,这不就奇了吗?更奇的是,永乐并不斥其妄自为重,反而钦命他不必奔丧,简直把他看成正在前方战斗的将帅,对他行起夺情之举了。这些都是出乎常情的,对一个寻访张三丰,顺便发放些皇帝御书的人,是决不会这么做的,这些事更证实了人们的看法。
到海外去踪迹建文帝,是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这是历来都为人所公认的,《明史》把它首先提起,也是顺应众意而来的。其实郑和也与胡一样,他也没有奉到什么明令。《成祖实录》在说到郑和出使一事时,只是说:“遣中官郑和等赉敕往谕西洋诸国,并赐诸国金、铁、文绣、彩缎各有差。”这里不但对于踪迹建文一事只字不提,并且连郑和率领的舟师规模等也都略去了。对这事记述得如此简略,很令人感到诧异,因而有人指出,说“如此大规模之航海出使事,叙述乃尔简略,甚至不提‘舟师’字样,显属有意隐秘”(2)。这话说得不错,确实是有意加以隐秘的。照例《实录》定稿总在本人身后略有一些时候,当时的那种张皇举动,过后时看不免觉得有些过分,记及此事时,不免有些讳书之处,所以才会简略到这样。《明史·成祖纪》在说到这事时,只是说,“夏六月己卯,中官郑和帅舟师使西洋诸国,”显然这是依据《成祖实录》而写的,只增记了“帅舟师”一事。但在《郑和传》中却又说出了踪迹惠帝的用意,并且还以之为首要。这是一种隐于彼而显于此,略于彼而详于此的笔法,史家们在纪传体的史书中是常加以运用的,而且在详略取舍之间又寓有史家的书法。
也许正由于在《实录》中隐讳至此,所以关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除踪迹惠帝之外,又颇有别说。在这些另外的说法中,却又以“扬威海外,显示中国富强”的扬威说,和以“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为主的通商说,这二说在众说中又占有主要的地位。
统率着那么大的舰队,舰上的将校士卒至达二万七千八百余人,扬威海外,炫示富强,是明摆着的。扬威说,不过是认定郑和出海只是以此为主,并无其他目的而已。这一说曾历述七次出海所到的地方,以及炫示出的威力。但这些叙述都和通商说颇有相关,所以我们只来谈谈海外通商说,以及历次如何来沟通海上的通道,则“扬威海外”一说诸多情况,有些便也可以略在其中了。
说到海上往来,通商、通贡,有些与此有关的事,在这里还要略谈一下。
原来,在沿海各省,虽说从很早便与邻海各处都有些往来,但实际上却并不多,而且去得也不太远,直到三国时,才走得远了一些。据说,在那时吴国已有人出海到了台湾,并和那里有了往来。但是,那还不是真正的频繁往来,还不能说是已经达到了通商贸易的程度。海上交通渐见繁兴,还是在南宋之末才算初具规模,到了元代,和海外的航海交通才多起来。在元代,往来船舶的集散地共有三处:一处是广东的广州,一处是福建的泉州,另外一处则在浙江的明州。在这三处,元代都设有市舶司,并有官吏,专门管理舟楫往来和有关通商的诸种事务。明太祖朱元璋很早便已注意到了与海外通商往来的重要性,因而在他建立大明皇朝之前,还在称为吴元年(1367)的时候,已经在太仓州的黄渡镇设立起了市舶司,经管华夷贸迁的各种事务,说那是“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和外间的贸迁,当时有通商和通贡两类,这二者虽然都是有无相通,在做交易,但因交易的对象有异,在交易的方式方法上却有很大的不同。通商是平常的贸易,船货到后,市舶司只对船只加以监理,并且查清货值,抽取一定的税金,便即可以任其自行出售,对于船上诸人的生活食宿等并不过问。来船如要运货出口,也只按货抽税后,便予放行。这出入时所应抽的税金,称为“报官抽分”。
