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几时悠然过,子陈归于尽。“有过仰慕的人吗?”
“曾经有过。”
“哦?”
“那人不是父母。”
“谁那么幸运。”
“我就在想啊,人总会消失的,对于有些人来说,死亡只是消失的一种,很多时候,一声问候也可能是这个人和自己的最后交集,对于自己而言,不再见面,便是消失了。”
“也许更多的是,那个人始终在关心你,只是你不知道呢。”“对于我而言,这样也许是最好消失了,毕竟,在自己心里,这个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多年之后,再见时也已经是陌生人了吧。”
“谁知道呢,也许,两个相爱的人,一见面就是生死相许的,也不多了。”
“对了,那仰慕的人,不会是你的恋人吧。”
“这个啊,小时候,谁没有那么一两个心目中的神童。”
“难怪,我心中的你永远那么高冷,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给人难以靠近的感觉。”
“那是变相的说我内向吧,大概只有自己才是知音,我发觉,人是会失忆,只有在特别的时候,我管它叫回忆。”
“是啊。”
最美过雨晴天,霹雳人间,彩霞漫天。
多情不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能让我一眼认出的女生,已经不多了,除了泯灭在照片中的时光,也所剩无几,今天不说鬼话,讲人话。
如果说初恋是一个人心间的美丽风景,为什么只是一个人呢,因为对于一个人的初恋另一个人也许不是初恋,如若两情相悦,何苦在意人世,我的初恋?很多人可能会想到高中,可惜,高中的我只是告白,失败得像条落汤狗,单身狗也许会自嘲,可我连自嘲的资格都没有,原因很特别,我也不想纠结于此,我的初恋大概是在我出院后的第一年,那时啊,有个女生也许很爱很爱我,住院时我模糊的态度算是拒绝了吧,很难想象,出院时我第一次用QQ,尽管自己拥有12年网龄,可能小时候是个学霸,QQ里竟然有很多好友,那时18岁的我刚来到NN市,和母亲在南宁一起租房住,我帮母亲找了工作,自己却不懂干什么,曾在餐馆里做服务员,不到半个月被炒鱿鱼,在小广告公司干活也是如此,好在老板发了工资,曾想过自己的第一桶金是怎样的,但从没有这样想过,然而就在菜市里买菜时经过有超市在招聘,于是我被招了进去,没错,那是我的第一份合同工作,一个南城百货的收货员,我竭尽全力,一面函授大专,一面工作,由于住院的后遗症加之囧困的生活,在这时,我认识了一位在初中和我一起读书的女生,那时她在广东打工,而我在南宁,也就是那一年,我们家举全家之力在NN市落户,我成了NN市民,我和那位女生通过电话和QQ聊天,可能那时我病没有完全好,情绪低落,如今想起,那时上班总是接到那位女生的电话的我是有多傻,我总是不懂说什么,那一年,我父母说我是最勤快的一年,而那一年过后,我们终于失去了对方,我很想当成秘密永藏心中,如若千言万语,那一年,我也写了一个名为《不能说的秘密》的小说,火不火我不知道,可终是没能写完,大概是我不够专情吧,,,
从小到大花费将近3年的时间在小说和动漫里,所见所闻的世界确实是异类,在这失去的3年里,失去了人生中的学业,换来了一声挥之不去的记忆,直到如今依然在这声音中担惊受怕的生存,比起现实的残酷,这声音仿佛穿越了世纪,带来的只是时间的悲伤,转瞬即逝的感觉,无从下手,命中注定的人被选中时只是机械般的活着,比局外人,又大同小异,那是来自灵魂的恐惧,真想说出那些无法言喻的东西,可又感叹我们的智慧有限,思前想后,创造和领悟,真是神之遗迹,与其在等待中消磨掉那些所有的情意,我始终相信,爱情在时间中是唯一可以胜过神灵的存在,这世界它们是怎么存在的呢,以四维度的消化三维度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