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手册
- 辛辉
- 681字
- 2021-05-14 14:03:22
5.未成年人在入伍、就业时必须说明是否有前科吗?
案例介绍
小强三年前因琐事跟邻居打架,情急之下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对方刺去,将对方刺成重伤,小强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小强对自己当初冲动的行为非常后悔,于是积极努力改造。刑满释放后,小强想入伍,成为一名军人,但是在政审时,小强却被要求报告是否有犯罪前科。那么,未成年人在入伍以及就业时负有前科报告义务吗?
专家讲堂
小强可以不用报告犯罪前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由此可知,若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在入伍或者就业时可以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这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由于未成年人之前所犯的罪行较轻,经过教育改造,其可能早已经真心悔过,改过自新了。所以为了能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法律免除了其在入伍、就业时的前科报告义务。
案例中,小强虽然曾经因冲动犯过错,但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已经服过刑了,所以他在参军的时候就不用报告自己的犯罪前科了。
成长提示
前科报告义务是指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如果曾经犯罪,在入伍时应该主动交代自己犯罪的事实。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为了能让未成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法律免除了他们在入伍、就业时的前科报告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十九、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