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人生观与世界观

毫无疑问,每个个体都明确地清楚自己的能力,在此基础上,个体在生活中会做出相对应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个体从一开始便清楚自身行为的难度与可行性。总之,我深信个体的行为(behavior)源于其思想(idea)。我们不必对此感到惊讶,因为我们的感官不会接收客观事实,只会接收主观意象,即只会接收对外部世界的一种反映(reflection)。塞涅卡(Seneca)[1]曾说过:“观点决定一切。”在进行心理研究时,我们要谨记这句名言。个体依据自身的生活风格解释存在的重要事实,只有当个体直面事实,发现事实与其对事实的解释不一致时,个体才会基于直接经验细致地纠正其观点,并在不改变自身人生观的前提下,接受因果律的影响。事实上,不管是有一条毒蛇真真切切地爬向我的脚边,还是我认为自己的脚边有一条毒蛇,这两种情况对我的影响并无差别。对于某个被宠坏了的儿童(spoiled child)来说,只要母亲不在身边,他就会因为害怕窃贼而焦虑。当窃贼真的闯入了家中时,他也会感到焦虑。这两种焦虑毫无分别,因为无论是何种情况,他都认为自己离开了母亲就无法生存,而第一种情况下的焦虑是毫无根据的。患有广场恐怖症(agoraphobia)的个体认为脚下的地面会摇晃不止,所以他们厌恶外出。当他们不受广场恐怖症的困扰而外出时,如果地面真真切切地摇晃不止,他们也会经历类似的恐惧感。窃贼由于缺乏合作能力,误认为入室行窃更轻松,逃避对自身与社会有益的工作。而当他们真的去从事比入室行窃难度更大的工作时,他们会对那些工作表示厌恶。一位自杀者认为自己的人生没有希望,相较于活着,他认为死亡是更好的选择。而当他的生活真的毫无希望时,他同样会选择结束生命。瘾君子认为可以通过嗑药寻求宽慰,他不去解决人生中遇到的问题,反而更重视享受快感。而当他真的去解决人生中的问题时,他依然会选择在嗑药中寻求宽慰。上述个体基于某种观念做出相应的行为,当他们偶尔形成正确的观念时,他们的行为在客观上是正确的。

我想分享一个案例,一位三十六岁的律师对自己的工作全然失去了兴趣,前来咨询他的客户对他印象不好,他认为这是导致其事业失败的原因。在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他总感觉非常困难,尤其不知如何和女性相处,他非常害羞。他曾极不情愿地进入了一场婚姻,甚至对那场婚姻充满了厌恶。仅仅一年后,他离婚了。他现在与双亲同住,与世隔绝,他的父母不得不供养他。

他是独生子,完全被他的母亲宠坏了。母亲总是陪伴在他左右,坚信自己的儿子会出人头地,还成功地说服了儿子本人及丈夫,让他们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在这份殷切希望中长大,在上学期间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这似乎证实了母亲的看法。和大部分被宠坏了的儿童一样,他不放弃任何享受,幼稚的手淫(childish masturbation)主宰了他的生活。学校的女同学发现他私下里行为不端,他从此便沦为了笑柄。他彻底远离了她们,在孤立中完全陷入了幻想,他想象自己在爱情和婚姻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发现自己只迷恋母亲。母亲对他唯命是从,长期以来,他都将母亲当成性幻想的对象。在这个案例中,所谓的俄狄浦斯情结(Oedipus complex)[2]并不是“基本的事实”,而是由母亲的过分溺爱导致的非自然结果。他在青少年时期非常虚荣,认为自己被女孩子们背叛了,他的社会兴趣(social interest)不足,没办法与他人相处,这更佐证了上述论点。在毕业前不久,当他需要面对独立谋生的任务时,他患上了抑郁症,他退缩(retreat)了。和所有被宠坏了的儿童一样,他非常羞怯,逃避和陌生人接触。当他在工作中和同事接触时,他又选择了退缩。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我对上述表达很满意,即使我忽略了其他与之相对应的事实,这些事实包括用于掩饰退缩的“原因”、借口及其他病理性症状。在其过往的人生中,这位男士从未做出任何改变。他总想成为优胜者,但每当不确定自己能否成功时,他便会一如既往地退缩。他对自己的人生观一无所知,在我们这些旁观者眼里,“既然世界在我面前将成功扣留,我干脆退缩好了”,便是其人生观的写照。他追求超越他人,追求胜利,按照自认为“正确的”以及“明智的”方式为人处世。他的行为动向不涉及“原因”与“常识”,而只蕴含其“私人道理”(private intelligence)。就算所有人都否定他的生活风格,他依然不会做出任何改变。

