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2000年

1.澳門特區籌備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在京舉行

2000年1月10日,圓滿完成澳門回歸使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籌委會”)在北京舉行了最後一次會議。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建行、李嵐清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會見了籌委會全體委員。本次會議由籌委會副主任馬萬祺主持,籌委會主任錢其琛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特首何厚鏵在會上發言,共有92名籌委會成員出席了會議。[20]

根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1998年4月29日確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共計100人,其中澳門委員60名,內地委員40名,並確定於1998年5月5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並召開第一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全體會議。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的核心工作是保證澳門回歸以及政權交接的平穩進行,以“體現國家主權”和“平穩過渡”兩大原則作為工作方針。籌委會初建時既是一個權力機構,也是一個團結澳門各界居民的組織,它對於在人們心中樹立彼時尚未建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形象無疑具有重要作用。[21]籌委會下設政務、法律、經濟和社會文化四個工作小組,其代表來自工商界、專業界、勞工界等各個領域,具有很強的代表性,並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9人,副秘書長3人。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在成立後,大約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展開四個小組會議。為了方便工作,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還成立了秘書處,負責資料準備、文件起草和記錄工作,以及日常聯絡委員、統籌對外事宜等輔助性工作。總的來說,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完成了諸多奠基性工作:

首先,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是第一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締造者”。籌委會成立以後,進行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是組建第一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政府行政長官的人選由推選委員會以協商或者協商後提名的方式產生。

其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籌建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組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不僅是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主權的具體體現,也是建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必要環節。1999年7月23日,籌委會秘書處發表公告,於8月9日至20日受理原澳門最後一屆立法會選任議員過渡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的資格確認申請。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籌建了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屆司法機關。根據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的法官,要由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任命。為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的正常運作,根據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有關決定,籌委會制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設立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決定》;1999年7月3日,籌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具體產生辦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的設置,包括法院的種類、等級、管轄權、檢察院的設置、各級法院院長、法官和檢察長、檢察官的產生辦法等事項進行了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解決了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體實施的問題,明確了哪些人可以成為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此外,根據原有法律基本不變的原則,籌委會全面審查澳門原有法律,以便在採納為特別行政區法律時,對其中存在的與基本法相抵觸的問題作出處理意見。據統計,籌委會完成了對澳門855項成文法律、法令的審查和研究工作。

最後,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在澳門政權交接的平穩過渡、重大經濟問題的研究以及舉辦各類慶祝回歸活動等事務中均發揮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共召開了11次全體會議、51次小組會議,通過了30個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準備事務的決定和決議[22]。在籌委會的最後一次會議上,國家主席江澤民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他表示,籌委會各位委員是澳門回歸的歷史見證者,也是澳門回歸大業的直接參與者。尤其是籌委會中的澳門委員在當地生活、工作,對澳門的情況和各界人士非常熟悉,又經過籌委會一年多的實踐,充分發揮了自己的聰明才幹,也積累了重要的經驗。希望大家積極支持以何厚鏵先生為首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工作,同心協力,繼續努力,為澳門的長期穩定和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2.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區聯絡辦公室正式掛牌

2000年1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掛牌。根據1999年12月28日國務院第二十四次常務會議的決定:將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分別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具體來說,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要具有以下幾方面的職能:(1)聯繫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2)聯繫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澳門的中資機構;(3)促進澳門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聯繫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澳門之間的交往。反映澳門居民對內地的意見;(4)處理有關涉台事務;(5)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3]

3.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發佈首份施政報告

2000年3月29日,在澳門回歸第100天,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發表2000年度施政報告,主題為“固本培元、穩定發展”。這也是何厚鏵上任後的首份施政報告。

澳門特區社會各界對施政報告的反應良好,認為2000年度施政報告兼顧了各方的利益,切實可行。其中最受澳門各界關注的三個問題作出了回應,分別是博彩業的發展問題、社會治安問題以及政府改革與經濟工作的新舉措問題。

4.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首次外訪

2000年5月16日,應葡萄牙共和國政府的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抵達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開始其就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後的首次出訪活動。

同何厚鏵隨行訪問的有特區立法會主席曹其真和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長譚伯源等。此外由14人組成的澳門企業界人事代表團也隨同何厚鏵出訪。

5.澳門特區建設發展辦公室獲准成立

2000年6月30日,澳門特區政府建設發展辦公室以及作為電信管理局前身的電訊發展辦公室成立。建設發展辦公室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負責促進及協調一切澳門特別行政區建設體系的保養、現代化及發展方面的活動。

5月22日,刊登於政府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提出:澳門特區政府提出決定設立“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促進及協調一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建設施的保養、發展和現代化,其中包括研究廣珠鐵路及高速公路延伸至澳門,及促進和協調固體廢料焚化中心和污水處理站的問題。[24]

6.澳門特區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赴京出席世界公共衛生聯盟國際大會

2000年8月31日,應第九屆世界公共衛生聯盟國際大會組委會的邀請,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博士為首的九人代表團,出席了9月2日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的第九屆世界公共衛生聯盟國際大會。

7.2000/2001年澳門特區司法年度開幕禮舉行

2000年10月20日下午,澳門特別行政區2000/2001年司法年度開幕禮在澳門文化中心舉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立法會主席曹其真以及副主席劉綽華、律師公會主席司徒民義、檢察長何超明等及澳門各界約兩百餘人出席了儀式。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何超明及澳門律師工會主席分別發表了講話。

8.亞太經濟及社會委員會與世界氣象組織颱風委員會大會在澳門舉行

2000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第三十三屆亞太經濟及社會委員會與世界氣象組織颶風委員會大會在澳門教科文中心舉行。來自14個亞太國家和地區的約60多位會員、亞太經濟及社會委員會、世界氣象組織及其他國際性組織的代表、負責人和專家在澳門聚首,共同探討有關預防天然災害和減輕颱風所造成之破壞等方面的工作。

9.第二屆京澳治安定期會議在澳門舉行

澳門特別行政區回歸後,內地公安機關與澳門警方合作第二次工作會晤於2000年12月1日至3日在澳門舉行。

根據2000年5月底至6月初簽署的《澳門回歸後內地公安機關與澳門警方合作首次工作會晤紀要》,內地公安機關與澳門警方商定了每年舉行兩次工作會晤,該會議於每年的上半年在北京、下半年在澳門舉行,由澳門警方負責人和公安部有關負責人率團出席,並就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磋商。

10.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特區成立一週年慶典

2000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澳門文化中心舉行盛大集會,熱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一週年。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出席大會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在講話中首先表達了對澳門人民的熱烈祝賀以及良好的祝願。在講話中,江澤民主席表達了幾點願望:第一,“要繼續把‘一國兩制’作為處理澳門事務的基本方針”,他提到,“一國”和“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第二,要堅持依法治澳。澳門的基本法充分體現了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全國性法律,澳門的各界人士應當遵守基本法的規定,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辦事,這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的重要保證;第三,要維護行政長官權威,支援行政長官的工作,希望澳門的各界人士都能自覺維護長官的權威,支持和幫助長官行政;最後,希望人們能夠為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創造有力的社會環境,提倡反思不利於澳門繁榮穩定以及發展的事就堅決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