通贡虽然也带有一种贸易性质,但因它的对象是朝廷,在名义上说,它是献纳给朝廷的,所以与普通的贸易便自不同。首先是市舶司不但要监理检查船只,而且还要照管船上诸人的各种生活上的事项。船上如有人需要上岸居住,市舶司还得设法把他们安置到馆驿里去居住。有些人如果需要入京向朝廷办理交纳事务,市舶司还得安排他们上路进京,给予一切的方便。由于来货是称为献纳,所以对来货不必论价,也不能拒绝不要。即便是很为滞销的货,也依然要勉强收下,但可以向贡使说明这货已是滞销,嘱其再来朝贡之时,不带,或是尽量少带这种货物。由于来货并不论价,但又不是真的并不论价,所以在把朝贡的货物收讫之后,便需给予价值相当的货物以为回报。这种回报的货物,被称为“回赐”。“朝贡”与“回赐”,名义上虽有不同,其实与通常交易并无大异,往来之间,总要取得平衡,进行才会顺利。然而这种朝贡与回赐式的贸易,由于其中含有一些政治性质,与一般的贸易究竟有些不同之处,它从招待和回赐这些项目上,常常就表现出彼此之间的不同程度的厚薄和轻重。譬如某一国前来朝贡,朝廷若想加以拉拢,则对前来朝贡的人员,不仅在接待上要特别优厚,所给的回赐也要比贡物的所值要超出一些。朝贡者回去以后,对各种情况加以权衡,自然会增进邦交。如果对于朝贡的国家有些不满,也是在这些方面表现出来,在接待上很为轻慢,回赐也不够丰,有时甚至还会让他们显然地感到,在朝贡和回赐之间,依货值而论,有不小的差距。这样,正可使那些受到冷遇的朝贡之国对此加以推敲,从而寻出何以会使中朝感到不快的缘故,再次朝贡时可以加以改善。这种以朝贡和回赐达成交易目的的做法,又被人们称为“朝贡贸易”。也许有人以为,这种朝贡贸易应只限于以物易物,其实也并不尽然。当然,由于交易的对象和方式,以物易物是这种贸易的主要方式,但是朝贡国如果一时无物可贡,而又亟须中朝所产的某些货品,它也可以派出人来,以朝贡为名,献上大量的金、银,用以换回足够的回赐。反过来也是这样,如果适逢朝贡者例须回赐的物品告缺,或是数量不足,也可以全部以金、银作为回赐,或者在回赐中加上一些金、银,用来作为补足回赐中货值不足的部分。
和朝贡贸易差不多的,还有一种名为“颁赐贸易”的交易。这种贸易与朝贡贸易的不同之处在于,采取主动的一方正好相反。朝贡贸易是海外诸国先来献纳,然后再由中朝报以回赐,用来完成交易。赉赐贸易则是中朝需要某国所产的某物时,所用的一种方法。它并不等候某国前来朝贡,而是径自派出官员或是中使,赉具敕书,带着赐物,前往颁赐。受赐国收到敕书和赐物后,自然得知中朝所需,因而便以相应的产物回奉。这种回奉的货物报以朝贡贸易中的回赐,但它却不能称为“回赐”,而只称为“回贡”。
这种通贡、通商的做法,当然并不只是和海外诸国才有,边境相邻有陆路可通的诸国,无论通贡、通商都比全靠海上往来更为方便,往来的次数也更频繁。比如中朝与口外各部落之间常有的茶市、马市之类,便都是民间的正常贸易。而各部落又不断派人入京贡茶、贡马,那就又成了朝贡贸易了。
朝贡贸易是两国之间的交易,引起一些争端是常有的事,有时甚至还会导致两国之间的战争。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在其与瓦剌之间所发生的那场战争,便是因马价的纠纷而酿起的。这场战争后来演出了“土木之变”,明英宗便在那里被瓦剌俘获,失去了帝位。
