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 CECS179:2009
-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编
- 813字
- 2022-07-04 15:10:03
3.9 景观环境
3.9.1 住区景观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 住区总体规划初期应引入住区景观设计;
2 景观功能配置和景观布局形式应依据住区规模、建筑形态、邻里交往场地和公共活动空间确定;
3 住区绿地应规划成网络,以点、线、面结合的方式,与周边环境协调。绿地规划应充分利用原基地的自然地势,绿地地形的选择应有利于植物生长和排水。住区绿地率应大于35%;
4 道路上的绿化隔离带和行道树规划应满足景观需要和安全视野要求,宜结合路边停车位以及停车出入口综合考虑绿植布局;
5 景观水体及山石设计,应控制水深,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在醒目位置应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识。
3.9.2 住区植物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植物配置应以适地适树为原则,应考虑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相结合;植物的形态和季相应与建筑的形体与颜色协调;
2 植物种类选择应符合所在地区的气候、土壤条件和自然植被分布等特点,应选择抗病虫害强、无毒、无花粉污染、易养护管理的本土植物。可选择能降尘、降噪、驱虫、杀菌或具有保健作用的植物,近人处应避免种植带针刺的植物;
3 植物配置比例应合理。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宜控制在1∶3~1∶4之间;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的比例宜控制在7∶3;
4 植物种植位置应合理,应与建筑物及地下管线、高压线等应保持合理间距。
3.9.3 屋顶及地下建筑屋顶绿化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屋顶绿化树种的选择宜与地面和楼层的绿化相协调,植物应选择耐旱、耐移栽、生命力强、抗风力强、易于养护、外形较低矮的植物。坡屋面绿化宜选择贴伏状藤本或攀缘植物。平屋顶绿化宜选择观赏性较强的花木。地下建筑屋顶板绿化应根据覆土厚度及顶板承重能力合理配置植物;
2 应加强屋面的承重能力、防渗防裂性能和防植物根系穿刺的能力;
3 屋顶及地下建筑顶板绿化宜设置人工浇灌、小型配管或低压滴灌系统,应设计疏排水系统。
3.9.4 住区垂直绿化宜发展阳台绿化和墙面绿化,应注意防虫处理和墙体面层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