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善敲门而入,递来了一份行程时间表。他向来是个做事周全的秘书。墨宇皓转过头来,视线落到了办公桌上的一个礼盒上。
他的眼神寡淡薄凉,这是他的秘书经常看到的一个眼神。
“处理一下。”他的声音非常好听,没什么高低起伏,平静得就像是熨斗滑过的毛呢面料。
“明白。”秘书点点头。
金文善走后,墨宇皓又忙了一会儿,困意渐渐像爬山虎一样蹿上他的肩头,开始还没那么明显,只是小小地蛰伏一下,可再回头看的时候,已经密密麻麻地覆盖住了一大片。
他走向地下车库,开车回家。
第二天一早清晨七点,他又准时出现在了办公室里。
前台小姐拿着手掌大的小镜,用散粉盖着自己的黑眼圈,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同事聊着:“我每天都担心自己过劳死。”
“我只希望墨总过劳死,我们就不用这么早来了。”“他死了,谁给我们发薪水?”
“换个东家。”
这是两个前台在晋宇最普通的一天。墨宇皓总是加班加到丧心病狂,来得最早走得最晚。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让她们心生抱怨。
唐奔奔在墨家安然无恙地度过了几天,没出什么差错,也没跟任何人打过照面,一派岁月静好。
墨宇皓是在一个阳光毒辣的午后才想起了Lucy 托付给他的事。这个突如其来的念想,就跟射入办公室的光线一样,仅在须臾一瞬。他为自己的疏忽感到内疚,便打了一个电话把金文善召来。
“Pumpkin 怎么样?”
“目前一切正常,保姆人不错。”
“那就好。”
几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墨宇皓每天早出晚归从未和唐奔奔碰面,也从未在深夜听到Pumpkin 的哭声,以至于他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个孩子,当然更不会想起唐奔奔的存在。
唐奔奔偶然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更多的也只会想起第一次遇到费莎莎的情景,好像命中注定的每一个微小的误会,都是设计好的伏笔,只为把你推向既定的最终结果。
那是稀松平常的一天,唐奔奔推着婴儿车带Pumpkin 在院子里散步时,被一位年轻的女子挡住了去路。女子的表情凌厉,看得出满怀敌意。
她盯着唐奔奔的脸,探究的目光像一把刀子,剐着唐奔奔的同时,还想从中刺探出更深的故事来。
“我是这家的女主人,你是谁?”女子亮明身份。
女主人?唐奔奔颇为不屑,这家的女主人她可是见过的。
“问你话呢!”她显然没有什么耐心。
“我是帮女主人带孩子的。”她戏谑起来。
“谁的孩子?!”她被激怒了。
“金……”刚吐出的一个字,就被身后响起的声音覆盖了,那些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明显来自不同人的嘴巴,却偏偏是同样的音调。过于饱满丰富的情感让这份虚伪的巴结真实了起来。
唐奔奔回过头,看着几个洒扫的阿姨一路小跑地迎了出来,平日霜打的脸色升起了春日艳阳。
“莎莎小姐,来来来,快进来。”
“莎莎小姐,来了也不先说一声,那是Lucy 小姐的孩子,她是个保姆,没吓着你吧……”
唐奔奔忍不住笑了起来,全当自己今天是撞到戏文里的故事了,女主人不在家,男主人在外面的相好找上门来,拿她这个带孩子的“丫头”撒气。
铜门被关上了,刹那锁住了热闹的寒暄声,小院回归了清净。唐奔奔低下头,只见那篮中小娃狡黠地冲着她笑,像什么都懂似的。
费莎莎顶着黯淡的脸色,往沙发上一靠,旋即闭上了眼睛。她把所有的话都封在了表情里,这样的神色无疑是让阿姨们禁言。殷勤沏茶倒水的阿姨们哪有看不懂的意思。
凌晨两点,真正的男主人回来了。洗漱完毕后,发梢尚带着微微的水气,他便整个人往床上一躺,忽然觉得被子里有个热乎乎的东西。他本能地往地上一翻,顺势掀开被子。
梦里不知身是客,费莎莎拢着被子坐了起来。是谁搅了她的好觉?!被人吵醒之后,她还沉浸在梦境里,一副人畜无害的呆模样。
“我怎么在这儿?”她伸出手擦了擦嘴边的口水,看了看有些陌生的四周。
墨宇皓皱了皱眉头,心想:这话不应该是我问你吗?
