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感染后的新能力

夜色如水,清幽的明月照进了不大的房间,这里是哈利和本杰明两个人的宿舍。

在两人共同执行过任务后,他们的关系就越来越好了。

这很正常,一起出生入死之后,人们之间很难不变得亲密起来。

但本杰明非要搬过来一起住,这一点哈利就有点不能忍了。

你说两个臭烘烘的大男人,一起训练一起吃饭一起出任务就算了,晚上干嘛还要挤在一个房间?完全没有任何私密的空间,无论干点什么事都不方便。

更重要的是,本杰明晚上睡觉打呼噜,比罗恩打得都响。

本来哈利还以为是本杰明原来的室友把他赶出来的,不过从对面宿舍传出来的巨大鼾声让他明白,这俩人纯属是互相伤害。

打呼噜水平旗鼓相当的两个人,互相锁死多好,非要来霍霍别人。要不是训练基地有降噪魔法的存在,附近的居民估计早就报警了。

他一直到凌晨也没有睡着。

不是因为本杰明打呼噜的原因,而是狼血病毒侵蚀的进度目前已经到达了10%。

不过他没有觉得自己的灵魂受到了什么影响,也没有任何想咬人的冲动,否则他早回霍格沃茨找邓布利多(斯内普?)去了。

被狼血病毒侵蚀的细胞主要都在他的左臂上,刚开始的时候它们总是拼命吸取他的魔力,后来估计是吃饱了,这些细胞反而安静了下来,暂时进入了蛰伏状态。

这让他感到非常的不满。

“吸我的魔力我认了,变成狼人的风险我也承担了,但吃饱了就装死我可不能接受。”

哈利在月光下伸出左臂,控制着魔力涌到了被侵蚀的细胞附近,“都喂到你嘴边了,我就不信你不吃。”

果然,那团细胞立即活跃了起来,像个饿坏了的孩子,几口就把魔力全部吞了进去。

哈利发现自己重新恢复了对它们的控制权,意念一动,三根细长的角质刀刃就从手背弹了出来,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金刚狼的爪子?

他随手一挥,支撑帷幔的金属杆子就直接被切成了四段,简直像切豆腐似的。

当然,他切的是本杰明床上的。

幸好其他几根杆子结实,才没有让整个帷幔掉下来。

哈利高兴坏了,继续控制着侵蚀细胞往手臂上方蔓延,然后他的左臂上就多了一层厚厚的皮毛。他捏了捏,跟白天那头变异猎犬身上的材质一模一样。

这么说,以后我也可以反弹法术了?

不过这副样子可不能被其他人看到。他尝试着控制侵蚀细胞恢复原状,它们竟然也十分听话,乖乖地重新缩了回去,很快,爪子和护臂一样的皮毛就都不见了。

如果白天有这能力,他在手臂被咬住的时候,手上瞬间多出几根利爪,直接就能把对方的喉咙撕烂,那可就省事儿多了。

获得了新能力的哈利十分兴奋,反复试验着侵蚀细胞的变形能力。后来魔力用尽,实在太困了,他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了眼皮,昏昏睡去。

第二天早上睁开眼的时候,本杰明已经把他的帷幔修好了。

见哈利醒来,他一脸不悦地抱怨道:“哥们儿,你什么都好,就是打呼噜的声音实在太大了。早上我都被你吵醒了。”

哈利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差点被他气疯,“我打呼噜声音大?你睡觉也不老实啊。半夜忽然拿起魔杖放了个切割咒,差点把自己的床都弄塌了,你不知道么?”

“啊?”本杰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真的吗?看来我最近的努力有效果了,做梦都能放出法术。”

被他这么一吵,哈利也睡不着了,只能起床洗漱。

“今天的任务下来了么?”

本杰明嗯了一声,“最近有一批假魔杖从翻倒巷流入了市场,咱们今天就是去调查这件事。”

“这怎么调查?去对角巷找人一个一个问?”哈利皱了皱眉头。人那么多,这要问到什么时候?何况还有可能打草惊蛇。

本杰明扬了扬手上的一封信,“通知上已经说明了出售假魔杖的具体地址,咱们直接过去就行。”

“那还需要咱们干什么?直接让魔法法律执行侦察队那帮人去抓人不就行了。”哈利不解。

本杰明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因为奥利凡德先生不知道怎么知道了这件事,觉得假魔杖是对整个行业名声的严重破坏,强烈要求部里派傲罗出动。但部里的傲罗都忙着呢,所以才找到了咱们训练营。”

哈利撇了撇嘴,你爷爷就差直接点名让你去办了。

估计连主犯从犯的名单都送过来了,就等本杰明去抓人呢,办好了直接就是大功一件。

到时候《预言家日报》说不定还会大肆报道一番,给他造势。

然后,功劳有了,名气有了,魔法部自然乐意顺水推舟,直接把本杰明转正。这样一来,他相当于节省了两年时间,可以早点进部里混资历。

不愧是纯血家族,给自家子弟镀金都这么明目张胆的吗?

哈利感慨万千地摇摇头,还真是部里有人好升职,不服气不行。自己这没有背景的苦哈哈,这次还是老老实实当个绿叶比较好。

本杰明先移形换影过去了,在破釜酒吧里等哈利。

这次哈利学聪明了,他是骑着飞天扫帚去的。隐形衣一穿,根本不怕被麻瓜们看见。

他先在破釜酒吧里和本杰明会和,然后两人顺着酒吧后面的小路,来到了对角巷。

从这里穿过去,不远处就是翻倒巷了。本杰明在前面带路,哈利手里拿着个汉堡在后面啃,肩膀上还扛着自己的飞天扫帚。

骑着飞天扫帚出行就是这点不好,得随时带着。

可不是人人都有纽特那种自带无痕伸展咒的箱子,跟便携式房车似的,什么东西都可以放进去,用的时候就拿出来,不用了又可以放进去。

而飞天扫帚这种东西,不方便的另一个原因是,特别容易丢。

便宜的扫帚就跟麻瓜世界的自行车差不多。贵一点的比如光轮2000,那简直相当于一辆奔驰轿车了。敢随便乱放,转眼间恐怕就被人骑走了。

哈利这下犯了愁,总不能一路扛着扫帚走吧?太扎眼不说,待会儿万一动起手来,被打坏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