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伤心咖啡馆之歌(1)
- 伤心咖啡馆之歌
- (美)卡森·麦卡勒斯
- 14223字
- 2020-10-14 09:30:21
小镇一点儿都不起眼。一个纺纱厂,几栋工人们住的两居室的房子,几棵桃树,一个有着两扇彩窗的教堂,一条坑坑洼洼的主街道还不到一百米长,能说得着的差不多也就这些了。每逢周六,附近农场的佃户会来到街上,兜售点农产品,这一天,小镇倒还有点人气。而在其他时候,小镇孤寂、沉闷,仿佛与世隔绝了一样。最近的火车站远在社会城,而灰狗巴士和白色巴士也只经过五公里外的弗克斯瀑布路。小镇的冬天短暂而阴冷,夏天却漫长又燥热。
如果你在八月的某个下午,溜达在小镇的大街,你会觉得百无聊赖。在小镇的正中心,你会看到小镇上最大的一栋房子,门窗被木板完全封死了,而且朝右倾斜得厉害,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倾塌。房子非常破旧,乍一看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仔细看才恍然大悟,原来在很久以前,这所房子门廊的右侧,以及一部分墙壁被粉刷过,但粉刷并未完工,所以没粉刷的部分看上去颜色更暗,也更陈旧。它似乎已经被人彻底遗弃了。不过,二楼有一扇窗户没被木板封住。有时候,下午时分,天气最为燥热时,有只手会缓慢地拉开百叶窗,一张脸出现在窗前,怔怔地注视着镇上。那是一张你在做噩梦时可能会看到的模糊的脸,辨不清性别,脸色惨白,一双斗鸡眼,两个灰色的瞳孔靠得非常近,好像在忧伤地凝视着彼此。这张脸会在窗前逗留一个小时左右,然后百叶窗会被再次拉起,大街上再也看不到另一个人影。在这样的八月的下午,当你上完日班,确实也找不到什么乐子时,不如走去弗克斯瀑布路,听一听那里的劳改犯的歌声。
然而,就在这个小镇,曾经有一家咖啡馆。这栋破旧的、被木板封起来的房子,可是远近闻名。铺着桌布、搁着餐纸的餐桌,系着彩带的电风扇,一到周六晚,这里都是座无虚席。这栋房子的主人是艾米莉亚·埃文斯小姐,但实际上经营这个咖啡馆的人是一个罗锅,叫李蒙表哥。在这个咖啡馆的故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他是艾米莉亚小姐的前夫,一个十足的恶棍,在监狱服刑多年后回到小镇,毁掉了一切,随后又逃之夭夭。自那以后,咖啡馆就关闭了,但时至今日,仍然是当地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个地方一开始并不是个咖啡馆。艾米莉亚小姐从她父亲那里继承了这栋房子,开了家杂货铺,主要卖些饲料、化肥和粮食、鼻烟等一些日用品。艾米莉亚小姐很有钱,除了这间杂货铺,她还在离这儿五公里外的沼泽地里,有个酿酒房,酿出的酒的质量在整个郡里首屈一指。她长得黝黑高大,有着男人般的骨骼和肌肉。留着短发,从额头往后梳着,晒黑的脸庞透着严峻粗犷的神情。要不是那双斗鸡眼,她还算得上一个长得端正的女人。应该也有男人追求过她,但艾米莉亚小姐生性孤僻,对男人的爱根本就不动心。她的婚姻,在整个郡里,都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那是一次奇怪而又危险的婚姻,仅仅维持了十天,让全镇的人都诧异不已。除了这次古怪的婚姻,艾米莉亚小姐都与孤独为伴。她经常整夜待在沼泽地的棚子里,穿着工装裤、长筒靴,默默地守着蒸馏器下微弱的火光。
但凡靠双手能成功的事情,艾米莉亚小姐都很在行。她到附近的镇上卖猪肠和腊肠;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她将高粱的茎秆榨汁制成糖浆,从她家的桶里倒出的糖浆颜色金黄,口感细腻;她在杂货铺后面用砖砌个茅房,也就用了十来天的工夫;做起木工活来,她也是得心应手。只有跟人打交道,是艾米莉亚小姐唯一不在行的。因为人,除非丧失意志或病入膏肓,是不可能经她双手改造后,就一夜之间变得更有价值或有利可图。所以,人对于艾米莉亚小姐唯一的用途,就是从他们身上捞钱。就这一点而言,她显然是成功的。做庄稼和财产抵押,开锯木厂,把钱存进银行,她成了那一片儿最有钱的女人。她本可以像国会议员一样有钱,可惜她有一个极大的缺点,那就是热衷于诉讼和打官司。为了芝麻大点事,她都不惜打旷日持久的烦人官司。据说,如果艾米莉亚小姐在走路时,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她都会本能地环顾四周,好像要找什么来起诉似的。除了这些官司,她的生活一成不变,每一天都过成前一天的样子。抛开那次十天的婚姻不谈,艾米莉亚小姐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直到她三十岁那年的春天。