明太祖朱元璋是个敏于谋算的人,他在建国之初,便很重视与海外诸国的往来和贸易,所以在前朝所设有的广州、泉州、明州这三处市舶司以外,又在太仓州黄渡镇另外加设了一处市舶司,使海外诸国前来朝贡更感到方便。但是,同时他也想到了,海禁畅开,会发生很多的不便。首先他认为,纵容人们轻易便能出海,实在是件很危险的事。他既怕有人出海,可以和时常在海上为害的倭寇发生勾结,生出祸患;更怕他们去会合尚在海外诸岛栖息着的,方国珍的败逃残部,暗自结合,会有什么异图。这方国珍是元末那很多起义军中的一股,他在起义之前是以贩盐浮海为业,所以他的部下也以善于操舟浮海的人为多,他和朱元璋曾在长江下游以至近海一带,为了争夺地盘,发生过多次的激战,最后方国珍虽为汤和所败,不得已而归降了朱元璋,但其余部却有很多人驾舟出海,流散到西洋一带。他们船械俱足,常在海上以劫掠客商,或是走私为业,常常还要诱胁渔民、船户与他们合伙,以增加自己的实力。这些方国珍余部的骚扰,使明太祖很是担忧,他虽然很看重与海外诸国的贸易和往来,但是却也顾不得了。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终于传旨裁撤了太仓州黄渡镇的市舶司,因为那里离着南京太近,设有市舶司,易为奸人混入都城,加以窥伺。到了洪武七年(1374),明太祖更进一步,觉得在广州、泉州、明州三处设有市舶司,也没有什么好处,于是传谕,把这三处的市舶司也撤了。明太祖所以要这样做,还是为了彻底禁绝人们出海,以免和倭寇或是方国珍的余部发生勾结,会因此酿出一些事端。
原来明太祖最初之所以重视海上交通,并且增设了太仓州黄渡镇市舶司,实在只是想要招徕朝贡,由官方居间独揽,得到从海上运来的番香番货以及珠宝等物的专利而已,并没有想着为海上贸易提供方便。对于商人出海贸易,明太祖自始便怀有戒心,认为越少越好。他最初设立市舶司,原就认为,市舶司对于出海的船只,可以用严加管理盘查,把出海商人的手脚先给捆住,使之无利可图,然后再来施行严禁民间船只出海的办法。但他的这个想法没有能够成功,因为管得越紧,盘查越严,商人们就越要设法规避,尽力抵制,结果反使商人之中有很多人竟和走私集团勾结起来,以致管理方法虽然不断加严,但实际效果却越来越差。本来是想使民间对于番香番货等都插不上手,而由官家独获其利的,不想弄到后来,官家倒上手无几,而市面上的番货反倒满坑满谷,到处都是。最后,明太祖可真冒了火,终于拿出了最后一招,传旨尽罢市舶司,并且严谕:“寸板不许下海!”他认为,在这样的严禁之下,走私之弊自可根绝。既然寸板都不许出海,查禁起来就简单容易,纵然有人想与倭寇或是那些形同海盗的人们勾结,却因接触不上,也就没有办法。而且所禁的只是国内的人,不许他们下海,对于外来船舶并不禁绝,诸国的朝贡仍可自由往来,这样,海货之利也就只有让朝廷来独占了。明太祖的打算,不能说是不够精到,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的禁令虽严,效果却仍甚微,海外各种易销的货物,如香料、珠宝、苏木等类,还是充满市上,使他的朝贡之利仍旧日渐微弱。这种情况一直继续到洪武十三年(1380),那一年正是宰相胡惟庸以谋反被诛的一年。
自此事发生后,明太祖因为怕会有人乘机勾结倭寇为乱,对于海禁又更进一步加严起来,对于外来的船舶,也不像以前那样不加限制,对他们的盘查,也变得极为紧密。恰好就在那时,早先陆续流往海外的走私人等,已经结为一团,占据了处在往来西洋的咽喉要道——三佛齐地方(即苏门答腊岛上的旧港),他们为了方便走私,不断派人潜入国中,探听各种信息。由于盘查不断加紧,三佛齐来的探子们,很多人被捉,并以间谍论处,遂有了“三佛齐乃生间谍”之说,对于从那里来的人查得更严,戒备得也更周密。占据了三佛齐的走私集团为了报复,也利用他们的有利条件,卡住了东西往来的通道,阻遏了西洋诸国载运朝贡货品的贡舶,东西交通几至断绝。关于此事,《明史》也有记载,它说“由是商旅阻遏,诸国之意不通。惟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朝贡如故”。