我再介绍一个案例,他与前者有相似之处,但情况的表现方式不同,且其远离人群的倾向没有那么强烈。这位二十六岁的男士出生于一个三孩家庭,是家中的第二个孩子。他的母亲更喜欢另外两个孩子,他对此感到非常嫉妒,将优秀的兄长视为竞争对手。他对母亲持有批判的态度,并依赖父亲。他无法忍受祖母及一位女保姆的习惯,不久之后,他将对母亲的反感扩展至对所有女性的厌恶。他立志摆脱女性的管束,并渴望支配男性。他尝试动摇其兄长在各个方面的优越地位,而他的兄长在体能、体操及打猎方面的表现都更优秀,由此,他厌恶一切体育运动。他不仅将所有女性排除在自己的生活之外,还将上述体育活动排除在自己的活动范围之外,他只对那些能为他带来胜利及喜悦的“成就”感兴趣。他曾爱上一个女孩,他远远地爱着她,爱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他的孤傲不可能讨得她的欢心,后来她选择了另外一个男孩。他的兄长婚姻幸福,他害怕自己不如兄长那般幸运,他不想在世人眼里再次扮演次要的角色。在他的童年时期,他的母亲总是更看重另外两个孩子。他很想动摇兄长的优越地位。有一次,他兄长打猎归来,自豪地带回了一块上好的狐狸皮毛。他暗地里剪掉了狐狸皮毛上的白色软毛,想挫挫兄长的锐气。在性本能方面,他拒绝将女性纳入考虑范围,其性本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更加活跃,他成了同性恋。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理解他对人生意义的解释,他认为要想人生过得有意义,就必须在所做的任何事情中都成为优胜者。为了获得这种优越感,他排斥任何不能为他带来成就感的行为。为了了解他的情况,我与他进行了交谈,他提到了一个令其痛苦不安的事实。他认为他的同性恋对象非常迷人,而他的同性恋对象也深知这一点,在发生性关系时,后者也想享受胜利的感觉。

基于这个案例,我们可能会断言这位男士的“私人道理”并没有错,当其他男人被所有女性拒绝时,他们也会做出同样的反应。事实上,进行泛化(generalize)的强烈倾向是一种根本性错误,在个体构建生活风格的过程中,这种错误频繁出现。

当儿童还未能基于自身经验进行推论,未能用语言与概念表达自己的推论时,其人生规划与人生意义便都开始萌芽了,且两者之间相互补充。然而,基于那些未用语言表达的推论、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事件或者未用语言表达而充斥强烈情绪的经历,儿童早已开始对自己的行为表现进行泛化。这些一般性推论附带相应的倾向,在个体未能用语言与概念进行表达时便形成了。在以后的岁月里,尽管这些推论会被以各种方式进行修改,但仍然会持续影响个体。常识或多或少会对这些推论产生影响,能避免让个体过度依赖于规则、习语及原则。不安全感与自卑感驱使个体过分执着地寻求帮助与安全感,常识与社会情感能将个体从过度执着中解放出来。

我再介绍一个案例,大家可能经常见到类似的情况。和人类一样,动物也可能经历错误的成长过程。一只小狗受训在街上紧随自己的主人,在精通了这项技能后,有一天,它忽然跳进一辆正在行驶的车中,它被甩出了车外,所幸没有受伤。这是十分独特的经历,小狗几乎无法对此做出任何天生的反应。当小狗继续受训,紧随主人在街道上行走时,它不再靠近事故发生地点,这很难被归为小狗的“条件反射”。它既不害怕街道,也不畏惧来往的交通工具,它害怕的是事故发生地点。它做出一般性推论,将可怕的经历归咎于事故地点,而非自身的粗心大意及自身经验的缺乏,这与人类的行为如出一辙。当身处事故发生地点时,它总感受到危险的威胁。很多人也会经历类似的心理历程,他们坚持认为事故发生地点是肇因,以确保自己从此不会在该地点再次受伤。神经症患者会做出类似的反应,他们害怕受到威胁,恐惧失败,害怕失去个体性(sense of individuality)。在面对其误认为无法解决的问题时,他们会表现出精神激越(mental agitation),相应的身体症状或精神症状也随之出现。为了保护自己,他们会充分利用这些症状,且将这些症状视为退缩的理由。

显而易见,个体并非受到“事实”的影响,而是被其对事实的解释所蛊惑。个体对事实的解释的准确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其经验是否充足、其解释是否与事实相违背及其行为是否与解释相一致。对于缺乏经验的儿童以及不合群的成年人来说,上述观点尤为正确。由于个体的活动范围往往受限,且个体可以毫不费力地或在他人帮助下调节好微小的错误与矛盾,要想对事实做出准确的解释,仅依据上述标准是不够的。个体的生活模式(life pattern)一旦形成,个体便会长久地固守旧有模式。只有当生活中出现无法容忍的错误时,个体才会仔细考虑那些错误,而且要想让这些考虑行之有效,个体就得带着社会情感解决生活中的三大问题,且不以追求个人的优越感(personal superiority)为目标。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个体对自身及生活中的问题有自己的想法,即个体拥有自己的行为模式或行为动向,但个体并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模式或行为动向,更别提对此做出解释了。个体的行为动向萌芽于其短暂的童年时期,且个体不加选择地、自由地利用天生的能力与外部世界的影响发展自己的行为动向。这个发展过程不受任何能以数学公式表述的行为所限制,为了达成目的,儿童指挥并使用所有的“直觉”“冲动”,以及外界与教育对其的影响,这是儿童的艺术创作。这不能被理解为“拥有心理学”(psychology of possession),而可以被理解为“使用心理学”(psychology of use)。当个体言语贫乏,无法将生活中常出现的那些细微差别简要表述出来时,不同的心理类型、心理联想的异同以及心理的相似性便出现了。不过,这些也可能是统计概率的产物。它们的存在是能够被证实的,我们绝不能允许相关证据被简化成某条固定规则的设立。我们无法借由它们的存在对个案进行更深刻的了解,但是它们的存在可以为我们照亮一片视野,以发现独特的个案。我举个例子,就算某个个案被诊断出强烈的自卑感,我们仍无法由此了解个案的本性与特征,相应的诊断结果也无法证实个案接受的教育或身处的社会环境存在缺陷。个体对外界的态度具有千变万化的表现形式,我们可以经由这些表现形式发现相关缺陷。儿童具备创造力,基于自身的创造力,儿童会具备不同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因此,不同个体对外界的态度不尽相同,相应的表现形式也千差万别。

