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笔者的硕士学位论文是基于本生经而进行的考察,在这一过程中,笔者接触到了“律本生”这一本生文体。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律本生”的产生应在部派佛教时期。“律本生”的特殊之处在于,每一则“律本生”几乎都是对僧人为何初犯戒[1]的说明。“律本生”的出现至少证明了两点:一是对原始僧团的神圣化倾向;二是种姓思想的抬头。而另一个可能的推论是,戒律在当时已经受到一定的质疑,因此需要以这种方式来说明戒律的正确性。

这种状况是必然会发生的,与佛经相比,戒律具有更大的确定性和更少的解释空间,很多条文也都规定得极为仔细。随着社会的变迁,一定会有一些不合时宜的地方出现,改变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即便有“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2]的约定,也无法阻挡戒律的发展。

佛教传入中国后,风土人情的差异则更加巨大,戒律也因此发生了更多的改变,某些律条甚至与原始的规定南辕北辙。通过研究戒律的中国化,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佛教在中国的转向,进而对中国佛学达成更深入的了解。

一切佛教经典,分为经、律、论三藏。经为佛亲口宣说之佛法;律为佛制定之行为规范;论为菩萨及僧人对佛法的阐述。三藏之中,律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释尊灭度前因担心弟子将来没有可以跟从学习佛法的圣人,便留下“以戒为师”的嘱托。其最早之出处见于《长阿含经》之别译《大般涅槃经》:

尔时,如来告阿难言:“汝勿见我入般涅盘,便谓正法于此永绝。何以故?我昔为诸比丘,制戒波罗提木叉,及余所说种种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师。如我在世,无有异也。”[3]

“以戒为师”固然是简便易行的方法,但很多微细的戒条在时间的流逝与社会的变迁中逐渐开始不合时宜。所以释尊也留下嘱托“无令众中有犯大戒,不应求觅他细过”[4]。另一种说法是“听诸比丘舍小小戒”[5]。这便是戒律变化发展的理论基础。

佛法与戒律几近同时传入中国,也都在中国化的浪潮中加以改造。与经典的中国化相比,戒律中国化的发挥之处显然要少得多,但戒律中国化之处,显然发挥了更深远的影响。

首先,戒律中国化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戒律更明显的表现在修行实践中。人们往往以“持戒精严”与否判断一个僧人或僧团的威仪。僧人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是由戒律所塑造的,进而被世俗眼光理解。研究戒律的中国化,可以更明确地反映出佛教作为一个外来的宗教,在哪些方面做出了切实的改变。

其次,戒律中国化对中国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戒律中国化的本身,也是中国人接受戒律的过程。这种对佛教规则的接受是对佛教真正接纳的过程,也是对中国传统道德规则改变的过程。研究戒律中国化,一定程度上也是研究中国道德对戒律的靠拢。

最后,对戒律中国化的研究对于当今中国的佛教发展是很有意义的。当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如何抓住戒律的本质属性,改造旧的、不适应时代的戒律,制定新的对应新情况的戒律,是中国佛教亟待解决的问题。考察戒律中国化的历史,可以为今日的戒律改革提供良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