那是四月的一个柔和、安静的夜晚,差不多快午夜了。天空泛着沼泽地鸢尾花的蓝色,月光皎洁而明亮。那年春天的庄稼收成不错,几个星期以来,纱厂都轮起了夜班。坐落在小河下游的厂房,在灯光下,方砖砌成的外墙透着黄色,织布机发出微弱持续的嗡嗡声。在这样的一个夜晚,你可以听漆黑田野的另一头传来的、一个去寻欢的黑人嘴里哼的舒缓的小曲;你也可以惬意地独处一隅,用吉他弹一首歌;或者什么也不想,一个人静静地发呆。那个晚上,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但艾米莉亚小姐杂货铺的灯却还亮着,门外的走廊里有五个人。其中一个叫胖墩麦克菲尔,是个工头,却有着红润的脸庞和娇嫩的手指。最高那级台阶上站着两个穿工装裤的小伙子,是雷尼家的双胞胎,瘦高个,行动笨拙,有着一头白发和一双没精打采的绿眼睛。坐在最低那级台阶上的人叫亨利·麦希,是个生性怯懦、谨小慎微的家伙。艾米莉亚小姐斜靠在开着的门边上,脚上套着肥大的长筒靴,两腿交叉站着。此刻她正专注地解她捡来的一根绳子上的结。有好一会儿,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
双胞胎中的一个一直在盯着空荡荡的街道看,突然他说话了:“我看见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哪家的小牛跑了吧。”另一个答道。
走过来的那个身影还是隔得有点远,看得不是很清楚。街道两旁盛开的桃树,在月光的笼罩下,在街道上留下了朦胧、拉长了的疏影。空气中有桃花和春草的清香,夹杂着附近湖水温暖潮湿的气息。
“不是,应该是哪家的孩子。”胖墩麦克菲尔说。
艾米莉亚小姐一言不发地看着道路。她已经把绳子放下了,干瘦、褐色的手指在拨弄着工装裤的肩带。她皱着眉头,一缕黑色的头发滑落在她额头上。这时候,路边不知哪家院子里,有条狗突然狂吠起来,直到屋内传出一声呵斥,制止了它。那个身影越走越近,在门廊的黄色灯光下,他们终于看清了来人的模样。
这个人是个生面孔,在这个时间,一般是没有陌生人来镇上的。他还是个罗锅,估计只有一米二,穿着件破旧的外套,脏兮兮的,顶多盖过他的膝盖。两条畸形的腿,似乎细得无法支撑他的大鸡胸和肩膀上隆起的驼峰。他的脑袋出奇地大,两只蓝眼睛深陷,嘴巴又小又尖。他的脸看上去既怯懦又粗鲁,暗淡的皮肤此刻在灰尘的掩盖下泛着黄色,眼窝处有一圈淡紫色的阴影。手里拎着个旧箱子,箱子有一侧塌得厉害,用一截绳子绑着。
“晚上好。”这个罗锅喘着气说。
艾米莉亚小姐和门廊上的人一声不吭,没人搭腔,都只是看着罗锅。
“我,我找艾米莉亚·埃文斯小姐。”
艾米莉亚小姐抬手捋了捋额前的头发,扬起头问:“为什么?”
“我是她亲戚。”罗锅答道。
双胞胎兄弟和胖墩麦克菲尔都扭过头看着艾米莉亚小姐。
“我就是,”她说,“你说亲戚是什么意思?”
“因为……”罗锅又开始说话了。他看上去很不安,感觉就要哭了似的。他把手提箱放在了最低那级台阶上,但手还握着箱子的提手。“我母亲叫芬妮·杰瑟普,她是奇霍镇人。大概三十年前,她离开家乡,嫁给了她的第一任丈夫。我记得她说过她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叫玛莎。而现在听奇霍的人说,玛莎就是你的母亲。”
艾米莉亚小姐侧着头听这个罗锅的讲述。礼拜天的晚餐从来都是她一个人吃,她家也从来没来过什么亲戚,她自己也说自己没任何亲戚。以前她是有个姨奶奶,在奇霍镇有个养马场,不过已经去世了。除此之外,她也就只有一个双重亲表姐[1],住在二十多里地外的镇上,但两人的关系并不好,偶尔在路上碰到,彼此都会朝地上吐口痰。时不时地,有人绞尽脑汁地想跟艾米莉亚小姐扯上点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但从来都没得逞过。
罗锅讲了一大串杂乱无章的话,提到了一些他们不知道的名字和地方,似乎都与主题无关。“所以,芬妮和玛莎是同父异母的姐妹,而我是芬妮和她第三任丈夫的儿子。所以,你和我应该是……”他弯下腰,开始解绑箱子的绳子。他的手指像麻雀的脏爪子,在不停地颤抖。箱子里尽是些破烂的衣服,还有一些奇怪的小物件,看上去像缝纫机的零部件,又或许就是没用的垃圾。罗锅在箱子里四处翻腾,找到了一张老照片。“这是我母亲和她妹妹的照片。”
艾米莉亚小姐一言不发。她缓慢地左右移动着她的下巴,从她的脸上你能猜得到她在想什么。胖墩麦克菲尔接过照片,对着灯光举着它看。这是一张泛黄的、皱巴巴的照片,里面是两个大概两三岁年纪的小孩,脸部已经有点花了,能看到细微的几处白晕。这样的照片,在谁家的相册里好像都能找得到。
胖墩麦克菲尔把照片递回给了罗锅,没对照片做任何评价。“你是从哪儿来的?”他问。
