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我们一分钱都不要,只求一个公正的结果(3)
- 律师:什么叫天赋型选手啊?
- 玖玖为功
- 2781字
- 2025-02-03 20:08:35
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后,审判长娄正则首先询问着本案受害人章梦亲属的意见:“受害人方对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中所指控三被告人的相关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我方没有异议。”公诉人的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沈夏手中自然是有着副本的,公诉人如果没有建议被告人李汉死刑,那沈夏自然需要补充意见,现在公诉方都建议死刑了,并且庭审才刚刚开始,沈夏自然不会有什么异议。
见受害人方没有异议,娄正则点了点头,随即问着被告人方:“被告人李汉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我没有意见。”李汉答道,犯罪事实就摆在这里,实在是无力争辩。
娄正则又询问了其余两名被告人,见都没有异议,马上指示着法警:“下面进入发问环节,还请法警将被告人胡振、邓昌带下庭去。”
为了避免被告人之间串供,所以在法庭发问环节时,对被告人都是一个一个讯问的。
等到法警将其余两名被告人带下法庭之后,娄正则示意公诉人可以开始了:“下面公诉人可以对本案被告人李汉进行发问了。”
公诉人周虎看着本案被告人之一的李汉,开口问着对方:“被告人李汉,你和本案另外两名被告人之间的关系如何?”
李汉想了想,答道:“一般吧。”
周虎点了点头:“那为何你在面对警方的第一次讯问时,你回答的却是很好?”
“我当时很紧张,所以一下子就回答错了。”
周虎显然是不会相信李汉的说辞,不过他也没有在这里过多的纠结,毕竟后面不是还有沈夏吗?总得给人家一点表现的机会吧?沈夏不行,那自己可以再发力。
“那你们行动时一般是听谁的?或者说谁的话比较权威?”公诉人这个问题指向性很明确,就是为了确定本案主犯和从犯的身份。
见公诉人问的这么直白,李长江夫妇都不由得为自己儿子的回答捏了一把汗,一定要按照律师交代的好好回答啊!
“我们都是一起商量的来行动的。”李汉回答的很含糊。
沈夏看到这里,拿笔做了一个记号,待会打算在这里狠狠的拷打一下对方。
周虎继续讯问着。
“在当时作案时,你是否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我不知道,当时我们几个人都喝的迷迷糊糊的,我也记不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个问题李汉想都没想,直接回答着,要知道在赵星会见自己时,赵星就公诉人会问的问题都给过答案。
赵星:毕竟我们是专业的!
……
……
随后周虎又就本案李汉是否构成自首、认罪态度是否积极等方面依次进行了讯问。
“审判长,我方讯问完毕。”在简单的讯问一番后,周虎结束讯问之后特地看了一眼受害人席位,沈夏,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受害人方是否有问题需要发问的?”
“是的审判长,我方有问题需要对被告人李汉发问。”沈夏握着材料,点着头。
“你方现在可以就本案相关犯罪事实向被告人李汉进行发问了,但是在提问过程中不得使用带有引诱性或者威胁性语言。”审判长娄正则当即允许着,并且提醒着在发问过程中所禁止的情形。
沈夏点头表示明白,随即看向着李汉。
“被告人李汉,现在我方就本案的一些情形依法对你发问,还请你方如实回答。”
“其余两名被告人的家境与你方相比,谁的家境更好一点?”
“呃呃……我的。”
“那你们平时的消费一般谁花钱比较多?”
“我。”
沈夏点点头,就被告人李汉是否是主犯的问题他就问到这里了,你李汉家境最好,你们三人到底谁做主难道还不清楚吗?
“好,我方现在继续问你,你刚才说你喝醉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那案发当日是你第一次喝酒吗?”
“不是。”
见李汉这么配合,坐在一旁的於莹有些可惜,毕竟她和沈律可是准备了很多证据用以证明被告人李汉不是第一次喝酒的证据,比如因为李汉喝醉闹事警方的出警记录等等。
“那我方现在继续问你,为何在警方的第一次讯问时,你说你不是强奸,而是嫖娼?”