这个三佛齐,古称干陀利,由于地处联通东西的要道,自来航运便极发达,早在南北朝时的宋孝武帝期间,他们便曾派遣贡使来到中国,后来,到梁武帝时,又陆续来过几次。从此以后,和中国便不时都有往来,不过都是不以时至、相隔的时间长短不一,而且往来的次数并不算多。降至南宋时,它已改名为三佛齐,来往的次数又稍多了些。自宋及元,由于航业都渐发达,贡使也来得更勤,已经可以说是朝贡不绝的一处了。那里的地方虽小,而人却因总是五方杂处,显得极为剽悍,而且那里常是处于数强分割的局面,很少有一强称霸的时候。洪武初年时,那里便有三个国王,各自分据一方。爪哇离那里很近,后来灭了三王,把三佛齐并入了自己的领土,并把它更名为“旧港”,也称为“巨港”。然而爪哇此举却无法把那里措置安定,反而引起了三佛齐的大乱,显得难于治理。不久,三佛齐竟又由中国的走私商人,籍隶广东南海的梁明道占领了。梁明道是带领着他的一些帮伙来把三佛齐占领下来的,他们以那里为基地,专门进行走私,有时还在海上做些有如海盗的事情。洪武十三年,因为流传着“三佛齐乃生间谍”之说,明廷便严谕沿海地方官吏,要他们严禁走私,对于从三佛齐来的船只尤应严加盘查。这种严查,使三佛齐的梁明道一伙断绝了不少财源,使他们更加要依靠在海上做海盗为生,渐渐竟使西洋的朝贡之路为之不通。朝贡路断,使那些久为中土所习用的货物,如苏木、香料、胡椒等,在市上日见短缺,价钱也逐日增高。但是虽然如此,也还是不能使走私达到彻底禁绝的地步,因为货缺价俏,走私者虽在途中会遇到无尽的困难,但如设法偷渡成功,却又可得厚利,那些牟利之徒,总要千方百计以求偷运成功,藉以致富,只是朝廷所享的朝贡之利却愈显微薄了。针对这种情况,在洪武二十八年(1395),明太祖又采取了更强硬的办法,明令禁止民间使用番香番货,违者要受到处罚。在《太祖实录》中,对此事也有所记,它说,“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民间祷祀,止用松柏枫桃诸香,违者罚之。其两广所产香木,听土人自用,亦不许越岭贩卖,虑其代市番香,故并及之。”这种措施虽更严厉,但仍无法禁绝走私,因为三佛齐以西诸国的朝贡之路虽绝,而在其以东的占城、真腊等处却还不受影响,仍自不时前来朝贡。同时朝廷对他们的朝贡不但并不示禁,而且还很欢迎。在占城、真腊等处的番货中,番香也为数不少,这些货物不免要流入市间,而走私而入的各种货物正可借此作为掩护,仍自可以流通在市上了。
这种“寸板不许下海”,以及严禁民间使用番香番货的做法,因其收效甚微,困扰却大,后来明太祖也有了应该改弦更张的念头,因此在礼部奏闻“诸蕃缺贡已久,应予设法”一事时,他也就改变了他已行之多年的各项禁运办法,甚至还想遣使前往爪哇等处,设法打开局面。他说,“洪武初,诸蕃贡使不绝。迩者安南、占城、真腊、暹罗、爪哇、大琉球、三佛齐、渤泥、彭亨、百花、苏门答剌等西洋三十国,以胡惟庸作乱,三佛齐乃生间谍,绐我使臣至彼。爪哇闻知,遣人戒饬,礼送还朝。由是商旅阻遏,诸国之意不通,惟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朝贡如故。大琉球且遣子弟入学。凡诸蕃国使臣来者,皆以礼待之,我视诸国不薄,未知诸国心若何,今欲遣使爪哇,恐三佛齐中途阻之。闻三佛齐本爪哇属国,可述朕意,移咨暹罗,俾转达爪哇。”礼部的移牒是这样写的:“自有天地以来,即有君臣上下之分,中国四裔之防,我朝混一之初,海外诸蕃,莫不来享,岂意胡惟庸谋乱,三佛齐遂生异心,绐我信使,肆行巧诈。我圣天子一以仁义待诸蕃,何诸蕃敢背大恩,失君臣之礼。倘天子震怒,遣一偏将将十万之师,恭行天讨,易如覆手,尔诸蕃何不思之甚。我圣天子尝曰:‘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皆修臣职,惟三佛齐梗我声教。彼以蕞尔之国,敢倨强不服,自取灭亡。’尔暹罗恪守臣节,天朝眷礼有加,可转达爪哇,令以大义告谕三佛齐,诚能省愆从善,则将礼待之如初。”