罗锅支支吾吾地答道:“我,一直在奔波。”
艾米莉亚小姐还是一声不吭。她就站在那里,靠在门边上,俯视着罗锅。亨利·麦希的眼中闪过一丝焦虑,两只手相互搓着。他悄悄地从最低的台阶上起身,然后离开了。他是一个软心肠的人,打心里同情这个罗锅的遭遇。正因为如此,他不想留下来等着看艾米莉亚小姐将这个新来者从门口撵走,把他赶出镇子。罗锅还站在最低的那级台阶上,脚边是打开的箱子,他吸了吸鼻子,嘴巴有点颤抖。也许他已经感觉到自己即将面对的窘境了。又可能他明白了,作为一个陌生人,带着一箱子的破烂来到镇上,还宣称自己是艾米莉亚小姐的亲戚,是一件多么悲惨的事情啊。不管哪样吧,他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突然哭了起来。
大半夜的有个素未谋面的罗锅来到店里,还坐在那儿哭,怎么说都不是件寻常的事情。艾米莉亚小姐把额前的头发往后拢了拢,其他人也彼此看着,显得很不自然。整个镇子此时显得格外安静。
终于,双胞胎中的一个说话了:“他要不是个莫里斯·芬斯坦,那我就是见鬼了。”
每个人都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这句话有着特殊的含义,可是罗锅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哭得更大声了。莫里斯·芬斯坦是个走路迅速、蹦蹦跳跳的小个子犹太人,几年前曾住在镇上,每天都吃白面包和三文鱼罐头,每当你说他杀了基督时,他都会哭鼻子。后来突遭变故,他就离开了镇子,搬去了社会城。但从那以后,只要有男的显得有点娘娘腔,或者哭鼻子,就会被人叫为“莫里斯·芬斯坦”。
“嗯,他哭得这么伤心,”胖墩麦克菲尔说,“应该是有什么苦衷吧。”
艾米莉亚小姐缓慢地、笨拙地向前迈了两大步,然后走下台阶,若有所思地看着罗锅。她伸出手,用瘦长的食指小心翼翼地碰了下罗锅的后背。罗锅还在哭,但明显平静多了。四周一片静谧,月色如洗,气温也低了不少。接下来,艾米莉亚小姐做了件罕见的事情:她从屁股兜里摸出一个酒瓶,用手心拧开瓶塞,然后把那瓶酒递给了罗锅。可从来没人能向艾米莉亚小姐赊酒,也没听说过她愿意免费请人喝哪怕一滴酒。
“喝吧,”她说,“喉咙会舒服点。”
罗锅停止了哭泣,小心地舔干净嘴边的泪水,开始喝起酒来。当他喝完,艾米莉亚小姐自己也开了一瓶,缓缓酌了一口,涮了涮嘴,吐在了地上。然后,也开始喝起来。双胞胎和工头手里也拿着他们已经付过钱的酒。
“这酒口感真不赖,”胖墩麦克菲尔说,“艾米莉亚小姐,我就没见你酿砸过。”
那天晚上他们喝的那两大瓶威士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要不然,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没法解释的,甚至压根就不会有咖啡馆。艾米莉亚小姐酿的酒有一种特有的功效。入口醇馥幽郁,下了肚又后劲儿十足。这还不是最特别的。我们知道,如果用柠檬汁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一句话,肉眼是看不见的。但如果把这张纸放在火边烤一会儿,先前写字的地方就会慢慢变成褐色,字也就显现出来了。假设威士忌是火,那句话是一个人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么,艾米莉亚小姐的酒的价值就不言自明了。那些不易察觉的事情,那些埋在心底无法触及的想法,在酒后都会乍露端倪。一个纺纱工,脑子里每天想的都是上班、吃饭、睡觉,再上班,这样周而复始。然后在某个礼拜天,他喝了点酒,在路上偶然瞥见了沼泽地的一株百合花。他有可能将这朵花捧在手心,端详那金色的娇美花瓣,心头突然涌起一股刺痛般的强烈的甜蜜之情。一个织布工,突然抬起头,平生第一次看见了一月份的午夜天空,那萧瑟、怪诞的光辉,让他因深深地感觉到自身的渺小而惶恐不已。诸如此类的事情,在喝了艾米莉亚小姐酿的酒后,都会发生。或痛苦,或欢愉,都是那么的真实,直击一个人的内心深处。
他们喝着酒,此时已经过了午夜,月亮躲进了云层,外面也变得又冷又暗了。罗锅还坐在最低那层台阶上,痛苦地把头埋在膝盖上。艾米莉亚小姐两手插在裤兜里站着,一只脚踏在楼梯的第二级台阶上。她有好长时间没说话了,脸上的表情一如有点斗鸡眼的人在沉思的样子,感觉既睿智又古怪。最后,她开口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我叫李蒙·威利斯。”罗锅答道。
“呃,进屋吧,”她说,“炉子上还剩点晚饭,一起吃点。”
