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出非洲 Out of Africa(中英双语)(双语译林 壹力文库)
- (丹麦)凯伦·布里克森
- 7060字
- 2021-10-25 17:03:13
枪击事故
十二月十九号晚上,上床之前,我走出门外看看明天会否下雨。此刻在高原上,相信很多农人也在做同样的事。有时遇到好年景,圣诞节前后,会下几场痛快的大雨,对年轻的咖啡树来说,不啻于天降福音。它们是在十月的几场大雨后开花结实的。今晚没有下雨的迹象。天空晴朗,繁星灿烂,静谧而壮丽。
赤道的星空远比北方璀璨。因为夜间户外活动多,看到繁星的机会也更多。北欧冬夜太冷,无法气定神闲地赏星;而夏季的清明夜空中,星光黯淡,野生紫罗兰一般苍白。
赤道之夜拥有罗马天主教堂般广结善缘的气氛,与北方新教教堂迥异,后者是标榜无事免入的。天主教堂有高广大室,人出人进,诸般琐事在轮转不休。对阿拉伯和非洲来说,正午的烈日足以将人晒伤晒死,夜间才是旅行和交易的时间。在这里,星辰多年前已被命名,几千年来,一直指示着人类的方向,引领他们排成长队穿过沙漠和海洋,一列向西,另一列向东,或者向南向北。晚上开车很愉快,在星空底下驾驶车辆,真是心驰神荡,你渐渐养成习惯,把与内地朋友的约会订在下个满月时。你在新月初升的日子开始狩猎远征,这样就有一个月完完整整的好月光可以享受。当你回欧洲做客,发现城里朋友们的所有举措都与月令无关,事实上,他们根本没留意到月亮的脚步,你会很诧异。新月是赫蒂彻商队的信号灯,当它翩然出现在天际,就是他们出发的时分。他曾凝视着明月,成为“编织宇宙间月光之网的哲人”。他一定频频举头向月,月亮遂成为他征服世界的象征。
在农场上,有很多次我偶然成为第一个看到新月的人,夕阳西下时分,它是一弯细细的银钩。我因此在原住民中很出名;特别是有两三个年份,是我最早发现斋月——穆斯林的圣月——的第一枚月牙儿。
农人缓缓地环视地平线。先是东方,因为东方将是雨来的方向,处女座的角宿一散放清辉;随后向南方问候一下南十字星座——大千世界的守护神,旅人的忠实朋友,深受他们爱戴;再往上,在璀灿银河的光带之下,是半人马座的阿尔法与贝塔星;望西南,天狼星光芒四射,在天宇间辉煌耀目,而船底座的老人星仿佛若有所思;西方,在恩贡山隐约的轮廓上方,是三颗庄严夺目的星辰,参宿七、参宿四和参宿五,如未经切割打磨的钻石明灯。他最后转向北方,因为北方是我们最终的归宿。在那里,大熊星座孤零零闪耀着,唯有它静静地高悬在他头上。那光,仿佛隔着整个宇宙看穿了他,带着一种熊头熊脑的笨拙滑稽气氛,愉悦了北欧移民的心。
夜间酣睡入梦的人,懂得一种特殊的幸福,为白昼世界所不具备:静恬的狂喜,心的平和,恰如舌尖上的蜜糖。梦的真正光彩,人们知道,来自它一无羁绊的自由意境。这并非暴君的自由,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全世界;而是艺术家的自由,别无他念,摆脱了意欲。真正梦者的乐趣不在于梦的内容,而在于:梦里发生的万般事,都不受他自身的束缚,完全超越他的控制。绚丽风物自行产生,极目所见,是无边无际的景象。五颜六色,七彩缤纷,道路房屋,都是他从未目睹也不曾耳闻过的。陌生人浮现,或友或敌,即便做梦人从来无缘与他们相识。飞行与追逐的意念在梦中一一再现,同样令人心醉神迷。梦中人人舌灿莲花。而一旦在白天记起,这些言行势必都黯然失色,索然无趣,因为它们属于另一个时空。