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被猪啃噬的酒鬼

这个十九岁,稚气未脱的俊秀年轻人到任刚满两年。

而本县的县丞、主薄、典使等下属,最年轻的也比他年长七岁。

所以,虽面上敷衍,很明显,心里对他不屑一顾。

李州是一个胸有天地的人,三岁识字,五岁能读四书五经。

父母育有三女一子,因此对他既寄予厚望,又异常严苛。

他三岁开始就离开母亲,由乳母陪着自己住在父母的隔壁。

一次,深夜打雷,他被雷声吓醒,却不见乳母。

极度恐惧的他抱着枕头去父母房间,看见三个最小已经七岁的姐姐都在母亲床上,他委屈得放声大哭。

闻声从书房出来的父亲不但不抱起他来安抚,反而呵斥道:“姐姐们怕打雷,因为她们是女子,这个家和三个姐姐将来要靠你顶起天来,莫非,你这个男子汉还想让姐姐们庇护着你不成!”

等他回到自己房间,乳母惊慌失色的呆立在房间。

母亲沉着脸问:“你睡得那么沉吗?少爷跑出去了都不知道?”

李州确定自己醒来时乳母不在房间,但是,他立刻说:“我不要她,我要娘亲!”

那年,他还不到六岁。

后来他知道,乳母是深夜偷偷回去看自己生病的孩子了。

因为怕把疾病带回来传染给少爷,所以做了乳母后,就不能再管自己的孩子了。

这个秘密,他至今未曾透露。

所以乳母特别疼爱他,只要看到他被父亲呵斥就会默默流泪。

类似的事情发生的次数多了,李州逐渐变得刚强、独立。

在任后,他可以挽起裤管和农民一起插秧;也可以和当地学识渊博的人座谈一天而不觉得饥渴。

他遇到的第一桩人命官司就非常离奇。

铁匠娄福死在自家猪圈里,被妻子娄氏发现时人已经被猪啃得千疮百孔了。

连仵作都说“不忍直视”!

李州却忍住恶臭,和县尉带着捕快从猪粪里将被猪啃下来的手指头,脚指头、耳朵、鼻子残渣一点点清捡出来。

开始大家以为他只是做做样子,呆半盏茶功夫就会走的。

没想到他一直干到连猪粪都清运干净了才离开。

据说他回去之后苦胆都出来了,一晚上洗澡五六遍,两天吃不下饭。

娄氏说丈夫是众人皆知的酒鬼,每天都要喝得酩酊大醉。

昨夜间与人吃酒,半夜回来估计是趴在猪圈边呕吐,不想酒醉之人足下无根,失足跌入猪圈,猪吃他的呕吐物时,将他一同啃噬了。

李州一直在端详娄氏,她神情呆滞,说话有气无力,连跪的时候都抬不起头,一直俯跪着。

“娄氏,你是有什么病吗?”细心的李州问。

娄氏哽咽道:“娄福前些日子吃醉酒,一拳打在民妇头上,我在床上躺了数日,至今尚头晕,不敢视物。”

他问娄氏:“你和娄福膝下只有一女,现已出嫁。你病得这样,女儿因何不管不顾呢?”

娄氏泣道:“原是管的,自被娄福打瞎一只眼后,她男人就不许她回来了。”

捕快回报,访查的情况和娄氏说得一样,因为娄福酒兴不好,就喝多了连自己的爹娘都骂,所以很招人嫌弃。

县里当时一共有两名仵作。

验尸结果却截然相反。

丁仵作说猪虽然没有狗那样与人亲近,但是猪其实很聪明,绝对不会无端吃人,尤其是自己的主人,除非它们被饿极了。

他坚持认为娄福跌进猪圈前就已经死了,理由是娄福的嘴里和喉间没有猪粪。

王仵作却说娄福因为醉酒,处于昏迷状态,嘴里喉间没有猪粪很正常。

他说前年冬夜县里那个卖菜的被冻死,就是因为吃醉了酒。

当时那人除了围裆,衣服被脱得一件不剩,有人怀疑他是被劫杀的,后来证实被冻死的人死前都会觉得热,自己把衣服脱尽。

李州跟随仵作去到尸体旁,一呆就是几个时辰。

派出去的捕快回来了,把李州要求访查的事情进行了汇报。

半年前,娄福把娄氏的胳膊摔断了,女儿阿娣回来照顾,责怨父亲不该对母亲下这样狠的手。

娄福随手抓起扫床的竹扫帚扔过去,阿娣躲避不及,捂着右眼哀嚎起来。

后来,女婿史良来,说妻子瞎了一只眼,以后再不许她回娘家了,但是妻子担心母亲,想接她过去同住。

娄福听了没喝酒也照样混闹,说史良要是敢把娄氏接走,他就一把火烧掉史家。

左右邻居也都验证,说娄福的女儿女婿是有小半年没来过了。

那么,那晚是谁和娄福一同吃酒呢?

捕快笑着说:“谁会和娄福一起吃酒啊,他酒风那么坏,谁都讨厌他。都是他自己在铁匠铺里把自己灌醉的!”

“他吃醉酒掉进过河里,掉进过粪坑。所以呀,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死在哪儿都不稀奇!”捕快说。

县衙里的公人共有四十多个。

李州自己拿钱,请大家吃饭,说算是见面礼。

当晚,县衙大院子里摆了八九桌,酒足饭饱之后,李州主动聊起了娄福案:“这是我到任的第一个案子,说实话,我不知道从哪儿下手,大家都说说,有什么想法,这儿说这儿了,言之无罪!”

等级观念极强的官场,像仵作这样最被人蔑视的职业,也成了县太爷的座上宾,丁、王两位仵作又感动又不安。

主薄最先抛砖引玉:“我觉得,最恨娄福的一个是娄氏,一个是他女儿。但是娄氏一看就是风吹就倒的状态,她女儿又瞎了一只眼,且一个弱女子,不可能把体壮如牛的娄福扔进猪圈。”

很明显,主薄是在怀疑史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