抛开想算计他人,或利用别人赚钱的回数不谈,艾米莉亚小姐一生当中都没几次邀请过别人与她一起进餐。所以,门廊上的人都感觉有点不大对劲。后来,他们还在一起猜测,她是不是在后面的沼泽地里喝了大半个下午的酒。总之,艾米莉亚小姐离开了门廊,胖墩麦克菲尔和双胞胎兄弟也动身回家了。她闩好前门,仔仔细细地扫视了一遍杂货铺,确保货物都没问题后,走向铺子后面的厨房。罗锅跟在她身后,拖着箱子,擤着鼻子,不时用脏外套的袖子擦下鼻子。
“坐吧,”艾米莉亚小姐说,“我把菜热一下。”
那晚他俩一起吃的饭其实挺丰盛的。艾米莉亚小姐有钱,而且在饮食方面也不吝啬。那晚有炸鸡(鸡胸脯那块让罗锅给叉到自己盘子里去了)、山药泥、甘蓝叶和浅金色的烤甜薯。艾米莉亚小姐吃得很慢,但胃口很好。她双肘支在桌上,上身向前倾,两膝分得好开,脚踏在椅子的横档上。而罗锅却是一阵狼吞虎咽,好像几个月没闻到过饭香似的。吃的时候,罗锅脏兮兮的脸颊上还悄然滑过一滴眼泪,不过那应该是刚才痛哭时残留的一滴眼泪吧,并不代表什么。桌上的那盏油灯被擦得很干净,燃烧着的灯芯发出蓝色的光,将整个厨房笼罩在一种欢乐的氛围中。艾米莉亚小姐用完餐后,用一片白面包把碟子擦得干干净净,然后在面包上倒了点自制的糖浆。罗锅也如法炮制,只不过他更挑剔,居然还要了个干净的碟子。吃完面包后,艾米莉亚小姐往后靠向椅背,握紧右拳,感受她干净的蓝色衬衫袖子下右胳膊上结实、柔韧的肌肉——这已经成为她饭后一个不自觉的习惯了。然后她拿起桌上的油灯,朝楼梯扭了扭头,示意罗锅跟着她上楼。
楼上就是艾米莉亚小姐居住的地方,有三个房间,中间是一个大起居室,两边各一个卧室。很少有人来过这里,但大家都知道这里装修得很好,极其干净。而现在,艾米莉亚小姐却带着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脏兮兮的矮罗锅来到这里。艾米莉亚小姐走得很慢,一步两个台阶,高高地举着油灯。罗锅紧紧地跟在她身后,摇曳的灯光将两人的身影连在一起,在楼梯间的墙上留下了一个巨大、扭曲的影子。很快,二楼的灯灭了,与小镇一道陷入了黑暗。
第二天早晨,朝阳初升,万里无云,天空中夹杂着紫红与浅红的光线。小镇四周的地里是刚耕过的犁沟,佃农一早就忙着种深绿色的烟草幼苗。野鸦从田地上方的低空一掠而过,给地面投下轻快的蓝色阴影。镇上的人们也早早拿着饭盒出门了,纱厂的窗户在阳光下发出炫目的金色。空气是如此的清新,桃树花蕾满枝,白如一团团三月的云朵。
艾米莉亚小姐一如往常,天一亮就下了楼。用水泵压了点水洗漱过后,立马开始干起活来。半晌午时分,她给骡子备上鞍,骑着去弗克斯瀑布路附近的棉花地转了转。到了中午,昨天半夜有个罗锅来到艾米莉亚小姐店里的消息就在镇上传开了,但今天还没人看到过他。天很快地变得热起来,天空是一片湛蓝色。还是没人瞅到过这个奇怪的访客。有几个人想起来艾米莉亚小姐的母亲是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但她究竟是去世了还是跟一个烟草工人跑了,却说法不一。至于这个罗锅的说辞,大家都觉得是捏造事实。出于对艾米莉亚小姐的了解,他们都断定,在接济罗锅一顿饭后,她已经把他赶走了。可傍晚时分,天空泛白,工人收工后,有个女人声称,她在杂货铺楼上的一个窗户前,看到过一张畸形的脸。艾米莉亚小姐本人什么也没说。她在柜台前盘了会儿账,跟一个佃农就一个犁轴的价格争论了一个小时,补了鸡棚的几处铁丝网,太阳一落山就关了杂货铺,上了二楼,惹得一镇子人都一脸茫然,议论纷纷。
第三天,艾米莉亚小姐连杂货铺都没开门,把自己锁在楼上,不见任何人。就是在这一天,谣言开始了——那是一种极其可怕的谣言,整个镇子,甚至整个郡都为之震惊。谣言的发起者是个叫梅利·瑞安的织布工。这是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脸色蜡黄,步履蹒跚,牙齿都掉光了。他患有三日疟,也就是说,每三天他都要发一次烧。头两天他呆板沉闷,性情乖戾,到了第三天,却异常活跃,时不时地整点幺蛾子出来。当时梅利·瑞安正在发烧,突然,他转过身来说:“我知道艾米莉亚小姐干了什么。她为了箱子里的东西,把那个人谋杀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感觉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不到一个小时,这个消息就在镇上传开了。那一天,全镇的人合力构造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病态故事,里面的内容每一条都能让人不寒而栗——一个罗锅,半夜沼泽地里的毁尸灭迹,艾米莉亚小姐被拽着送往监狱,对她财产的你争我夺——故事就这样被小声地传播着,每一次都还添加了一些新鲜、荒诞的细节。下雨了,女人们都忘了把晾衣绳上晒着的衣服收回屋;一两个欠艾米莉亚小姐钱的人,甚至都穿上了过节时才会穿的礼服;人们都聚在大街上谈论着,注视着杂货铺的动静。