一旦梦者在夜间躺下,此情此景又聚拢而来,那些绝妙得以重温。从头到尾,这无边无际的自由况味环绕着他,在他周身流动,如空气,也如光,一种超凡出尘的轻快。此刻,他身处高位,无所事事,但天下万物,都是为了令他富足和喜乐,全唾手可得;他施国王也向他奉上礼物。他参加伟大战役或者盛大舞会,想知道他该怎么做:在这些盛事里面,他是否有特权想睡就睡。当你开始失去对自由的觉知,当“必要性”的意识终于进入梦的世界,当无论何处都匆匆忙忙,有一封信等你去写、一列火车等你去赶,当你必须去工作,让梦之骏马疾驰,在梦中扣动步枪的扳机……美梦开始退场,转而成为夜魇,沦入最贫乏最粗俗的梦之阶层。
在觉醒世界里,最接近梦的乃是都市之夜,在那里,人与人都互不相识,也无人知悉非洲之夜。那里也有无际的自由:万事万物都在运转,命运在你周围瞬息万变,四面八方都有暗潮涌动——却都与你无关。
而在非洲,一旦太阳下山,空中顿时满目蝙蝠,四处游弋,如汽车无声地驶过沥青路面;夜鹰挥翅掠过——有时,它蹲在路上,当你的车开近,它的眼睛会泛着车灯的红光,就在你的车轮前,它振翅而起,高飞入云。小小的春兔也跑到路上,大摇大摆地自行其路,一会儿急蹲,一会儿又跳将起来,节奏分明,像迷你小袋鼠。蟋蟀在高高草丛里吟唱着无止无休的歌谣,大地散发芬芳,流星划过天际,像滑过面颊的泪珠。恰是为了你,这一切才会发生,他施国王为你奉上礼物。
就在几千米之外的马赛人居留区,斑马正在更换草场,一群群斑马漫游在灰色草原间,像草原上一道道浅色条纹,野牛也出来了,在长长的山坡上吃草。我农场上的年轻人走过来了,三三两两,鱼贯而行,在草地上投下狭长的黑色身影。他们匆匆赶路,忙着自己的事,并非为我工作,也不与我相干。为了强调自己身有要务,当他们看到我扔在屋外地上、余烬未熄的烟头时,也不停下来,只是放慢脚步,边走边与我打招呼。
“你好,姆萨布!”
“你们好,莫拉尼(武士),你们去哪里?”
“我们去卡塞古村。今晚那里有大型恩贡玛。再见,姆萨布。”
如果结伴赴舞会的队伍更大,他们会随身带上自己的羊皮鼓,你会听到遥远的地方传来隐约的鼓声,仿佛夜的指尖上小小脉管的悸动。突然间,对耳朵来说,与其说是听见,不如说是感知到空气的剧烈振荡——极远处,有短促的狮吼。狮子在漫步,狮子在狩猎,一切流转如常,在我们之外,在属于它的地盘上。这声音并非周而复始,而是陡然间拓宽了世界的尽头;长长的水渠、深深的泉眼,都会被这一声吼带到你眼前。
当我在房前伫立,忽然听见不远处有一声枪响。只有一声。随后还是无穷无尽的夜之寂静,笼罩四野。连蟋蟀也安静下来,侧耳聆听,过了一会儿,我才听见它们在草丛中唱起单调的小曲儿,仿佛此刻又重新开篇。
夜里这孤零零的一声枪响,听起来很奇怪,仿佛有什么决定性的事发生,与生死有关。好像有人向你大声疾呼,却只喊出一声,之后就哑然。我稍站了片刻,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晚上的这个时间,环境太暗,不能瞄准狩猎,而如果是为了惊走什么东西,应该开个两三枪才是。
也许是我加工厂里的老印度工匠普莱·辛格,对几只溜进工厂院子的鬣狗开枪,它们吃悬挂晾晒的牛皮带——下面坠着石头,用来制作马车缰绳。普莱·辛格不是英雄,但他很可能为了他的缰绳,把茅屋的门开个半扇,从门里扣动霰弹枪。但即便如此,他也多半会放两枪,一旦尝到英雄主义的甜头,鬣狗吓得四散逃窜,他还可能乘胜追击,再装弹射上几枪。但一声枪响——随后鸦雀无声?