从以上所引的明太祖的谈话,还有礼部致暹罗的牒文,可以看出,在洪武三十年(1397)之际,明廷已经有意要派出一个率有盛大军容的使臣,就像后来的郑和下西洋那样,一面出使西洋诸国,宣扬德意;一面又以武力扫除一切阻碍,使航路重又畅通,以增西洋诸国的朝贡之利。不过,明太祖的这个意旨并没有付诸实施,因为次年的闰五月,他便因病下世,明成祖之派出郑和,也可以说是继承他父亲的这一遗愿了。由于有此一说,所以认为郑和下西洋是为了宣扬国威,或是认为其目的专在沟通海上贸易的二说,对此都很重视,都不断地加以引用。
明成祖朱棣对于开通海上航道,原也早就有心,还在派出郑和率众出海之前,于永乐三年(1405),便曾派出行人谭胜受前往西洋一带进行宣谕。他所以要派谭胜受去办理此事,乃是因为,谭胜受与占了三佛齐的梁道明都是广东南海人,彼此早就相识,又有乡谊之故。谭胜受作为使臣,率领着护送他的千户杨信等人,赉敕去到三佛齐,向梁道明加以招谕。梁道明受到了招谕,便和谭胜受一同入朝,还贡献了朝贡的方物,并领到了回赐。郑和的首次下西洋,在时间上要略后于谭胜受,那时对于三佛齐的情况虽已略有所知,但为了更进一步加以了解,他依然还负有前往三佛齐去察看的使命。郑和初次路经三佛齐时,倒还算得顺利。但是后来却又听说,三佛齐一带的海道又不畅通了,那里又接连发生了几起劫掠货船的事,特别是以陈祖义为首的那一帮人,干得最为凶狂,郑和听到了这个讯息,便于永乐五年(1407)从西洋回朝时,又顺路到那里察看。郑和派人找到了陈祖义,并向他宣谕,要他保证海上的平安。这陈祖义也是个广东人,他又是海上走私集团的诸首领中,最剽悍粗猛的一个。就在上一年,也就是永乐四年,他还派了他的儿子陈士良,让他和梁道明的侄儿梁观政一道回来朝贡过一次。但他虽说也是个朝贡者,却又不改他那海盗的行径,他对别处前来朝贡的贡船却又劫掠如故。对于郑和的严正宣谕,陈祖义因看到郑和的兵多势大,表面上倒装得很和顺,说是愿意一切照办,一切唯郑和之命是从。然而在暗地里,陈祖义却又别有阴谋,他暗自多方布置,想趁郑和不备,突出偷袭,连郑和的船队,一举尽数夺获。如果陈祖义的阴谋不被发觉,那实在是很危险,幸而那时有个叫施进卿的人,他是走私集团中另一帮的头目,在他获悉陈祖义的计谋后,悄悄通知了郑和,使郑和能够预有所备。郑和事先严阵以待,陈祖义来偷袭时,不但未能得手,反被打得大败,连他自己也被郑和所擒。
擒获了陈祖义,郑和把他带回朝来,向明成祖献俘。明成祖觉得陈祖义这个人反复太过,不宜留存,传旨把他杀了。这时,那个曾给郑和报信的施进卿,恰好正派了他的女婿丘彦诚前来朝贡,于是明成祖便以朝命在旧港设立了宣慰司,并将施进卿任为宣慰使。明成祖又赐给施进卿以诰命、印信和冠带等物,顺便都交由丘彦诚给他带了回去。这件事,是那些认为郑和下西洋,其主要目的就是宣扬国威的一派人,所最爱引用的故事。有的人甚至还说,三保太监下西洋就是想向海外扩张,实在极有对外侵略的色彩。这种向外扩张说者,首先要提出的,便是以在旧港设立宣慰司一事作为证例。已经在那里设官立职了,不是侵略又是什么呢。其实实际却并不然,进行侵略之设官立职,必要派去自己的人,还要派驻足够的军队才能加以控制。明廷在旧港虽然设了宣慰司,但任职的人却不是派自中朝的,只是给原来就在那里的施进卿加上这么一个名义而已。这不过是历来所惯用的,“给以荣名,使为我用”的办法而已,并无借此并其土地,夺其主权的意味,实在不能够算得上是侵略。