如果说镇上所有人都参与了这次恶毒的狂欢,是不属实的。倒也有几个理智的人推断,艾米莉亚小姐这么有钱,怎么可能会为了一点不值钱的物件而失去理智,去谋害一个流浪汉呢。镇上甚至有三个正直的人,尽管可能会从谣言引发的骚乱中渔利,但他们也不希望艾米莉亚小姐罪案的发生。因为她锒铛入狱,然后在亚特兰大被执行电刑,也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乐趣。这几位正直的人以一种异于他人的方式来评判艾米莉亚小姐。比如像艾米莉亚小姐这样的人,言行举止都异于常人,恶行多得让人都记不清,很显然是不能按照常理来评判的。他们记得,艾米莉亚小姐出生时黑不溜秋、面容怪异,自幼丧母,父亲性格孤僻,十来岁就长到普通女孩没有的一米八几的个头,以及她有悖常理的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是,他们记得她那次令人费解的婚姻,可以说是这个镇子有史以来最荒唐的丑闻。
所以,这些正直的人们对艾米莉亚小姐,有着一种近乎怜悯的感情。当看见艾米莉亚小姐在镇上干些鲁莽的事情,比如冲进,家人的房子,拖走一架缝纫机来抵债,或者大费周章去打官司时,他们的心情是复杂的,有点义愤填膺、有点幸灾乐祸,还有点莫名感伤。但也仅此而已,毕竟正直的人也就三个罢了。镇上其他的人整个下午都在庆祝这个空想出来的犯罪。
而艾米莉亚小姐本人,不知道什么原因,对此却浑然不知。她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楼上,偶尔下楼来,泰然自若地在铺子里走动,两只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下巴都被衬衫的领子遮住了。衣服上看不到任何一处血迹。时不时地她会停下来,脸色凝重地看着地板上的裂缝,抬起一只手盘弄自己的一撮头发,好像还在喃喃自语。但一天大部分时间她都待在楼上。
夜幕降临。下午的那场雨使天气冷了不少,那天晚上如同冬夜般瑟瑟阴沉。天空没有星星,下起了细雨。从街道上看,路边的屋子透着凄切、摇曳的灯光。一阵冷风,不是从沼泽地那头,而是从黑漆漆的松树林那边,吹过街道。
镇上的钟敲了八下。还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经历了一整天令人毛骨悚然的流言蜚语后,这个惨淡的夜晚,一些人突然心生恐惧,围在了家中的火炉边。另一些人三五成群待在一起,在艾米莉亚小姐杂货铺的门廊上,也聚集了八到十个人。他们默不作声,只是在那等待着。其实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在等什么,也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在局势紧张,某种大动作即将发生的前夕,人们都会像这样聚集等待。接下来会迎来一个重要时刻,他们会统一行动,不是因为某一个人的想法或意愿,而是他们的本能已将他们融为一体。在这样的时刻,没有人会畏缩不前,至于事情是否会和平解决,行动是否会演变成洗劫、暴力或犯罪,就交由老天决定吧。所以,这些人就待在艾米莉亚小姐杂货铺的门廊上,表情严肃,虽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但他们心里都明白,他们在等一个重要时刻,且这个时刻即将到来。
杂货铺的门是开着的,里面灯火明亮,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左边的柜台上摆着新鲜的家禽肉、冰糖和烟叶。后面是几层架子,上面放着腌制的家禽肉和其他食品。铺子的右边几乎摆满了做农活用的各类器具。铺子后面,左边有一扇门,连着上楼的楼梯,门是开着的。右边也有一扇门,里面是艾米莉亚小姐称之为办公室的小房间,这扇门也是开着的。那天晚上八点钟的时候,可以看见艾米莉亚小姐坐在她的办公桌前,握着一支钢笔,在一沓纸上核算着什么。
办公室里灯火通明,艾米莉亚小姐似乎并没有注意到门廊里的人群。她的生活一如往常,井井有条。这间办公室,在整个郡里都可以说是出了名的令人生畏。正是在这里,艾米莉亚小姐处理着她所有的生意。办公桌上有一台盖得很严实的打字机,艾米莉亚小姐知道怎么用,但也仅在打印特别重要的文件时才会用到。桌子的抽屉里,摆放着上千份材料,都按照字母表顺序一一归档。这间办公室也是艾米莉亚小姐接收病人的地方,她喜欢行医,给很多人看过病。两排架子上摆满了药瓶和各种医疗用具。靠墙放着一条长椅,就诊的病人可以坐在那里。她用烧过的针缝伤口以防化脓;用清凉的甜糖浆涂烫伤;对于查不出原因的病痛,她会用一些根据秘方亲手熬制的汤药,据说通便的效果非常好,但不能给小孩用,因为会导致严重的痉挛。对于小孩,她会用完全不同的另一种药水,药效温和,口感香甜。总的来说,她是个好医生。她的手瘦长,也很灵巧。富于想象,有上百种治疗方案。面对极具风险、极为罕见的手术时,她也毫不畏怯,施展出浑身解数去医治。但是,有一种病例外。如果来人患的是某种妇科病,她就无计可施了。事实上,仅仅是听到这方面的描述,她都会面露愠色,羞愧难当,僵着脖子杵在那里,或者两只穿着长筒靴的脚相互蹭着,像个做了错事、手足无措的大孩子。不过在其他病症方面,人们非常相信她,她也从来不收诊费,来找她看病的人络绎不绝。