为了解释上述观点,我会多举几个例子。某个儿童自出生起便肠胃不适,即受到先天性消化器官缺陷(Congenital Inferiority of Digestive Apparatus)的困扰,且其后天的饮食习惯并不完全适宜,在这种情况下,他会对食物及与食物相关的一切极度感兴趣。因此,他对自身及人生的看法与其对食物的兴趣息息相关,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意识到金钱与食物的联系,转而对金钱充满热忱。不过,不同个案的情况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某个儿童备受母亲宠爱,从童年最早期开始,他的母亲便对他有求必应,他被宠坏了。长大后,他无法料理自己的生活,认为其他人应该帮他处理好所有事情。通过对这些案例进行颇具深远意义的验证,我们能做出所必需的、准确的判断。根据我们的推测,如果某个儿童在幼时常将自我意志强加于父母,那么终其一生,他都会渴望主宰他人。在体验了无法得偿所愿的经历后,他会对外部世界持“犹豫的态度”,带着所有的幻想(包括性幻想)退缩,回到家庭的怀抱,无法依照社会情感做出必要的调整。如果儿童的养育者重视培养儿童的合作能力,引导儿童形成广阔的世界观,即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只要我们不对这些儿童提出超凡的要求,他们便会具备对社会生活的正确认知,并持续努力地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即使是在个体心理学领域钻研了多年的学生,也可能无法从“永恒的视角”看待不同个体,因此,他们也可能难以达到个体心理学中的标准。

我再举一个例子,某位父亲轻视自己的女儿,且不顾家,这个女孩很容易会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如果她的某位兄弟、男亲戚或者男邻居也轻视她,或者她在阅读时读到了与自己的经历相似的情节,她会更容易产生上述想法。在这种情况下,她会形成相应的先入之见,并对与其先入之见不同的经历视而不见。如果她的某位兄弟碰巧被大学录取或碰巧入选了某种职业培训,她很容易误认为女性的能力比不上男性的能力,或误认为女性被不公正地排除在高等教育的范围之外。如果某个儿童在家中被忽视,常充当背景板,他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要么觉得自己永远都得不到关注,要么相信自己能有所成就,于是疯狂地努力,试图赶超所有人,不允许任何人比自己优秀。如果一位母亲过度溺爱自己的儿子,他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万物的中心,自己无须付出任何努力,他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如果一位母亲不断地唠叨和指责自己的某个儿子,并明显地偏心于另外一个儿子,当那位受到轻视的儿子长大后,他会不信任所有女性,这会带来无法预料的后果。如果某个儿童遭遇了很多意外或罹患了多种疾病,他会认为世界充满危险,并会根据这个信念做出相应的行为。如果某个家族世世代代均对外部世界持焦虑与不信任的态度,那么这个家族里的人总会面临相似的、仅有细微差别的境遇。

显而易见,上述这些个体的认知与现实世界及社会需要相冲突。如果个体对自身及人生需求产生错误的认知,那么残酷的现实迟早会为其敲响警钟。要想解决这个冲突,个体必须具备社会情感。我们可将上述冲突的结果比喻为一次“触电”。失败者认为自身的生活风格对人生需求这项外部因素无法招架,即使在遭遇“触电”后,他也不会摈弃或改变自己的想法,他依然会追求个人优越感。他只会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排斥对其生活风格产生威胁的任务,逃避依照其行为动向无法解决的问题。然而,“触电”会影响他的身体与精神,会降低其仅有的社会情感浓度,增加其在生活中犯错的可能性。他可能会像精神症患者一样退缩,抑或误入歧途,走上反社会的道路。他依然会遵循旧有的行为动向,成为一个懦弱的人。基于上述案例,我们可清晰得知个体的“解释”的重要性,个体的“解释”是其世界观中的基本部分,决定了个体的思维、情感、意愿及行为。

注释

[1]塞涅卡(Seneca),古罗马斯多葛派哲学家、剧作家、自然科学家、政治家。

[2]俄狄浦斯情节或恋母情结(Oedipus complex),是指儿子恋母仇父的复合情结。它是弗洛伊德主张的一种观点。这一名称来自希腊神话王子俄狄浦斯的故事。俄狄浦斯违反意愿,无意中杀父娶了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