第二枪,我等了好一阵,抬头仰望夜空,仍然一无雨意。最后我还是带着一本书上床去了,只留下一盏灯还亮着。在非洲,偶尔得到一本值得一读的书——是通过糟糕之极的订购服务,靠精良大船从万里之外的欧洲托运来的——你阅读得如饥似渴,与作者渴望遇到知音的心情一样急切。你向上帝祈祷,但愿全书能像开头一样引人入胜。你的思绪沿着一条翠色欲滴的小径,飞奔着,驰骋着。
两分钟后,一辆摩托车以惊人的速度疾驰过车道,绕过宅子,停在正门口,有人重重地在拍起居室的落地长窗。我套上裙子外衣,穿上鞋,带上灯出来。门外是我的咖啡厂经理,在灯光下,他双目圆睁,汗流满面。他名叫贝尔纳普,美国人,异常能干,是极有灵性的机械师,但情绪很不稳定。对他来说,事物要么好到如同黄金时代,要么坏到一丝希望也没有。我刚开始聘用他的时候,经常被他弄得心烦意乱。他对生活、对农场的现状和未来,观点一日三变,好像将我置于大幅度的精神振荡中,后来我渐渐习惯了。这些起起落落,对生机勃勃的性格而言,不过是一些逐日可见的感情波澜:他太渴望能在实际生活中大展身手,却太少有事情发生。在非洲精力旺盛的年轻白人中,特别是在城市度过早年岁月的那一批,这是普遍现象。此时,他刚刚脱开悲剧之手,还没决定该浓墨重彩渲染一番,以满足灵魂的饥渴,还是尽量轻描淡写,以稍减命运的残酷无情。进退两难,他看上去像个刚刚逃脱生天的小男孩,前来结结巴巴地宣告大祸临头。最后这事他也没派上用场,这里面没有多少他的戏份,宿命又一次辜负了他。
此时,法拉也从自己屋子里出来了,和我一起听他的叙述。
贝尔纳普告诉我,悲剧是怎么在平和喜悦的气氛下启幕的。厨师放假一天,趁他不在,七岁的厨房小工卡贝罗举办了一场派对——他父亲是我的一个老棚民,也是农场最近的邻居,人称老狐狸卡尼努。随着夜色加深,众人兴致正高,卡贝罗把经理的枪拿进来,在他的住在自留地和荒野上的野孩子朋友们面前,表演白人的做派。贝尔纳普精于饲养家禽,经常在内罗毕拍卖会上收购种鸡,还养了很多阉公鸡和阉母鸡。他在走廊上挂了一把猎枪,用来吓唬驱赶老鹰和薮猫。事后谈及此事时,贝尔纳普坚称里面没有上子弹,是孩子们找到弹匣自己装弹上膛的。但我认为他记错了,即使孩子们有心这么做也没这本事,更可能是他把枪挂在走廊上时,忘了退里面的子弹。不管怎么回事儿,反正当年轻莽撞、精力充沛的卡贝罗操枪在手时,弹匣是在枪膛里的,而他瞄准自己的小客人们,扣动了扳机。枪声震撼了整座房子。三个孩子受了轻伤,吓得逃出了厨房。现在里面还有两个人,重伤,也可能已经死了。说到最后,贝尔纳普对非洲大陆以及这里发生的种种长篇大论地诅咒了一番。
他讲着讲着,仆人们也都出来了,一声不吭地听着;他们随即又进去拿出防风灯来。我们拿上包扎和消毒的用品。发动汽车太费时间,我们就飞快地跑过树林,直奔贝尔纳普的住处。防风灯摇曳着,把我们的影子从小路的这一边投向另一边。一路跑,迎面扑来连绵的惨叫声:短促、凄厉、嘶哑——一个孩子垂死的哀鸣。
厨房门户大开,仿佛死神一头冲进去之后,又一头冲了出来,只留下满地惨剧的残骸,像被獾洗劫过的鸡舍。桌上燃着一盏厨灯,烟雾腾腾,狭小室内,弹药的味道弥漫不去。枪就搁在桌上灯的旁边。厨房里到处是血,我在地板上滑了一跤,跌进血泊。防风灯很难集中光束直接照亮某一处,却能将整个房间或者区域照得无比鲜明;我印象中,防风灯的光线下看到的景物,远比其他情况下清晰难忘。
我认识被射中的两个孩子,他们曾在农场的草地上放牧羊群。瓦麦,乔戈纳的儿子,是个非常活泼的小男孩,在夜校读过书,现在就躺在门与餐桌之间的地板上。还没断气,却已危在旦夕,早已不省人事,只偶尔呻吟几声。为了方便行动,我们把他抬到一边。正在惨叫的孩子是万扬格里,厨房派对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他坐着,朝着灯的方向,身体前倾;血从他脸上——如果还能称为脸的话——喷涌而出,像水柱一般激射出来。开火时,他一定正站在枪管前方,子弹把他整个下巴都打掉了。他双臂在身体两侧上下挥舞,就像水泵的摇臂,又像被切掉头的鸡在扇动着翅膀瞎扑腾。
