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已经结了婚又结一次的人构成犯罪吗?

以案释法

2017年年初,丁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方某并与之相爱,半年后,二人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感情还算不错,但自从有了孩子,两人为了孩子的问题经常发生争吵,感情也慢慢开始有了裂痕。2019年11月,两人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丁某赌气离家,在外面借酒消愁的时候认识了一名单身女子李某,两人聊得不错并且互留了联系方式。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双方产生了感情并于2020年5月开始同居。三个月后,丁某又背着妻子方某与李某到外地偷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丁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学法用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重婚行为构成重婚罪,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有两种表现:一种是行为人已经结婚,在自己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而另一种是行为人本人没有结婚,或者是配偶已经死亡或者已经离婚,但知道他人已经结婚,而又与他人结婚。重婚罪中的结婚,是指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登记包括采取欺骗手段,如使用伪造的未婚证明等,骗取婚姻登记。本案中,丁某与方某结婚之后,又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丁某与李某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重婚罪。对此,丁某与李某应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