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我方认为被告人李汉等人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审判长,就是否是公共场所奸淫妇女我方认为不能从实质到底有无目睹被告人犯罪为标准,而是应当以其是否有可能被旁人所注意,其注意的可能性大小作为评判标准,即刑法所规定的是应然如此的众,而不是实然如此的众,其并不要求每时每刻都有公众存在案发现场。”

“只要存在他人目睹的可能性,以及其可能性较大时,便应当认定为构成当众奸淫妇女。”

说着,沈夏拿出了实地走访的调查资料:“经过我方实地考察发现,本案案发地系周边几个小区距离幸福地铁站所必经过道路,人流量相当的大。”

“根据我方实际三天的调查,凌晨三四点钟仍然有不低于十人以上的人数从案发地经过,进出小区。”

“所以案发当天没有相关行人经过,但是其却存在被行人目睹的可能性,并且该可能性是较大,故应当认定为当众奸淫妇女这一情节。”

为此,沈夏还特地加了一段说理的过程:

“我方在此想要强调的是,《刑法》为什么要规定当众奸淫妇女这一严重情节?为何要单单就当众奸淫妇女这一情形进行加重处罚,其势必是要与在屋内或者偏僻场所相进行比较,说一句不恰当的话,是否当众奸淫似乎对受害人物质上的损害并没有多大区别,那《刑法》何必多此一举呢?究其本意,其无疑是当众奸淫有违社会道德秩序和社会稳定,并且将受害人的隐私暴露于社会之下,对受害人精神上进行了伤害,因此我们必须要加以规制。”

“回到本案,本案相关犯罪行为是否有违社会公共秩序呢?显然是有的,因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很显然将社会公共秩序所保护的规范——个人隐私及性安全等法益暴露在了公众面前,让受害人的隐私时刻面临着外界的窥探,加之本案发生的地点是在街道之上,势必将对受害人精神形成难以想象的伤害,故应当认定当众这一情节!”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沈夏的观点很简单,只要存在被他人所目睹的可能性,并且该可能性较大时,即便案发现场没有人也应当认定构成当众奸淫妇女这一情节,刑法所规定的并非是必然而应是应然,是一种对法益侵犯的可能性。

面对沈夏这番说辞,身为李汉辩护人的赵星是不能接受的,他牢牢的抓住着本案的一个关键点——在案发时根本没有人经过,客观上是没有当众的,他开口道:

“针对刚才受害人其诉讼代理人的相关观点,我方持有如下质疑。”

“1.在本案中,受害人相关隐私是否遭到了外界的窥探?从本案的结果来看,是没有的,刚才对方的发言实际上属于主观臆断,对方也并未能够证明被告人李汉等人的行为就一定会被公众所侵害。”

听到对方说自己属于主观臆断,沈夏强忍着笑意拿起了桌上的水杯。

“2.就对方刚才的相关推论,我方是不能认同的,《刑法》作为规制社会大众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应当运用社会大众最为朴素的道德观进行解释,按照我们社会大众的理解,当众就应当是当面,而不是对方所说的什么可能性,存在对法益的侵害等理论。”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以上两点还请进宫合议庭参考。”

“沈律,这次能让我说吗?”在一旁观战的於莹,早就跃跃欲试了,这一次面对赵星的观点,她也算是收费了的,虽然这钱不是她的就是。

嗯?见小助理主动申请,沈夏自然点头允许着。

於莹赶紧清了清嗓子,咳咳,将自己调整到最好的状态后,第一次在法庭上举起了右手:“审判长,我方不能认同辩护人刚才的观点。”

“我方刚才陈述的很清楚了,强奸罪之所以要设定当众奸淫这一加重情节,其是出于对当事人的精神、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的等法益的保护。

确实从客观事实来看,本案发生过程中确实没有公众目睹,但是其无疑对当事人精神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其侵害了该条款所保护的法益,那我们便应当启动相应的条款!”

“审判长,我方回答完毕。”於莹略带紧的结束了自己第一次在刑庭的发言。

“不错。”沈夏小声的鼓励了一句。

在於莹结束发言后,身为审判长的娄正则特地等了一会儿,看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观点需要补充,但是见双方都没有举手的意思,他宣布进入下一个争议焦点。

“下面还请双方就本案第三个争议焦点——本案案发地是否属于公共场所进行辩论。”

“首先还请被告方陈述观点。”

“审判长,我方认为本案案发地不属于公共场所这一空间之中,理由如下:本案案发地属于幸福小区的范围之内,其属于小区业主的空间,属于特定人群的活动空间,其不符合公共场所这一定义,因此本案不宜认定为发生在公共场所这一情形。”

听着对方的陈述,沈夏弯腰从放在桌角的包中拿出了一份公文。

“审判长,就本案案发现场是否属于公共空间,我方想要出示首都市幸福区建设局的一份公文。”

审判长娄正则看着沈夏手中的公文,让书记员将其拿过来确认着,他认真看完过后,让书记员给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三方核验着。

公诉人周虎看着书记员放在自己面前的政府公文,点点头,表示自己确认过了,这个沈夏还真是什么都能搞到手,自己在这方面确实疏忽了。

赵星等人看过之后,嘴巴张了张,但是却无从辩护,他都是政府公文了,从证据本身怀疑自然是作用不大了,赵星只得飞的思考着到底还有没有其他方面,最后还真的让他想到了一条。

在各方一一确认过后,娄正则随即发出了三连问:

“公诉人,就刚才受害人诉讼代理人所出示的证明本案案发地是公共场所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就刚才受害人诉讼代理人所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就刚才诉讼代理人所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公诉人等三方先后进行了回答,都表示没有异议,只有最后回答的赵星在表示没有异议的同时,说着己方的观点:“审判长,就受害方刚才所出示的相关证据,我方没有异议。但是我方认为既然本案围墙修建在先即违规事实发生在本案之前,那么我们便最好应当遵循客观事实。

那么本案的客观事实如何?很显然本案案发地是作为幸福小区其小区内部用地所使用,其终究所针对的有限的公众,而不是广泛的大众,其显然不符合公共场所这一针对不特定群体的定义,因此本案在实质是不符合公共场所这一内涵的,还请合议庭能够酌情参考。”

对方说完,沈夏也正好放下了笔。

“呃呃,审判长,我方就对方的观点作以下回应。”

“是否是公共场所,正如对方所言,其应当是供不特定的公众所使用,但是在本案当,相关场所尽管在幸福小区之内,但是从其经过的群体并非是特定的,我方先前也已经陈述过,该小区门前有幸福地铁站,周边几个小区的居民都要从其中经过,符合公共场所这一定义。”

说着,沈夏又从材料中,拿起了一张材料,加强着说服力。

“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五条之规定,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等场所或者是其它公共空间……。”

“从这这一部司法解释来看,其所谓的公共空间即应当与车站等方面具备相似性,在本案中案发地系连接幸福地铁站的必经道路,其显然应当认定为公共空间。”

“综上所述,本案三被告人其行为构成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妇女这一严重情节!”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公诉人是否还有观点需要补充的?”沈夏发言完毕后,审判长娄正则询问着在本场庭审中略显透明的周虎。

“我方与受害方的观点一致。”周虎快速的回答着,从来没有这么轻松的开庭,自己几乎没有开口,就要赢了?

赵星等人也摇了摇头。

一番询问完毕之后,审判长娄正则看着法庭上的众人,最后询问了一下:“各方还有观点需要补充的吗?”

就在大家以为本案庭审就要进入下一个阶段时,刚刚放下水杯的沈夏举起了右手:“审判长,我方还有一个观点需要补充。”

“还请陈述。”

就在大家都以为这只是一起简单的陈述时,沈夏开始发力了。

“审判长,本案受害人的死亡,我方认为其不不构成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即强奸致人死亡。”

“你听到了吗?沈律师说……什么?”

“沈律师拿错剧本了吧?”

刚才还笑着的周虎,马上收起了笑容,小沈律师,刚刚夸你,你怎么就投敌了?

“受害方你的意思是?”娄正则不得不开口询问着沈夏的意思。

“审判长,我方认为本案受害人的死亡虽然不构成强奸罪致人死亡这一加重情节,但是其却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故意杀人罪!”

如果说一个强奸罪不能够让你死,那我再加一个罪名不就好了?故意杀人罪够了吧?沈夏扶了扶镜框,为了我当事人的利益,李汉,你还是先死一死吧!

旁听席上的众人看着沈夏,你这家伙搞两极反转是吧?简直秀的飞起!

李汉等人也是一愣,沈夏,你什么意思?你就非得让我去死才行吗?一个强奸罪还不够?你还得给我名字上面加个故意杀人罪?

看着李汉这绝望的表情,於莹心中十分的舒坦,哼,当时犯罪时怎么没想到这些?她又看了看有些骚动的旁听席,都站起来干什么?坐下,坐下,基操,勿六!

哼哼,管你父母是谁,在这里没用!现在知道害怕了?晚了!就让我和沈律一起送你去见地狱忏悔吧!

如果大家听得见心碎声,此时恐怕李长江夫妇的心碎声会响彻整个法庭,杨珏已经开始抹眼泪了,难道就真的要白发送黑发人了吗?

合议庭上的七位法官都是面面相觑,这……这自己上学时也没有教过啊!大家最后的目光都汇聚到了审判长娄正则身上,娄老,您说这案子该怎么审?

即便是经验老如娄正则,他也想了一会儿,首先开口恢复着法庭的纪律:“肃静!肃静!”说着,还敲了敲法槌,警告着众人。

这才让众人安静下来。

“还请受害方向本庭详细陈述你方理由。”

“好的审判长。”

“关于本案还构成故意杀人罪,我方系出于如下考虑。”

“第一,本案受害人章梦的死因结果。根据相关尸检报告,在报告第五页写的很清楚,其系死于低温,也就是被冻死了。而《刑法》强奸罪所规定的致人死亡这一加重情节,其所指的是因为强奸这一行为本身而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本案中,受害人很显然不是死于被告人的强奸这一行为,而是由于低温死亡,并且受害人低温与三被告人存在明显的因果联系。

如果没有被告人前行为,也就不会有本案受害人因为低温死亡这一后果。”

“第二、被告人死于低温,三被告已经预料了该后果,并且放任其产生,构成故意。还请合议庭回到刚才庭上所播放的视频第五十七分钟。”

书记员在得到审判长的允许之后,将视频调到了第五十七分钟。

“老大,就这么光着不好吧?现在天气也挺冷的,我们要不要给她穿上衣服?”

“穿什么穿?她就在这里装死,我就不相信她真的会冻死在这里,管他的呢,我们走。”

在书记员展示完毕后,沈夏继续说着:“通过刚才的对话,我们显然可以看到,对于本案受害人的死亡,三被告人显然是所预料的,但是其却依然放任不着片缕的受害人在北方冬夜的凌晨,其主观存在间接故意,客观上受害人已经死亡,主客观相结合,三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沈夏说完,看了被告人李汉一眼。

小样,整不死你了还!

拼爹?不如拼沈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