“因为……因为当时我们几个人走在路上,看着她穿着裙子和丝袜的,当时喝的迷迷糊糊了,我们就过去问她,是不是出来做生意的,毕竟当时都凌晨了也只有……,我们当时记得她答应了,我们才。”
“你妈才是出来卖的,你全家都是出来卖的!”见李汉这么侮辱自己的妻子,一直坐在旁边沉默的吴迪,突然爆发了,抓起桌上的笔、本子就往李汉脸上扔。
娄正则看着吴迪的动作,等到对方发泄完后,才敲着法槌提醒着他:“还请受害人亲属不要干扰法庭审理的秩序,再有下次本庭将予以警告。”
什么叫下次才警告?赵星忍不住发言了:“审判长,受害人亲属刚才的行为已经完全影响了庭审秩序,按照相关规则应当予以警告才是!”
“我方反对,我方行为系事出有因,面对本案被告人李汉的恶意侮辱,我方系一时情绪激动,加之因为亲人的遇害,我当事人已经患上了忧郁症,还请法庭能够予以谅解。”沈夏在给吴迪递上纸巾之后,连忙为吴迪的行为解释着。
至于到底有没有忧郁症,现在社会你随便拉一个正在工作的成年人,包有的。
赵星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得就此作罢。
沈夏继续问着:“在相关犯罪结束后,你是否知晓就这么将本案受害人不着片衣,置之于室外的后果?”
“我,当时我喝醉了,我不知道。”李汉摇摇头,喝醉了这个理由赫然已经成为了他用来抵御一切的手段。
“是吗?”沈夏掏出了一个U盘,这里面是三被告人之一的邓昌在作案时所拍摄的犯罪视频。
“审判长,我方申请出示本案被告人之一的邓昌在作案时所拍摄的相关视听资料,用以证明被告人李汉当时是否喝醉了。”
“准予出示。”
沈夏将U盘交给了书记员,让其在法庭上播放着,由于涉及到本案受害人的隐私,所以相关视频只在各方面前的电脑上播放着。
视频总共快半个小时。
沈夏在一旁提醒着视频的重点:“还请合议庭注意,在该视频的第三十秒、第八分钟、第十五分钟……等七处时间节点。”
随着沈夏的提示,书记员依次将进度条拉到了相应的时间节点。
【00:00:30】
“老大,你看前面有个女人,穿的这么骚,说不定是坤。”
“是啊,是啊。”一旁的人附和着。
“那我们就去看看,不是坤我们今天也叫她是坤!”这是李汉的声音。
……
……
【00:08:00】
“我不是你们说的那种人,给我滚开!”章梦在李汉三人的步步紧逼之下,退到了墙前。
“还说你不是这种人,穿的这么……今天就让小爷我来瞧瞧。”
“滚开啊,我要报警了!”
“报警?谁不知道我们李少家里的关系,你一个电话打过来,我李少的手机就响了。”随后大家都是一阵爆笑。
……
……
总长近一个小时的视频,即便在沈夏刻意只挑着重点的情况下,也花了快半个小时,看完视频后合议庭的众人面色都不是太好看。
沈夏也随即总结道:“审判长,结合相关视听资料证据和我方刚才的发问,我方认为从被告人李汉刚才的回答,完全在撒谎!”
“你说你处于醉酒状态,但是在上述视频中,你们三人的回答和正常人无异,并不像一般醉酒状态下的人所表现出来的神志不清等状态,应当说本案被告人作案时属于醉酒状态这一理由并不能成立!”
“并且,刚才被告人所说双方系出于买卖合意也并不成立,因为本案受害人在案发过程中多次予以拒绝,且本案被告人虽然饮酒,但是其意志却属于正常状态,并不会发生误解。”
(今天只有一更,新年嘛,特殊时期,大家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