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龙小云
- 综武丁春秋,开局截胡北冥神功
- 聂悲
- 2028字
- 2023-08-09 23:58:11
竺法庆没有离开边荒。
因为这里就有修炼了杀生经的杀生门弟子。
这些弟子尽数穿着如血的红衣。
据说这是某位杀生门高人的打扮。
后来入门的弟子觉得很符合他们这门派的气质,便成了门派的标志。
不过,在这群杀生门弟子中间,却有一个小孩,正在和那群人谈笑着。
小孩大概十来岁的样子,身材瘦弱,披着一件红斗篷。
红斗篷上镶着白兔毛的边,看起来像是个粉雕玉琢的红孩儿。
他长得很清秀,一双灵活的眼睛使他看起来颇为聪明。
但在灵动的眼睛之中,却时不时闪出一丝狡黠与狠毒的光。
那群杀生门弟子都围着这个小孩子。
看起来,似乎他才是这群人的头领一样。
竺法庆的元神扫了一下这个小孩,发现他竟然已是宗师高手。
一个十岁的少年宗师,这样的天资,已经不在韩柏之下。
当然,韩柏身负先天道体。
若是也从五六岁就开始修炼,成就必不在这小孩之下。
毕竟,他只是修炼了几个月,就即将触摸到大宗师之境。
竺法庆见猎心喜,他来到小孩面前,现出真身。
“孩子,你可愿拜我为师?”
这小孩见到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金灿灿的胖和尚,顿时被吓了一跳。
随即他就有些恼怒。
“胖和尚,你竟敢吓我!”
他从身上摸出两把精光四射的宝剑,向着竺法庆刺去。
竺法庆也不恼,只是笑呵呵地伸出手指。
那把剑碰到他的大手,顿时就被阻住了。
小孩有些惊讶,没想到眼前这和尚的肉身竟然这么坚硬。
他这两把短剑已是江湖上少见的神兵,平日里削金断玉不在话下,却根本破不了这个胖和尚的防御。
不过这小孩也不气馁。
别看他如今才十岁,但是已经行走江湖有几年了。
他也曾遇到了一些和尚,那群人的肉身造诣确实不凡。
但最终,还不是死在了他的手上。
小孩想到这里,连忙惊叫一声。
他的目光看向竺法庆的身后,不过余光却是依旧紧紧盯着竺法庆。
“怎么了,孩子,我身后可没人。”
竺法庆身为天人境强者,想看透这少年的心思实在过于简单。
这小孩见计谋未成,便抬起了手。
但他并没有刺出手里的短剑,而是暗中牵动了袖内的机关。
三支袖箭飞速射出,眨眼间就来到了竺法庆的面前。
它们竟然是向着竺法庆的眼眶射来的,观其精准程度,显然这小孩没少用它来暗算别人。
小孩本以为暗器能奏效了。
可是那三支袖箭到了竺法庆面前,竟然止住不动了。
它们在空中凝滞了一秒,顿时便失重一般跌落在地上。
小孩皱起眉头,他这次直接出手了。
只见他向着竺法庆一掌拍去,掌力之中带着粉红的毒气。
这毒气可噬人骨肉。
若是修炼到了陆地神仙境界,甚至可以毒化元神。
见到这一手,竺法庆终于露出了惊讶之色。
他认出了,这是怜花宝鉴的手段。
竺法庆挥散那毒气,对着眼前的小孩问道:“孩子,你叫什么,王怜花是你什么人?”
小孩见奈何不得竺法庆,只能老老实实道:“我叫龙小云,我不知道王怜花是谁,但是我修炼的功法叫怜花宝鉴。”
竺法庆喃喃道:“怜花宝鉴,果然如此。”
他曾与王怜花交过手。
在几十年前,王怜花就已经在天人之境上走出了很远。
后来,据说王怜花与沈浪远游海外去了。
这小娃娃既然修炼了怜花宝鉴,就一定是王怜花的弟子。
竺法庆可不相信,王怜花会不知道。
到了他们这样的境界,与自己有关的事情,都会了如指掌。
这小孩能修成怜花宝鉴,没有王怜花在冥冥之中默许,是根本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竺法庆也知道,他是没办法让龙小云当自己的弟子了。
毕竟,王怜花的修为不在自己这下。
更何况,他与王怜花之间并没有什么仇恨。
若是因为一个资质不错的小孩就使两人交恶,这实在是大为不妥。
他思忖了片刻,叹道:“罢了,罢了。”
完完,竺法庆就消失在龙小云的面前。
与他一起消失的,还有那十几个杀生门弟子。
“胖和尚,把我的人还给我!”
龙小云见自己的手下没了,对着空中大喊道。
这群人是他收服过来伺候自己的,结果都被竺法庆掳掠去了,以后他可就要自己伺候自己了。
龙小云有些欲哭无泪。
“还是去找李寻欢吧。”他叹了一声道。
其实,这才是龙小云来边荒的真正目的。
边荒,已经成为了七国的一方战场。
七国默许这里成为江湖中人的争锋之地。
以往一些互相无法触及的势力和高手,都有机会在这里一较高下,这是多么令人心动的事情。
于是,这里也越发混乱。
李寻欢来到这里,是为了陪自己的好友阿飞。
龙小云来到这里,是为了杀掉李寻欢。
每个人都有到来的理由。
越来越多的高手来到这里,其中不乏陆地神仙,甚至天人。
龙小云来到了一处酒楼。
此楼名叫飘香楼,是边荒中最大的一座酒楼。
这里既是酒楼,也是青楼。
只不过这里的女妓,都是清妓,只卖艺不卖身的那种。
当然,这些只是说给外人听的。
不卖身,也只是为了待价而沽。
若是遇到了惹不起的势力或者高人,想要一个女子,他们又怎能拒绝,怎敢拒绝呢?
好在,这酒楼背后的势力不凡。
似乎有魔门的身影牵扯其中。
因此,一般人也不敢在此闹事。
龙小云知道,李寻欢必然在这里。
就算不在这里,也一定在来这里的路上。
李寻欢最爱美酒。
除了美酒之外,这世上已没有他能爱之物。
他所能握住的,只有冰冷的酒杯。
若是连这点爱好都要剥夺,那人生还有何乐趣可言呢?
一醉解千愁,醉死算封侯。
只可惜,有些人想醉死,老天却偏偏不让他死得如此舒服。
李寻欢就是这样的人。
他永远在忙碌着。
不是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