中国历来惯以“天朝上国”自居,对于常相往来的邻近小国,常常都会视若属国,轻易就在那里设置宣慰司,也是出于这类的习惯。在往来贸易上,也竟有“朝贡”和“回赐”之称,也是因为中朝惯以上国自居之故。正因如此,所以四邻诸国若有新君即位而不来报,便会感到气恼,从此会交往疏淡;倘若前来报请一番,便会感到满足,交往也会更进一步;倘若竟来陈告并请加以赐封,那便最满意了,为此会派去专使,锡以金印,参加那新君的即位大典。三佛齐就曾有过这样的事。在洪武十年(1377),在三佛齐为王的麻那者巫里,由于父亲死了,新嗣王位,就曾遣使来报,并且贡上了犀牛、黑熊、火鸡、白猴、红、绿鹦鹉、龟筒、丁香和米脑等物,还说“嗣子不敢擅立,请命于朝”。这样,明太祖就派去了封贺的使臣,带去了金印,敕封麻那者巫里为“三佛齐国王”。中朝的皇帝连那些小国的国王都可以由他来封,任命一个像宣慰司这样的官,那就更是不在话下了。不过,在那时候的三佛齐,早就已被爪哇所灭,以所设的旧港而言,地方比先时的三佛齐也小着很多。因此,施进卿虽说受有朝命,却仍不敢自专,他仍服属于爪哇,听命于爪哇和中朝双方,在那里相机应付地干着。
从以上所述的一些事件来看,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实在非仅一端,所有那些“踪迹惠帝”“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扫清航道,以利朝交”等说法,可说都有一些。《明史》把这些都并列出来,倒确是综观全面之说,那些力主应以某一目的为主的说法,其实倒是过于偏狭了。但是这些偏狭的说法,倒却有个共同之点,那便是,他们都认为踪迹惠帝之说根本不能成立。首先,他们便认为,建文帝于宫中发生大火之际,趁乱巧扮僧人,从地道中逃出宫外,不过是齐东野人之语,没一点可信处。明成祖朱棣如何会轻信至此。其次是,纵然出逃是实,永乐也绝不会怕,试想,他在建文高踞帝位,踞有域内之时,还能一点也不在乎,竟敢兴兵造反,如何会在建文已经完全败溃,立身无地之后,反而倒把他怕到那样,惊慌得不可言状,只凭一些追风捕影之言,竟就派出偌大一支舰队去往海外查访?而且还要一之不足,至于再,再而不足,至于三,至于四,至于五,竟至七次之多。这不是太可怪了吗?他们为了加强自己的说法,更常引用明人朱国桢的说法,来作为自己的依据。朱国桢在他所著的《皇明大政记》里说:“建文仁弱,帝座一倾,窜入蛮夷中,其何能为,文皇岂不见及此?”为此说者之引此书,乃是要人知道,就是明人,他们便已很不看重建文,而认为郑和下西洋是踪迹建文帝,乃是极为无据的说法了。不错,朱国桢确是明人,但他和建文之世还是相距太远,不能与当时的人来同论了。朱国桢是万历十七年(1589)己丑科的进士,在他著书之时,上距建文失位实已将近二百年左右,在那时人们的眼中,所谓建文,不过是一个被推翻了的,失去了帝位的倒霉皇帝而已,与生活在建文和永乐之际的人们的心情和想法是绝难相比的。其三,那些认为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是开拓海上贸易的人们,他们最爱以宣德五年(1430)六月,郑和第七次下西洋,也就是最后一次出海为例,作为有力的说明。其理由之一是,以时间而论,那时明成祖去世已有七年,在位为帝的已经是他的孙子,明宣宗朱瞻基了。难道祖父为之担心,苦苦搜寻了几十年,到了他的孙子据有天下时,还会那么担心害怕,仍要派人到海外去搜寻吗?其二则更显然,这次出海是史有明文,说是明宣宗觉得,他已即位日久,而远道的西洋诸国犹未来朝贡,所以才又派出郑和、王景弘等出使忽鲁谟斯等国,宣谕他们前来朝贡的。