被突然带到这样的惨祸现场,脑海中顿时只有一个念头,是狩猎场以及农场田野里的处理之道:不计代价,一枪了事,尽快了结他的痛苦。但你知道不能够,你的大脑在恐惧中飞快运转。我把手放在这孩子头上,绝望地安抚着他。就好像我真的取了他的性命一般,他停止惨叫,直挺挺坐着,手臂垂了下去,仿佛变成了个木头人。我意识到,我双手的压力,让他觉得救星来了。
为一位半张脸被打掉的伤者包扎是很困难的,止血所需要的步骤有可能令他窒息。我把万扬格里放在法拉膝上,让法拉帮我把他的头保持在适当的姿势上,一旦他的头前倾,就无法拉紧绷带,而一旦后仰,血又会流出来灌满他的喉咙。最后,他一动不动,我终于包扎成功。
我们把瓦麦抬到桌上,举灯仔细端详。子弹正中他的喉部胸部,他伤势沉重,血却流得不多,只是细细的一线从他嘴边流下。这个原住民孩子,平时像一只小鹿般活蹦乱跳,此刻这么安静,真令人震惊。就在我们眼前,他的脸色变了,呈现出一种万分惊愕的表情。我派法拉回家取车,必须马上送两个孩子去医院,刻不容缓。
等车的工夫,我问起卡贝罗的情况,就是这个孩子开了枪,酿成滔天血祸。贝尔纳普给我讲了他的故事,真叫人哭笑不得。一两天前,卡贝罗从经理那里买了一条旧短裤,说定从薪水里扣除一卢比以抵裤款。枪响后,贝尔纳普冲到厨房时,卡贝罗正站在厨房中央,冒烟的枪还拿在手中。他目瞪口呆地向贝尔纳普盯了一秒钟,左手插进裤袋——刚买的那条旧短裤,为了派对特意穿上的——掏出一卢比放在桌上。同时,右手将枪扔到桌上。如此结清了对世界的欠债后,他走了。虽然我们当时还并不知晓,事实上他就这样扬长而去,从地球表面销声匿迹了。对原住民来说,这是个不寻常的举动,因为他们对债务,特别是欠白人的,从不放在心上,总是置之不理。也许那一刻,对卡贝罗来说,太像最后审判,他自觉有义务倾全力偿付;也许他试图在危急关头,拯救一个朋友。或者是这惊恐、这轰鸣声、周围朋友的死亡,纷至沓来,打垮了这男孩狭小的理智地带,许多外部的细枝末节一下子全涌进了他意识的中央区域。
那段日子我开的是一辆老旧的越野车。我不会说它的坏话,因为它兢兢业业为我服务好多年。但它几乎很少有两个以上汽缸能同时工作的时候。车灯也失灵了,我开车去穆海迦俱乐部跳舞的时候,得在车后用一块大红丝绸手帕系一盏防风灯充当尾灯。得用人力推,它才能发动,特别是那晚,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发动它。
我家访客总在抱怨路况,经过那一晚的生死时速,我才发现他们是对的。起初我让法拉驾驶,却觉得他简直是有意开到所有大坑深洼和路上的马车辙里,于是我接过方向盘,自己开车。为此,我还得先到池塘边,在漆黑的水里洗掉手上的鲜血。通往内罗毕的漫漫长路仿佛永无尽境。我开了那么久,觉得很可能足以一直开到丹麦老家了。
内罗毕原住民医院坐落在城市入口前的山上。此刻夜色漆黑,十分安静。我们费了很大劲才叫开门,最后我好不容易抓住一个穿着一件样式古怪的睡衣的老年果阿族医生或医生助理。他是个大胖子,心平气和,总是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在做同一个手势,先用一只手,再换一只手。当我帮忙把瓦麦从车里抬出来,我感到他挣扎了一下,身体轻微地伸了一伸,我们把他抬进灯火通明的医院诊室时,他已经死了。老果阿人对他一直在摆手,说:“他死了。”转向万扬格里:“他还活着。”我再没见过这位老人,因为我再也没在晚上到过医院,很可能他只上夜班。当时,我很反感他的态度,但之后我觉得,仿佛那一位位医护人员,一件件白大褂里面的,其实是命运女神本人,一个叠一个,站在医院门口迎接我们,全不徇私地立判生死。