那天晚上,艾米莉亚小姐用钢笔在纸上写了好长时间。但即便如此,她也不可能一直对门廊里等待和看着她的人群置若罔闻。时不时地,她抬起头,冷静地注视着他们,却没有大声质问他们,为什么像一群可怜虫,围在她家门口。她坐在办公桌前,脸色像平常一样冷漠、严峻。过了一会儿,可能是大家的凝视惹恼了她,她掏出一块红手帕擦了擦脸,站起身,把办公室的门关上了。
对门廊里的人群而言,这个举动无异于一个信号。行动的时刻终于到了。在这个寒冷、阴沉的夜晚,他们在屋外已经待了很长时间了,就在那一刻,行动的本能一下子被唤醒。突然,仿佛听到同一个声音的召唤,他们一起走进铺子。在那一刻,这一群人看上去就像一个人,都穿着蓝色工装裤,头发稍白,脸色暗淡,眼睛一转不转,目光呆滞。接下来他们将要干什么,没一个人知道。可就在那一刻,二楼的楼梯口传来响动。他们抬头一看,全怔住了。是那个罗锅,那个在他们的脑海里早就被谋害了的罗锅。而且这个罗锅一点都不像描述中的样子——哪里有什么可怜兮兮、肮脏邋遢、孤苦伶仃、以乞讨为生的影子。事实上,这个罗锅的样子,对于这群人当中的所有人而言,都是生平第一次见到。房间里是死一般的寂静。
罗锅大摇大摆地慢慢走下楼,感觉就像是在自个家一样。几天过去,他就像变了一个人。首先,他出奇的干净,虽然还穿着那件短外套,但外套已经被洗刷过,破的地方也补得很工整。里面穿了件红黑相间的格子衬衣,那本来是艾米莉亚小姐的。他没穿一般男的穿的那种裤子,而是穿了件紧身的齐膝马裤。他那皮包骨的小腿上,套着双黑色长筒袜,鞋子的式样很特别,鞋带一直系到脚踝的上面,擦得很干净,还打了蜡。脖子上围了一条石灰绿的羊毛围巾,几乎完全遮住了他那硕大、暗淡的耳朵,围巾的流苏快触到地板了。
罗锅神气活现地走进铺子,迈着他那僵硬的小步伐,站到了那群人的正中央。他们不自觉地给他挪了点地儿,然后两手耷拉着,眼睛瞪得老大地看着他。罗锅自己的举止也很古怪。他冷静地平视着每一个人,但那也不过是正常人的裤腰处。然后他从容不迫地仔细打量起每个人的下半身——从腰部一直到脚底板。等他觉得看得差不多了,把眼睛一闭,然后摇摇头,好像在表示他刚才所看到的都不足一提。接着,似乎仅仅只为了确定自己的看法,他自信地抬起头,把围在他身边的每个人的脸看了个遍。铺子左边的地上放着半麻袋肥料,罗锅发现了之后,一屁股坐在了麻袋上面。待他惬意地在麻袋上坐定后,罗锅交叉着两条小细腿,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过了好一会儿,铺子里的这些人才逐渐回过神来。梅利·瑞安,这个人得了三日疟,也是那天谣言的始作俑者,第一个人说话了。他看着罗锅正在抚弄的物件,低声问道:“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啊?”
其实每个人都很清楚,罗锅手里拿的是什么。那是艾米莉亚小姐父亲生前用过的鼻烟盒,蓝色搪瓷的,盖子上镶有纯金。这群人都知道这个鼻烟盒,所以很是诧异,它现在怎么会在罗锅手里。他们小心地瞥了眼办公室关着的门,听见艾米莉亚小姐在里面小声地吹口哨。
“是啊,那是什么,小矮子?”
罗锅猛地抬起头,伶牙俐齿地答道:“这个啊,是个宝物,专门收那些多管闲事的。”
罗锅那鸡爪子似的手伸进鼻烟盒,抓了点东西往嘴里送,不过,他丝毫没有请边上的人尝尝的意思。他抓的甚至不是鼻烟,而是糖和可可粉的混合物。他却当作鼻烟来享用,倒一点在下嘴唇的内侧,卷起舌尖,灵活地舔舐起来,每舔一下,脸上都露出十分享受的怪相。
“我这牙口,老是发酸,”他解释道,“所以我得用这种甜鼻烟。”
那群人还站在一起,感觉有点窘迫、不知所措。事实上,这种感觉那天晚上一直都很强烈,不过马上,他们就能感觉到房间里的一种亲昵和隐约的欢庆了。那天晚上在场的人有:哈斯蒂·马龙、罗伯特·卡尔弗特·哈尔、梅利·瑞安,T.M.韦林牧师、罗瑟·克莱因、瑞普·韦尔伯恩、亨利·福特·克伦普和贺瑞斯·韦尔斯。除韦林牧师外,其他人差不多是一类货色——都喜欢从别人的事情或身上找乐子;都生活不如意;平时都懦弱无能,但一旦被激怒又不可掌控;都在纺纱厂里干活,合住在两室或三室的房子里,一个月交十块或十二块的房租。那天是周六,所以那天下午都领了薪水。因此,就目前而言,可以把他们看成一类人。