“咦?你怎么在这儿?”她指了指墨宇皓。
神思归位。
眼前的人让她很快从梦境中剥离了出来。她喜出望外,又擦了擦嘴边的口水:“好久不见?我回国了,你怎么也不来接我?”
墨宇皓显然拒绝这份喜出望外。他警觉地看着她,像一只发现毒品的警犬,仿佛床上躺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堆赃物。
他很快意识到这样不合适,费金兆的孙女登门拜访,怎么都不该是这样的表情,于是又刻意地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费小姐,有事吩咐?”
他永远叫她费小姐,这份有意的疏离像一双无形的手,把她推得更远了。她埋下头来,两手一摊:“倒是没事,我等了太久,居然在你这里睡着了。”
她尴尬地笑了笑。
墨宇皓知道这个时候招呼阿姨倒水只会让尴尬升级,于是转身亲自为她斟茶,双手递交之间透露着敬重,这份敬重,硬生生地把辈分给敬了出来。床上的“一堆赃物”被他敬成了一个“活菩萨”。
费莎莎觉得他敬完茶之后,气氛完全变了,看着他客气地坐回沙发上的模样,她觉得此时若是伸手召唤他,就像一个姆妈招呼自己的孙儿来身边聊家常一样。
这份来得不明不白又实实在在的冤枉让她恼恨了起来。委屈是真的,找不到发泄的出口也是真的。
墨宇皓收下了她的委屈,表现出慰问的口气,好像给她这份委屈的不是他,是另外一个人,而此时此刻他墨宇皓只负责安慰,帮别人客套一下。
“费小姐远道而来,也不说一声,那我就不打搅你休息了。”这几句没什么因果关系的话听起来也很突兀,却是他的心声,没有任何铺垫地砸了出来。
看看,看看,他这说的是什么!费莎莎的愤懑像夏天里被晒到滚烫的干草,就差一点火星就能蹿起火。
在怒火烧来之前,墨宇皓站了起来,向门外走去,费莎莎这才发现他留在沙发上的座印很浅,显然刚才就没有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放进去,早就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费莎莎看着他的背影,觉得他像是在生气。难道该生气的不是她吗?
这是她无数次目送的背影,从小到大。
费莎莎的出生带着瑰丽的梦幻色彩,她的父母像很多古今中外的财阀贵胄一样,把掌上明珠平常的生日变成不平常的传奇。如果她是个男孩的话,她猜想她的父母一定像古书中写的那样:我儿出生时,天有异象,云有祥瑞,远远一看天空中有一条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鲤、爪似鹰、头似驼、掌似虎、耳似牛、角似鹿的神兽在呼啸,近看原是圣龙腾飞……
但她是个女孩,出生时没出现什么凤舞九天、百鹤齐鸣的异事,但正好是丽莎公主来访,于是费家老爷自然觉得孙女也是天命公主,便随公主名喊她叫莎莎。
费莎莎两岁的时候,父母因为空难双双去世,之后的她就被宠得都十五岁了还不会自己穿衣吃饭。她的世界像极了宫殿穹顶垂下绮丽拖尾的水晶灯,耀眼夺目,五光十色,连投下的影子都闪着不可一世的光芒。
墨家和费家是世交,早年墨家创业,资金周转困难,多亏费家几度鼎力相助,而费家老爷费金兆也身居财务司要职。从幼年起,墨宇皓就跟随父亲成为费家的座上客,他和费莎莎自然是不缺少见面的机会。童年相识,这就决定了他们其实有着几分青梅竹马的意思。
对于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墨宇皓不记得了,可费莎莎却如烙印在骨髓中般深刻。那时候富人兴盛养名犬,费家也不例外,养了不少名贵犬种,其中一只德国黑贝尤其深得小莎莎的喜欢。那天她约莫是闲得发慌了,差用人挖了一个洞,又垫了一些青草,引得黑贝在身后追她。黑贝越过洞口轻快地跑了过去,小莎莎纳闷它怎么没掉下去,回头查看时,自己却掉下去了,被七手八脚地拉上来时,黑贝明白了小主人的戏弄,亡命地追她。用人撵不上黑贝,小莎莎在奔跑中跌了个狗吃屎,满嘴是血,牙都跌掉了,哇哇大哭起来。就在这时,一辆黑色轿车稳稳地停在她的身边。墨宇皓就在这一天的这一刻出现在她的生命中。他听到了哭声,从车上下来,伸出手扶起了她。
“妹妹,你哭什么?”他问她。
费莎莎一瞬间就安静了下来,捂住了嘴巴,觉得自己现在这副龇牙咧嘴的模样一定丑死了。
见她不回答,墨宇皓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费莎莎。”
“是找不到家了吗?”