当我们把万扬格里抬进医院的时候,他从昏迷中苏醒了,立刻陷入了极度惊慌。他不肯被一个人留下,紧抓着我以及任何靠近他身边的人,在剧痛里号啕大哭。最后果阿老人给他打了一针,让他安定下来,果阿老人从镜片上方看我,说:“他还活着。”我把孩子们留在那里,一死一生,两副担架上,生死有别。
贝尔纳普骑着摩托车跟我们同来,主要是担心车可能在半路上抛锚,他要帮忙推车发动。现在他认为,我们应该向警察局报告这一事故。于是我们开车进城,在内罗毕夜生活中长驱直入,前往滨河路警署。我们到的时候,那里没有白人警官,其他人出去找他,我们就在车里坐等。街道上种满桉树,高原上早期开发的城镇遍植此树。在晚上,它们特别细长的树叶散发着一种特殊的可人芳香,在街道的光晕中显得奇形怪状。一个高大丰满的斯瓦希里年轻妇女被一群原住民警察推搡着拖进警署,她全力反抗着,抓他们的脸,叫得像杀猪一样。一群打架斗殴的小伙子被带了进来,仍然激情高涨,甚至在警署的台阶上还彼此追打。可能是一个贼刚刚被人赃并获,从街上被押过来,身后跑着一长串夜游神,有人为他辩护,有人站在警察那边,高声讨论案情。最后,一个年轻的警官来了,我猜是直接从一次开心的派对上赶过来的。他令贝尔纳普大失所望,因为他做笔录时,起初饶有兴趣,写得飞快,之后就心不在焉,笔尖缓缓拖过纸面,最后索性搁笔不写,把笔放回袋中。夜间寒气逼人。终于,我们能够开车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我还高卧未起,却分明意识到,在屋外那凝重的安静下,聚集了很多人。我知道他们是谁:农场里的老人们,蹲在石头上,嚼着烟叶,吸着鼻烟,一边吐痰,一边交头接耳。我也知道他们想要干什么:他们是来通知我,他们打算就昨晚的枪击事件及孩子们的丧事,召开一次长老会议。
长老会议就是农场里年长者们的议会,由政府授权,处理棚民们之间的地方性纠纷。一旦有罪案或事故发生,长老会议的成员们就聚集起来,座谈好几个星期,一边贪婪地大吃着羊肉,一边聊着这起灾祸。我知道,现在这些老人们打算同我攀谈这整桩事的来龙去脉,也希望——如果他们办得到——最后让我出席会议做出最终裁决。此时我不想就昨晚的悲剧进行无休无止的讨论,于是叫人为我备马,打算出门避开他们。
不出我所料,我一出房门就发现,房子左侧的仆人住处旁,老人们围成一圈。为了维护长老会议的尊严,他们假装没看到我,直到意识到我要出门,才匆匆忙忙迈动老腿,踉踉跄跄追过来,向我频频挥手。我也向他们挥手回应,然后策马而去。
注释
[1]赫蒂彻商队:赫蒂彻是一位富孀,独立经营商业。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曾受雇于她,经理前往叙利亚的赫蒂彻商队。后他们结合,赫蒂彻成为穆罕默德的第一位妻子。下文提到的“他”,即为穆罕默德。
[2]斋月:斋月为伊斯兰教历九月,穆斯林在日出后到日落前斋戒,其开始和结束都以新月牙的出现为准。在公历中没有固定的时间。
[3]他施:原为欧洲西部的地名,以出产金属矿物闻名。
[4]恩贡玛:本指东非地区的一种鼓,在当地语中解释为“苦恼的鼓”。恩贡玛,指以恩贡玛鼓伴奏、鼓和歌舞融为一体的舞会。
[5]果阿族:印度西南一地区的居民,当时该地区为葡萄牙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