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一案开庭!赔偿升级,这次是三百七十万了!

在调解的三日后,苏志军等与大众环投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正式开庭!

“现在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在书记员的话音中,站在原告席的陈羡平和孟景华看着走入法庭的张易三人。

张易坐下后,开口说道:“大家都坐下吧。”

等到所有人都坐下后,张易敲了一下法槌。

“襄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今天公开审理原告苏志军等十八人诉被告大众环投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本庭现在将对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进行核实。

原告代表现在还请你简单向本庭介绍一下你的姓名、姓名、年龄、籍贯、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

在自家孙女的搀扶下苏志军缓缓的站了起来。

说着自己的身份信息。

“原告诉讼代理人向本庭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及代理权限。”

张易说完变低头听着,和手中的身份信息核对着。

“湖北典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羡平,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湖北典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孟景华,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确定无误后,张易又核对完被告的信息。

“原告对被告出席本次庭审人员有异议吗?”

听到审判长的问题,陈羡平直接回答着,“我方没有异议。”

“被告对原告出席本次庭审人员是否有异议?”

“我方也没有异议。”

大众环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常岸回答着。

“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现在宣布合议庭人员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张易也就是我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成安、朱正参加合议,书记员李德担任记录。”

……

……

“原被告双方是否听清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听清楚了。”

“清楚。”

“那你们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2)

在上述一系列流程走完后,也就是进入到了法庭调查,前面可以说是程序方面,现在则是实体方面了。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原告诉讼代理人可以宣读起诉书或口头向本庭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陈羡平把面前的稿子推到了孟景华面前,示意让她来宣读。

孟景华用自己有些颤抖的手握着稿子,深呼了一口气。

孟景华可以的,一定可以的,就像在学校模拟法庭上面一样读就好了。

“谢谢审判长,我方诉讼请求如下:

一、要求对方大众环投有限公司七日内依法赔偿我方人民币两百七十四万八千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依法由对方承担。”

陈羡平看着身边紧张无比的孟景华,自己当时第一次在庭上讲话时比现在孟景华还要紧张。

那是和自己导师辩护一件死刑重审案件。

在最高法的刑事法庭上,陈羡平这一辈子恐怕都很难都忘记那时候的紧张。

在法庭站立时整个人双腿都在打颤,坐下来都止不住的。

虽然最后那场官司最后败诉了,最高法维持了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官司结束后,陈羡平导师吴之江拍着陈羡平的肩膀,笑呵呵的对他说着:“输了就输了嘛,反正这起官司我们没有差评,被告已经去见马克思了嘛,没事。”

现在又想起这句话的陈羡平嘴角带笑的听着孟景华继续念着。

“理由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案中苏志军等十八人入职年限分别为10年、9年……等年头,在入职大众环投有限公司一年期满后,大众环投有限公司并未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是应签而未签的情形,并且视同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是本案的基础。

二、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大众环投有限公司应当支付其近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二倍工资,一共支付十一个月。

鉴于苏志军等人在大众环投有限公司所属职位相同,近十二个月来平均工资均为4000元,即大众环投有限公司需要就违规未签订劳动合同一项,赔偿苏志军等人一共七十九万两千元整。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七条相关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就是N啦,超过六个月算一年,不足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哦。)

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经过计算苏志军等十八人在大众环投有限公司工作年限是10、8、9、7……等,经过计算一共需要向我方支付赔偿款一百万零八千元整。

第四、对于大众环投有限公司在工作日、双休、节假日等违规强制加班等情形,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应该依法给予平时工资的1.5倍、2倍、3倍。

我方据此要求对方向我方支付应给而未给相关补偿共计三十万元整,相关零头我方就不再索要了。

第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在本案中,大众环投有限公司并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苏志军等十八人,因此应当支付我方十八个月的工资,共计七万两千元整

第六、在本案中大众环投有限公司还一共拖欠了我当事人苏志军等十八人近20个月的工资,我方要求对方依法予以支付,共计八万元整。

第七、在本案中,我当事人苏志军前往大众环投有限公司索要被拖欠工资时,被大众环投有限公司无故殴打,并且遭到对方言语性的侮辱,我方要求对方赔偿我方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一百万元。

综上所述,我方要求大众环投有限公司一共赔付我方损失三百二十五万两千元整。

在先前所递交的起诉状中,我方对相关金额计算有误,现在向法庭予以更正。”

陈羡平这次主要是把精神损失费大幅度提升了。

两百多万变更成了三百二十五万两千元整。

本来陈羡平不打算写这么多的,写了法院又不会判这么多。

但是那天刘敏的态度实在是太恶劣了。

索性写多点,法院说不定会多判点嘞。

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念的很不错。”

在张易低头更改着金额时,陈羡平小声夸赞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