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介绍

股份代持问题是新三板挂牌公司经常碰到的一个重点问题。比如,某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交公开转让说明书收到反馈问题如下:“请公司补充披露A将其持有的37.5%的股权全部转让的原因、受让方B收购股权后又再次转让所持股权的原因、上述股权转让定价依据、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上述股权转让之间是否另行签署其他协议(包括双方之间签署的涉及公司的任何相关协议),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公司股东是否(曾经)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上述自然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