“不是。”
墨宇皓的确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他有着不合年龄的稳重,寡言少语,对谁都是淡淡的,哪怕在跟他和费莎莎之间的共同好友冷荆枫一起玩乐时,也是一个在调皮捣蛋,一个在冷静补救。在整个少年时期,他俩在专业惹祸和专业善后之间配合得天衣无缝。费莎莎认为,他们是这个缘由才成了挚友。只是墨宇皓对费莎莎的态度从小到大都没有变过,那就是敬而远之,这份回避激起了她最初的好胜心和好奇心,她的刁钻任性在他雅不可耐的少年老成面前灰飞烟灭。她一开始呈着乖巧讨好的姿态,就这么一追一躲多年,等到真的出落成豆蔻少女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泥足深陷,无可救药了。
为了得到墨宇皓的喜欢,费莎莎自然是拼尽了全力,可得不到任何回应的钟情也让她顾影自怜,不能放弃却又不知如何前进。她生而富贵,注定很多事情会让别人代劳,但从来没有人能代她去喜欢别人,去得到别人的喜欢。小南瓜在被费莎莎看过的第二天后,毫无征兆地发烧了,到了下午,体温更是飙到了三十九摄氏度。当然,这其实根本不关费莎莎什么事。婴儿的脸憋得通红,看上去呼吸不畅。
唐奔奔开始着急了,根据她有限的医学常识,她觉得要是小南瓜一直高烧不退,弄不好会烧坏脑子。她自知金家的司机绝不可能听她差遣,便拨打电话向金文善求救,但金文善由于在开会并没有接听。
手中滚烫的婴儿开始烦躁起来,唐奔奔自知耽搁不起,可这别墅位置偏僻,没有出租车,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向金家司机求助。
当班的司机是个四十开外的中年男子,此时他正在车上,将帽子盖在脸上小睡,听见唐奔奔恳请他出车时,他仅有反应也就是翻了个身而已。
唐奔奔“搬出”金文善,强调他会知道她来找过他,而他明知情况严重却不出车,到时候她打不到车耽误了孩子的病情,司机第一个被追责。
这话虽然说得难听,但是句句在理。司机恨恨地摘下帽子,坐直了本来像烂泥一样的身体,不耐烦地让她上车。
医院里,患儿扎堆的啼哭声让本就窒闷的医院变成了吵杂的大澡堂子。唐奔奔汗流浃背,而怀里的婴儿更是热得像个小山芋。
唐奔奔盯着大屏幕上的号数,如坐针毡。终于轮到小南瓜了。
“医生,您给瞧瞧,这好端端的怎么发烧了?”
“先去抽血化验。”医生花白的头发微微起伏了一下,算是完成了全部交代,再也没有多余的指示。
唐奔奔把所有的疑问压在了喉咙里,起身抱起小南瓜往采血室走去。
那小小的采血室活脱脱是“婴童难民集中营”,小病患们全力晃动着脑袋和四肢,咬牙切齿地和即将到来的命运“殊死搏斗”。
终于又轮到小南瓜了。
机灵的小家伙看到针头的一瞬间居然不哭了。唐奔奔还没有来得及庆幸,他小小的五官就瞬间炸裂开来,莲藕般的小手死死钳住唐奔奔的头发,使出吃奶的力气去扯。唐奔奔左手拿着缴费单,右手夹着孩子,再也腾不出第三只手来阻止他,实在狼狈。
扎过针的小南瓜心情很恶劣,惩罚似的不让唐奔奔坐着,必须她以站代罚才不大哭。
足足一个小时后,他们又等到了医生。
医生这会儿仔细了,他听了听孩子的肺部,又扫了一眼化验单,终于有了新的指示:“把小孩衣服脱了给我看看。”
许是被医生严肃的表情唬住了,小南瓜此刻求生欲满满,极其配合地任人摆弄,老老实实地给脱了衣服。
“没事,幼儿急疹,六至八个月的婴儿都会伴随高烧而发,出了疹子,烧就会退了,多喝水即可。”
再回到碧玺别墅的时候已经快晚上十点了,唐奔奔在这时终于接到了金文善的电话。
“Pumpkin 怎么了?”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紧张。
“没事,”唐奔奔给了他一颗定心丸,“去过医院了,医生说是幼儿急疹,六至八个月的孩子通常都会伴随高烧发一次,多喝水就好了。”
挂了电话,金文善很快跟墨宇皓汇报了这件事。
“保姆说 Pumpkin 发烧了,去医院看过了,医生说没事。”墨宇皓点点头:“知道了,我回去看一下。”
