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离婚后,父母一方拒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应当如何处理?
- 法官谈怎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官谈维权系列)
- 刘玉民 王艳菊 李娜编著
- 1277字
- 2024-09-20 17:03:35
维权要点
所谓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或同居关系解除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探望、关心未成年子女或与其短时间共同生活的权利。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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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点
所谓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或同居关系解除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探望、关心未成年子女或与其短时间共同生活的权利。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