他们以一例余,认为前面各次郑和之下西洋,一直便是以开通航路,招徕西洋诸国来中朝朝贡为主,不过以前的那几次,都没有像这一次那样说得明白而已。宣德五年,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确乎只是出海办理招徕诸国朝贡的事宜,并无踪迹惠帝的用意,倒确实是的,但如以为历次都是如此,却又不然,最少以前诸次总还负有踪迹惠帝的使命。郑和下西洋,是和胡奉命寻访张三丰,暗中所负的使命是相同的,胡的寻访也可作为郑和出海负有踪迹惠帝的旁证。胡的寻访,一直是奔波于路,略无停息的,他遭到了母丧都不能获准回家守孝。胡只在永乐十四年(1416)才得回京略微停息了一下,并被升为礼部左侍郎,待到永乐十七年,他就又开始了和以前一样的寻访。胡寻访到永乐二十一年(1423),又赶到京中,那时恰巧永乐正在北征,驻跸于宣府。胡得知永乐的驻所,立即也便赶往觐见,当他赶到宣府时,永乐已经睡了,没有什么紧急大事,随侍的宦官们是不敢惊动他的,而永乐也决不会一叫便即起来。但胡确是不同,随侍宦官不但即刻去叫,而永乐也是一唤即起,马上命胡即行入奏。胡这次奏对历时很久,直到四更时候方才奏毕。他们都说了些什么,史无明文,《明史》只说:“先未至,传言建文帝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至是疑始释。”这段话说得很模糊,很隐约,但也并非隐约难寻。提到了建文帝蹈海,也说到了郑和下西洋,可见奏对到那么久,谈的就只是这件事。最后说“至是疑始释”,可见胡所以求觐那么急,是因为得到了确实的消息,真相可以大白了,用不着再来担心,四处寻访了。这时正是郑和第六次下西洋,还没有回来,到他回来时,明成祖朱棣已经去世了。因为永乐生前既已得知确息,疑念已释,而且人又死了,踪迹惠帝的事已无须再提,所以明仁宗朱高炽即位不久,便于洪熙元年(1425)二月,便谕令郑和,率领着他属下的下番诸军,去到南京,即在那里作为守备。
前六次的出海,每次之间相隔都较近,回来后多则隔上三年两载,少则只有一年左右,便又率众出海了。唯独这第七次都颇有不同,它和第六次回来相隔已及七年,相隔得实在太久了,而且随行人众已改为守备南京,再想重行出海,一切都要重新整理,明宣宗要郑和重行出海的朝命,原在上一年,即宣德四年便发出了,但由于修葺船只、安置人员等,很是费时,竟拖延了很久,直至次年六月才得成行。这第七次的出海,是历次出海中规模最小的一次。另外,这次出海回来后不久,郑和也就因年事已老而去世了。
在郑和去世以后,奉命出海的人还是不时都有,只是每次出海的船队规模和航程都要差得很多,无法与郑和七下西洋的时际相比了。《明史》记载这一情况说:“自和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和以夸外番,故俗传三保太监下西洋为明初盛事云。”
大规模地下西洋始于郑和,也止于郑和,这一点,可以说也是郑和下西洋为人纷纷议论的原因之一。实则郑和初下西洋之时,正在三佛齐人阻绝了海上通道之际,没有一支颇具规模的舰队,是很难完成任务的。等到海路已通,诸国的往来已畅,率领着这样规模的舰队出海,就只有“宣扬国威,示中国富强”的作用了。每次这样大规模的出海,其费用实很不赀,而船只增补修葺,所费更多,所以在六下西洋后,明仁宗便想不再继行此事,后来明宣宗虽又举行了第七次出海,但在郑和去世之后,便没再举行这种规模的出海了。
(1) 这些地名都是旧时的音译,《明史》和那时的诸书所用的都是这样,与今略有小异。因地名过多,不一一注以今名。
(2) 见黄云眉所著《明史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