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黎明前的呐喊(13)

不仅如此,王国维还认为,超越知性时空形式所生成的“个物化之原理”,可以使人通过反省,意识到人与人、人与万物“意志同一”,培植“正义”(亦即“平等”)“博爱”情怀。

王国维转述叔本华的思想说,人类与万物是同一意志的发现,人之所以有与他人他物相区别的“自己”这个观念,认为自己与他人他物没有同一意志,就在于人为“知力”所蔽。“知力”以时间与空间为形式,一切现于知力中的现象就不能不显示出复杂的区分。这些复杂而有区别的现象本来是同一意志的客观化,是意志在知力观念中的显现而非意志的本质。但“知力”时空形式形成的“个物化之原理”却织成了遮蔽意志同一的具有欺骗、虚幻性质的“摩耶之网”,使人遗忘了“意志同一”,形成了利己主义。“自此原理,而人之视他人及物也,常若与我无毫发之关系。苟可以主张我生活之欲者,则虽牺牲他人之生活之欲以达之,而不之恤,斯之谓‘过’。其甚者,无此利己之目的,而惟以他人之苦痛为自己之快乐,斯为之‘恶’。”这也就是说,“知力”的时空形式及“个物化之原理”“摩耶之网”是利己主义产生、使人陷入罪过和邪恶深渊的原因。

他又认为,人一旦超越个物化之原理,意识到人与人本质上具有同一意志,就会有“正义”“博爱”之德:

若一旦超越此个物化之原理,而认人与己皆此同一意志,知己所弗欲者,人亦弗欲之,各主张其生活之欲,而不相侵害,于是有正义之德。更进而以他人之快乐,为己之快乐,他人之苦痛,为己之苦痛,于是有博爱之德。

“正义”“博爱”的核心就是对生活之欲“加以限制”,亦即“节欲”:

于正义之德中,己之生活之欲已加以限制,至博爱,则其限制又加甚焉。[1]

由此,也确立了善恶观:

故善恶之别,全视拒绝生活之欲之程度以为断。其但主张自己之生活之欲,而拒绝他人之生活之欲者,是为“过”与“恶”;主张自己,亦不拒绝他人者,谓之“正义”;稍拒绝自己之欲,以主张他人者,谓之“博爱”。[2]

这些道理,用叔本华的话来说就是:

对于局限于服从根据律的认识中的眼光,局限于个体化原理中的眼光,公道是避不露面的……永恒的公道,也只有一个人使自己超出了那在根据律的线索上前进的,束缚于个别事物上的认识而认识到理念,看透了个体化原理而体会到自在之物不能加以现象的形式之后,才能理解,才能领悟。也只有这样一个人借助于这同一认识,才能懂得美德的真正本质。[3]

如果这样看穿个体化原理,这种直接认识到意志在它一切现象中的同一性,都已达到了高度的明确性,那么,这两者立即就会对意志显示更进一步的影响……以至这人不再在人我之间作出自私自利的区别,而是关心其他个体的痛苦,在程度上和关心自己的痛苦一样;因此他就不仅是在最高程度上乐于助人而已,而且是准备着牺牲自己的个体,只要一旦可以由此而拯救其他一些个体的话……[4]

如前所述,人之所以超越功利、超越知性,就在于人对人生悲剧有了深入认识。因而,在王国维看来,“解脱论悲剧观”“无生主义”理想不仅是人审美自觉的根据,还是人道德自觉的根据。

注释

[1]王国维.静安文集·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见: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3,394.

[2]王国维.静安文集·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见: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3,394.

[3][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485.

[4][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5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