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图线

1.图线的用途和形式

图纸上所画的图形是由各种不同的图线组成。绘制图样时,应符合SL 73.1—2013《水利水电工程图制图标准 基础制图》中对图线的规定。

(1)图线的用途见表1.4。

(2)图线的形式如图1.9所示。

2.图线的画法

图样中的图线分为粗、中、细三种,粗实线宽度b,应根据图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在0.5~2mm之间选用。图线宽度的推荐系列为0.18mm、0.25mm、0.35mm、0.5mm、0.7mm、1mm、1.4mm、2mm。图线画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4 工程图样中常用图线表

注 1.各类线宽的一般用途:

(1)特粗线。需要特别醒目显示的线条。

(2)加粗线。图纸内框线。

(3)粗线。

1)粗实线:外轮廓线、主要轮廓线、钢筋、结构分缝线、材料(地层)分界线、坡边线、断层、剖切符号、标题

栏外框线。

2)粗点划线:有特殊要求的线或其表面的表示线。

3)粗双点划线:预应力钢筋。

(4)中粗线。

1)中粗实线:次要轮廓线、表格外框线、地形等高线中的计曲线。

2)虚线:不可见轮廓线、不可见过渡线或曲面交线、不可见结构分缝线、推测地层界限、不可见管线。

3)双点划线:扩建预留范围线、假想轮廓线轴线。

(5)细线。

1)细实线:尺寸线和尺寸界线、断面线、示坡线、曲面上的素线、钢筋图的构件轮廓线、重合断面轮廓线、引出

线、折断线、波浪线(构件断裂边界线、视图分界线)、地形等高线中的首曲线、水位线、表格分格线、标题栏分

格线、图纸外框线。

2)细点划线:轴线、中心线、对称中心线、轨迹线、节圆及节线、管线、电气图的围框线。

(6)所有文本均采用0号线宽、0号线型。

2.当A0、A1图幅中的线条或文字、数字很密集时,其线宽组合也可按A2图幅的规定执行。

图1.9 图线的形式

图1.10 圆的中心线图

(1)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点划线和双点划线的首末两端应是线段。如图1.10所示。

(2)在较小的图形上绘制点划线或双点划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如图1.11所示。

(3)虚线与虚线相交,或虚线与其他图线相交,应是线段相交,如图1.12所示。虚线为实线的延长线时,不得与实线连接,如图1.13所示。

图1.11 小圆的中心线图

图1.12 虚线与其他线型相交

图1.13 虚线为实线延长线

(4)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当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数字或符号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