墨宇皓这天到家的时间很晚,原本径直走向客卧的长腿停了下来。他其实是在犹豫这么晚去看小孩是否礼貌,可是今天不去,明天也不见得会比今天更早。
墨宇皓轻轻地推开了房门,夜灯微弱,床褥整齐得看不出睡过的痕迹。女孩双手抱着婴儿靠在床边坐着,Pumpkin 安静地蜷在她的怀里,用极其舒服的姿势睡着,身上还盖着一张薄毯子。
而她却怎么看都是别扭,背挺得笔直,一只脚半弯着撑起身体的重量,脑袋则硬生生地歪在台灯上,垂下的长发遮住了半边脸,修长的睫毛在白墙上投射出了影子。也许是因为睡姿难受,她的脸微微红着,眉头也是皱着的。墨宇皓轻轻关上了门,他终于明白了夜晚安静的原因,安静到他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个小婴儿。原来每一个晚上她都是这样过来的。他从来没有亏待过员工,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他在过于宽敞的客厅沙发上坐下,一种感慨之外的念头黯然升起,像要验证心中想法似的。念头在偌大的客厅里徘徊猜测,驱使他渐渐地往厨房走去。
抽屉被打开了,十几袋方便面跃入眼帘。念头一下子缩了回去,变成眼中的一道清幽。
厨房阿姨闻声迎了出来,面无表情,声音却满含情感:“墨总,这么晚了,想吃点什么?”
“这是谁吃的?”他明知故问。
“带孩子的保姆。”
他点点头,平淡地交代:“从明天起,你给她备餐。”
次日他召来了金文善:“你上次说带 Pumpkin 的女孩是哪个学校的?”
“怎么,唐奔奔对小南瓜不好吗?”提到小南瓜,金文善总是很紧张。
“这倒没有。”
金文善稍稍放心,如是说:“她是皇仁大学的高才生。”
“贵族大学的高才生怎么会来这做保姆?”
“选的时候,就觉得出身名校,素质应该好些,她的在校成绩非常好。”
想了一会儿他又担忧道,“你有没有看过视频?这知人知面不知心……”
墨宇皓微微蹙眉,一个非富即贵的名校高才生来当保姆锻炼自己确实少见,装了这么久的摄像头也一直没有看过,别真的给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了。他旋即打开了摄像头链接的视频。画面中,唐奔奔正拿着果泥在喂 Pumpkin,还一边哄道:“小南瓜多吃一点长身体,将来长大以后还要生儿子呢!”
他忍不住笑了笑,这是什么哄孩子的方法?
喂完果泥后,唐奔奔把Pumpkin 抱起来帮他顺气,然后放到了沙发上,自己则去院子收衣服。
墨宇皓觉得挺正常的,微微勾起的嘴角像在为自己的偏见抱歉似的。总不能因为人家是名校生就不能做保姆吧,人各有志,名校的学生去非洲援助野生动物也很常见。
墨宇皓正准备关掉视频,忽然看到Pumpkin 在沙发上撅起小屁股跳了起来。这一跳不要紧,刚刚喝的果泥全部吐了出来。画面中,唐奔奔则跑了进来,一边抱起正在吐的Pumpkin,一边处理污物。忽然,又是哗啦一声,Pumpkin 把果泥全都吐在了她的身上。
唐奔奔拿起纸巾擦着小南瓜的嘴巴,轻拍他的后背,安抚之后,拿起收回的衣物向卫生间走去,刚走了几步又折了回来,盯着沙发上很不安分的小南瓜,显然怕他继续跳。
透过屏幕可以看到,Pumpkin 眼睛很黑亮,一副机灵顽皮的样子。
唐奔奔环视了一圈,见一个阿姨都没在,便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麻利地脱换衣服。洁白的腰身像一朵纤细挺拔的睡莲,一头棕色的长发柔顺地垂下,就着窗外艳阳发出轻盈的光。
墨宇皓立刻关掉了视频。看样子,她的确没什么防范意识。
他瞥了一眼金文善,这一眼的晦涩之意只有他自己明白:挑了这么半天,还是选了一个笨蛋。
这个深夜,墨宇皓没有再去看Pumpkin,之后的每个晚上,他都没有再去过。
这个漫长的夏天,穿越过深浅不一的蝉鸣声,在甘甜清凉的莲叶中一桨一桨地滑过,忽而拐进深邃的烟雨小巷,一转脚,就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