其实这个罗锅,早已在心里看透了他们。一旦坐定后,他开始惬意地和他们每一个人闲聊起来,问些诸如有没有成家、多大岁数、一周挣多少钱之类的问题——游刃有余地一下拉近了和他们的关系。过了一会儿,镇子上又有其他人走了进来。几个二流子,其中有亨利·麦希,他们好像也嗅到了什么不寻常的气息,还有几个婆娘,过来寻她们在这儿凑热闹的男人,甚至还有一个不知道谁家的黄头发的小孩,蹑手蹑脚地走进铺子,偷了一盒动物饼干,然后悄悄地溜走了。此时,艾米莉亚小姐的铺子里站满了人,而她还没有打开办公室的门。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身上有着特有的品质,将他们与其他的普通人区分开。他们有着幼童般的本能,可以迅速跟外界建立起必要的联系。毫无疑问,罗锅就属于这类人。他在铺子里只不过待了半小时,就迅速地跟其他每一个人都建立起了联系。感觉他就像在镇上住了好多年,跟每个人都很熟一样,坐在这个饲料袋上,不知道聊了多少个夜晚。罗锅的这个品质,再加上是周六的晚上,使得铺子里充满了自由和近乎不正常的欢乐氛围。虽然也有一点紧张感,但这是因为目前的情形太过于怪异,并且艾米莉亚小姐还是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到现在都没有露面。
那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艾米莉亚小姐出来了。那些等着她出来看她好戏的人感到失望了。她打开门,迈着她那缓慢、笨拙的步子,一脸冷漠地走进铺子。她鼻子的一侧有墨水的痕迹,那块红手帕已经系在她脖子上了。她好像没注意到什么异样,用那两只灰色的斗鸡眼扫了下铺子,看见了坐着的罗锅,目光停在他身上好一会儿。至于铺子里的其他人,她只是略带惊讶地瞅了一眼。
“有要买东西的吗?”她平静地问道。
因为是周六晚上,铺子里有许多顾客,他们都要买酒。三天前艾米莉亚小姐才搬出一个陈旧的酒桶,在蒸馏器旁用管子把酒分装进酒瓶里。这个晚上她从顾客手里接过钱,在明亮的灯光下数着,这其实跟以往没什么不同,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可就不寻常了。以前买酒,顾客必须绕到漆黑的后院,艾米莉亚小姐从厨房的后门把酒递出去。在买卖的过程中,毫无乐趣可言。拿到酒后,顾客就得离开了,要是他老婆不允许在家喝酒的话,他也可以再绕回来,在铺子的门廊里,或者前面的街道上开怀畅饮。门廊和前面的街道都是艾米莉亚小姐的财产,这点毫无疑问,但她并不把这两个地方看成是她的房产,她认为她的房产是以前门为界限,覆盖房子的整个内部。而在她的房产范围内,除了她之外,其他人是绝对不允许开酒、喝酒的。现在,她第一次打破了这个规矩。她走进厨房,罗锅紧随身后,把酒瓶搬到了温暖、明亮的铺子里。此外,她还提供玻璃杯,并且拆了两盒饼干,放在柜台上的盘子里,无论是谁,都可以免费尝一块。
除了罗锅,她不跟任何人说话。她用一种近乎沙哑的声音问罗锅:“李蒙表哥,你的酒是直接喝还是先放在炉子上隔水温一温?”
“如果你愿意的话,艾米莉亚,”罗锅说,(上一次有人敢这么放肆,直呼艾米莉亚小姐的名字而不加任何尊称的,是谁?——绝对不是她那十天的老公。事实上,自从她父亲去世后,她父亲不知为什么,总是喊她“小不点”,就没有人敢这样冒昧地称呼她了。)“如果你愿意,我希望先温一下。”
咖啡馆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就是这么简单。回想起那个晚上,一如冬夜的阴冷,如果大家都坐在杂货铺的外面庆祝,该是多么没劲啊。但是铺子里面,大家都聚在一起,感受到了真切的温暖。有人拨了拨铺子后面的火炉,让它烧得更旺,那些买了酒的,与朋友们一起分享。铺子里还有几个女人,她们嚼着甘草卷,喝杯“妮嗨”,甚至还来一口威士忌。罗锅还是一个生面孔,他的长相把每个人都逗乐了。办公室里的长椅被搬了出来,还有另外几把椅子,一些人坐在上面,其他人则斜靠在柜台上,或惬意地坐在酒桶和麻袋上。在铺子里开酒喝也没有出现任何粗鲁的举止,不雅的傻笑或其他任何不当的行为。相反,大家都表现得彬彬有礼,甚至有点过分拘谨了。因为那时候,镇子上的人们还没有习惯一起作乐呢。他们一起去厂里干活,或者在礼拜天,一起参加一整天的野营布道会——虽然这也很有趣,但整件事的初衷是让你增长对罪恶的认识,从而更虔诚地敬畏主。但咖啡馆的氛围是完全不同的。在这里,就算是最富有、最贪婪的老无赖,也会举止检点,不会去侮辱任何人。穷人们也都面带微笑,友善待人,抓盐的动作文雅谦恭。这就是咖啡馆的氛围,大家称兄道弟,推杯换盏,及时行乐却又举止得体。从来没有人对那晚在艾米莉亚小姐铺子里的人说过这些,但他们自己就明白了,虽然,在那晚之前,镇子上还从没有过一家咖啡馆。
