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宋时番外:我喜欢的人

宋时这一生动心过的人,只有沈乖,以至于过了很多很多年都不曾忘记过。

他第一次听到沈乖这个人是在沈乖拿到全市第一的时候,还因为这事狠狠嘲讽了江肆野一番。

西芜中学开学后,他有幸和沈乖分到一个班,他觉得沈乖这个人太冷漠,又偏偏自己是热情的性子。他认为他这辈子都无法和沈乖这种人成为朋友。

只是后来江肆野转来了(10)班,他发现沈乖渐渐放开,变得也爱笑了。

他很快就察觉到了,沈乖喜欢江肆野。

一次晚自习,沈乖课上晕倒,所有人都注意到江肆野扶起沈乖,送到医务室,却没能注意到刚从厕所回来的他看见后,第一时间找到了付老师,向她透露欺负沈乖的人。

沈乖那个傻瓜,应该以为这些都是江肆野告诉的吧?

他在一次回家的路上,在一处草丛中看见了一只白猫,浑身脏兮兮的还有伤口,于是他把猫咪抱回家,把它洗得干干净净的。

他不断打听,才知道这是一户人家丢弃的猫。

只可惜家里父母不让养,他只好把猫咪安顿在以前的草丛中,每天定期给它送食。

“你还没有名字,就叫你瑰瑰吧,玫瑰的瑰。”宋时指着猫的鼻子道。

沈乖,我希望你像玫瑰一样向阳生长。他们都说你性子软,胆小,可玫瑰是带刺的啊。

他考上了临附五中,发觉江肆野和沈乖好像闹掰了。

沈乖是不会给自己送水的,他们是在玩赌气游戏吗?

他们两个是顶峰人,至于自己,只是在山脚望着的普通人。

他的成绩忽上忽下,只能在200名左右徘徊,他想,沈乖和江肆野在一起,是个不错的选择吧?

至少,是比跟他在一起要好。

他是真的打心底的佩服,羡慕江肆野。长的帅成绩好,有多少女孩追着他。

所以才会在圣诞节江肆野拜托自己帮忙还信时说出“真羡慕他”这句话。

后来文理分班时,他做了一个相当于恋爱脑的决定:他为了沈乖选了文科。

江肆野问自己是不是因为理科考不过他所以想去文科当理科第一,他说不是。

他只是为了一个喜欢的人,他为了这个人,努力学习文科,好在有了回报,他的高考成绩是601分。

他之前问沈乖想考什么大学,沈乖说北青法系。

他感叹学霸就是学霸,只不过他努力了好久也碰不到这个门槛。

他知道沈乖的高考成绩是700分,发自内心的高兴祝福她。

后来的后来,他成为了公司老板,与沈乖在一家烤肉店再次见面。

特别巧的是,沈乖的个性签名是he is sun my sun,而她的个性签名则是Born in the sun。

如果说江肆野是沈乖的太阳,那么沈乖就是他宋时的太阳。

江肆野马上出国,他让自己帮忙预约一家饭店,想找些人聚聚。

他预约了信思,他送江肆野回去时问了个问题:“你喜欢沈乖吗?”

江肆野点头,他笑了。

双向奔赴的喜欢他怎么忍心破坏呢?他总得退场的。

在听到沈乖死亡的消息后,他去参加了葬礼,还去看了沈乖的墓碑。

他把菊花放到墓前,摸了摸墓碑上刻着的沈乖二字后,轻轻地说:“沈乖,老天爷对我们三个,都不太公平啊...”

一年后的5月27日,江肆野坠河身亡。

原来,殉情真的不是古老的传说。

......

“老爷爷,您东西掉了。”一个孩子把地上的照片捡起来递给宋时。

那是西芜中学的毕业照,他们三个是年少时的模样,但只有自己在慢慢衰老。

“老爷爷,这个人好漂亮,是谁啊?”孩子指着照片上的沈乖道。

宋时抚着上面的痕迹,笑着回答:

“那是我喜欢的人。”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