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法律意识

作为一个学法的人,我的职业操守并不允许这样的行为存在,然而这件事我也并非第一时间就知晓的,而且我也并非受害人。或许这样说会有人觉得我说的话自相矛盾,因为我前半句说我的职业操守不允许这样的行为存在,但是后半句却又说我并非受害人,也就是说我既然不是受害人,那么在这件事情上我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则不然。而我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是如果我是受害人的话,我会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受害人不是我,也就是说目前受害人并不打算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情发生在今年六月份之前,准确的说是在六月份的时候那个人才“落网”的。表哥的邻居是一个很强势的人,当然,这说的是那个女人,而她的丈夫看起来并不强势,多半是上门的缘故。不过或许“上门”这个词并不是很恰当。那个女人的前夫因为意外事故身亡了,留下孤儿寡母,但是儿也不小了,女更是已为人妻。而这个女人现在的丈夫是在前夫死后才来包养她的,“包养”也还是不恰当,可是我已经找不到更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了。

她丈夫在来的时候是带了两个儿子过来的,年纪尚小,应该是在十四岁左右,我也不是喜好打听别人事情的人,自然也不知道他们准确的年纪了。而这件事情,却偏偏发生在这两个“孩子”身上。

许久之前,表哥就已经发觉自家的钱财时常不翼而飞了,却又都以为是自家人拿了去,索性也没询问一番。久而久之,其他人也都察觉到了异样,于是相互指责,最终表哥安装了摄像头,也因此得以抓到“犯罪嫌疑人”,这个“犯罪嫌疑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两个“小孩”的其中一个。一番细问之下,方才得知此事已持续了许久,自从他们随父亲刚来到这里时便开始了。

两家之位置,一前一后,那两个“小孩”的房间里的窗户恰好正对着表哥家,距离之近应该是在一米左右,总是属于可随意往来的那种境况。当表哥将此事通知到了那两个“小孩”的父亲耳朵里时,恨铁不成钢与懊羞之意顿时充斥着那老父亲的脑海,自己并非本屯之人,如今又出了此等之事,更是无颜面对左邻右舍。在父亲的一番盘问之下,那个主犯的“小孩”十分惊恐,深埋着头,两只手交叉在一起,大拇指不停的转动着,挺立的双脚在打颤。他不敢实话实说,只是说时常去要些纸巾,听到此话,那父亲险些哭了出来,双手无奈的挥舞着,想要一个大嘴巴子扇过去,却又拍在了自己的大腿上,“难道我出门打工那么久,我们家连一盒纸巾都没有吗?你告诉我——”那父亲明显是嘶吼了起来的。

苦口婆心地询问至半夜,那个“小孩”才如实交代,他还说有一回看到钱包里有两千块钱,于是拿走了一千七百块,留下三百块。然而尽管到了这时候,他的养母仍然想要为其开脱,她知道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最终没能得逞也是因为在场的人都是一些明事理的,或者说在这个屯里说话有一定分量的人,他们可是目睹了“犯案”的整个过程。

事实上,表哥他们所损失的钱财也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调查的标准,甚至是超出了许多。加之作案次数又是如此之多,要是那两个“小孩”已经达到了刑事年龄,那便是无话可说了的。

而此事最终也是草草了事。表嫂对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不满意的,她丢失了贵重物品!但是最终也还是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后来表哥只告诉我,他自己也在为安装摄像头而担心,他担心抓到“作案”之人是老人,这便是尤为棘手了。他的顾虑无非就是担心此后对方会伺机报复,毕竟自己也不是一年到头都在家中,万一他对家中饲养的一些家禽之类的下手,那自己便是摊上大灾难了!这或许就是人最深处的真实内心,虽然我犯了错,但是我不允许你来揭露我的错误,一旦你揭露了我的错误,让我陷入了一种让人看笑话的境地,你自然也是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虽然表面上看是一起民事纠纷,实际上已经涉及了刑事,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理方式,既然他们选择“私了”,那也便由着他们吧!只是我个人觉得恶是一定要遏制的,而且如果良心未泯,相信他也知道这么干是不对的,可是却抱着侥幸心理,最终被追究责任也是自作自受。这也便看出我们的公民的法律意识终究还是比较淡泊,道德无法遏制,那便让法律来处罚,倘若连法律都无法令其悔过,那也就是说已然无可救药了。法律是最低的保障,却也是最为严厉,且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