而这一切的开创者——艾米莉亚小姐——那晚大部分的时间都站在厨房门口,从外表来看,她似乎没什么变化。但那晚有许多人注意到她的表情。她看着铺子里发生的一切,但绝大部分的时候,她一直看着罗锅,眼神落寞。罗锅在铺子里趾高气扬地来回走动,从鼻烟盒里掏东西吃,样子既令人讨厌,又有点讨人喜欢。艾米莉亚小姐站在那儿,从炉子裂缝里透出的火光映红了她褐色的长脸。她似乎在沉思,表情有点痛苦,有点困惑,又有点莫名的喜悦。她的嘴唇不似往常那样紧绷着,还时不时咽下口水。她的脸色苍白,两只空着的大手在冒汗。那天晚上,她的表情活脱脱一如寂寞的恋人。
那天晚上,咖啡馆的欢庆一直持续到午夜。每个人都友好地跟其他人道晚安。艾米莉亚小姐关上了铺子的前门,却忘了上闩。很快,所有的一切——主街道上的三家店铺、纺纱厂,还有住宅,事实上整个镇子——都归于黑暗、沉寂。在过去的三天三夜里,罗锅来到了镇上,一场世俗的欢庆,咖啡馆的诞生,这一切都落下了帷幕。
时光飞逝,一转眼,四年过去了。在这四年里,小镇的日子大同小异,但也有一些重要的改变,只不过改变都是一点一滴、自然而然发生的,以至于大家当时都不觉得有多重要。罗锅一直和艾米莉亚小姐住在一起,咖啡馆的生意也逐渐扩大。艾米莉亚小姐开始把酒摆上架子,跟饮料一起卖,铺子里又添了一些桌子。每晚都有人光顾,周六晚上更是座无虚席。艾米莉亚小姐开始供应炸鲇鱼晚餐,每盘十五美分。罗锅还怂恿艾米莉亚小姐买了架上等机械钢琴。不到两年,这个地方就再也不是杂货铺了,而是一个正式的咖啡馆,每天从晚六点营业到午夜。
每天晚上,罗锅都踌躇满志地从楼上走下来。他身上有种淡淡的萝卜菜叶味儿,因为艾米莉亚小姐每天早晚都用煮萝卜菜叶的水给他擦拭身子,希望他变得强壮起来。她对他的宠爱已经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可是他并没有变强壮。食物使他的驼峰和头变得更大,但其他部位还是一如既往的虚弱和畸形。艾米莉亚小姐看上去也和过去一样。工作日她仍穿着长筒靴和工装裤,但在礼拜天,她会穿一条深红色的裙子,这样的裙子挂在她的身上,要多古怪就有多古怪。然而她的举止和生活方式变化巨大。虽然还喜欢打官司,但已不再像从前那样精于算计和粗鲁逼债了。因为罗锅十分热衷于交际,她偶尔也会出去走动走动,参加布道会啊、葬礼啊什么的。她做医生还是一如既往的成功,她酿的酒甚至比以前更好喝。咖啡馆的生意也盈利颇多,成了方圆几十里内唯一的一家娱乐场所。
所以,我们现在不妨随机地、跳跃式地拣几个场景,回顾一下这几年的光阴。某个旭日冬晨,罗锅踩着雪地里艾米莉亚小姐的脚印,一起去松树林打猎;两人一起在地里干活——李蒙表哥什么活也不干,站在一旁对干活的雇工说三道四;秋日的下午,他俩坐在后院的台阶上削甘蔗;炎炎烈日里,他俩漫步在沼泽地墨绿的柏树林中,享受虬枝盘曲的树下那催人入睡的阴凉;当前进的道路上遇到一处沼泽或一汪水潭时,艾米莉亚小姐就会蹲下身子,让李蒙表哥趴在她背上涉水而过;罗锅骑在她的肩膀上,两手抓着她的耳朵,或者扶着她的额头;有时候艾米莉亚小姐开着她的福特汽车,载着罗锅一起去奇霍镇看电影,或者去别的地方逛集市,看斗鸡;罗锅酷爱看各种表演。当然,每天上午他们都待在咖啡馆里,经常一起坐在楼上客厅的火炉旁,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罗锅一到晚上就会犯病,害怕躺在床上与黑暗为伍。他对死亡恐惧至极,而艾米莉亚小姐绝不会看着他遭受这种恐惧而置之不理。有人甚至推测,开咖啡馆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罗锅,因为咖啡馆可以为他带来陪伴和快乐,帮他度过难熬的夜晚。所以,从这些片段中,我们可以勾勒出这几年的完整影像,现在,姑且暂告一段落吧。
对于上述所有行为,是时候给一个解释了,是时候说一说爱情了,因为艾米莉亚小姐爱上了李蒙表哥。在每个人的眼里,这件事实在是太明显不过了。他俩住在同一栋房子里,从来就没见分开过。在镇上一些人的眼里,特别是麦克菲尔太太,这个长着个肉墩鼻子、爱管闲事、平时没事就喜欢将家里的几件家具在前屋挪来移去的老女人看来,这两人就这样住在一块儿是有罪的。因为就算他俩是亲戚,也不过是那种介乎一代和二代表亲之间的那种远亲,而且就这点还不能被证实。况且艾米莉亚小姐孔武有力,身材高大,超过了一米八,而李蒙表哥却身体虚弱,身材矮小,仅仅齐她的腰。但对麦克菲尔太太和她的狐朋狗友而言,越是这种极不般配、令人怜悯的结合,越能让她们洋洋自得、心生快意。所以,这些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至于那些善良的人们,他们觉得,既然他俩对彼此的肉体对上眼的话,这种事,就交给他们自个和上帝评价吧,至于旁人的闲言碎语,最好都闭上嘴。下面,我们就来说说,他俩之间,是怎样的一种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