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民初有个黄远庸(1)

有一年,著名学者、翻译家蓝英年先生来南京,与我和邵建、远焕一帮朋友茶社聊天。蓝先生博闻强识,谈及“中国三少年”往事,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三位有名的人物,在民初创办《少年中国周刊》,标榜“屏绝因缘,脱离偏倚,主持正论公理,以廓清腐秽,而养国家之元气”而闻名一时。蓝先生的父亲蓝公武(志先),即为“三少年”之一;另两位,一是张君劢(嘉森),一是黄远庸(远生)。蓝公武与张君劢同庚,生于1887年,历经岁月沧桑之后,蓝公武七十辞世,张君劢八二故去;黄远庸生于1884年,长于蓝、张二人,不幸死得太早,民国四年,即1915年(12月27日)被人狙杀于美国旧金山都坂街上海楼菜馆,年仅三十二岁。

作为名律师、名记者,黄远庸横死海外,在当时,无论如何,不是一件小事,他是民初以来因文字贾祸而丧命的第一人,“英年不寿,妒此奇才,为世所哀”(沈云龙语)。黄远庸之死,与三年后汤化龙在加拿大被革命党人(王昌)所刺杀如出一辙,可见党争之下暴力手段早已逾越法律和理性的约束,殊可悲已!但究竟谁杀了黄远庸,凶手一直未获,言人人殊,莫衷一是,有人尝谓:为袁世凯“帝制派”所杀,又无实证,不过诛心罢了。而以当时革命党舆论先声夺人,凡首恶皆推袁世凯,一如两年前(1913)宋教仁案,让天下皆以为受袁氏唆使而有所不疑。宋案近年来得重新辨析(张耀杰著《悬案百年——宋教仁案与国民党》),真相正在一步步有待厘清。

黄远庸死后数十年,即1975年,台湾著名史学家沈云龙发表《黄远庸其人其言》一文,史料完备翔实,论述公正持平,将黄远庸不寻常的短暂一生再现,惟对凶手“鸿飞冥冥,究由何方主使,迄疑莫能名也”!文章见刊后,沈云龙接到国民党党史专家黄季陆打来的电话,告知刺杀黄远庸的凶手乃侨胞黄某某,沈以为“这是极其可靠的政治内幕”,黄季陆时为“国史馆”馆长兼国民党党史会主任委员,或握有尚未公开的档案或史料,从这一点看,足以采信。未料,及至1980年代,又爆出最新内幕:当年刺杀黄远庸,并非袁世凯的“帝制派”,而是国民党美洲支部之所为,该部负责人即后来的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子超),刺客乃手下一卫兵,名叫刘北海。此人晚年从美赴台定居,临死前,良心发现,将黄远庸案大白于天下:指派者林森,刺杀令来自孙文。

历史真相往往就这样让人心惊肉跳,但痛定思痛,有时并不令人感到特别意外。如果说,当年的秘密社会洪门会党能干出些什么,与之结盟的革命党也能干出些什么。1905年同盟会成立不久,孙文提耳训告胡汉民:“暗杀须顾当时革命之情形,与敌我两者损害孰甚。……惟以革命进行事机相应,乃不至动摇我根本计划者,乃可行耳。”[1]不过,在我看来,刺杀黄远庸一案,冯自由在《革命逸史》第三集《林故主席与美洲国民党》一文中早有过暗示,“民四年冬,进步党政客江西人黄远庸游历欧美各国,各报专电均载及之。旧金山党员多向子超先生探询黄之历史,子超先生答曰:黄乃进步党第一流策士,解散国民党及削夺民党各都督兵权,皆其主谋,深得袁世凯信用云云……”[2]首先,在政治上给黄远庸判了死刑。其次,以暗杀手段,将肉体消灭之而有后快。“自兹而后,国内曾助袁洪宪作恶之研究系交通系诸政客,莫不爱惜生命,视美洲为畏途,其有赴美游历……咸托人至上海环龙路(今南昌路)向总理疏通,必俟取得国民党本部之介绍书为生命保障,始敢安心渡美”。[2]什么是“始敢安心渡美”呢?说白了,无非是担心遭遇黄远庸、汤化龙等人同样下场!冯自由是国民党正统史家,自政治上失意后,转而治史,著述甚多,向有依据,见闻真切,必不致误。再以六十五年后元凶的“坦白交代”,林森当年这番话,说得已够直白,差一点就要把自己和孙文供了出来。

只是无论孙文,还是林森,前者死于黄远庸案十年后,后者死于二十八年后,他们宁可一直隐而不彰,也要让袁世凯背负历史上的这个“黑锅”。从这一点看,当年革命党人“诛锄袁世凯之走狗,以卫共和,而彰天道”之背后,血腥而又冷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有悖于仁义之道。难怪袁世凯在宋案之后,不得不叹:“凡谋二三次革命者,无不假托伟人,若遽凭为嫁祸之媒,则人人自危,何待今日?”[3]

在友人眼中,黄远庸率性真实,博识多才,“既不是政治家,又不是政客,亦不是政治学者”,他之所以谈论政治,只因为做了新闻记者,“他的文字,就像他的人,活泼泼的,天真烂漫的,不加修饰,不加思索,有什么说什么的。像这样的人,还有人要杀他,以为他是政治上有作用的脚色,他是替洪宪假皇帝帮忙的……”[4]黄远庸的政治理想与梁启超等人极为相近,内心并不赞成帝制。不仅如此,甚至还认为政府徇私弄权,“无异于前清,故一切法定机关,皆同虚设。又以其因循疲软,纲纪不立,故对于各地方之威令不行,又同于前清。……袁世凯作总统固然无效,袁世凯即有人推戴作皇帝,亦决无效也”[5]。

梁任公向对民初“中国三少年”欣赏备至,第一人即为黄远庸。黄远庸虽为清末进士,中国最后一代绅士,却并未妨碍在大变局之中角色的转换。辛亥前,黄远庸留学日本,研习法律,学成归国,“调邮传部,奏改员外郎”。辛亥后,脱离官场,对中国官僚政治深恶痛绝,在《忏悔录》一文中严词挞伐:“毒药之毒,封豕长蛇之凶,然犹不及中国之官界。盖戕贼人才,此为第一利剂。无耻下流愚闇腐败种种,莫不由此酝酿增多,盖万恶之养成所也。”[6]

民国元年二月,清帝退位,黄远庸绝意仕进,未留曹署,“自矢不作官,不作议员”,辟律师业务于北京,并任上海《申报》驻京记者,多有撰述,交各报刊发表,“其为文横肆锋利,辞兼庄谐,尤工通讯,幽隐毕达,通俗浅近,别具一格,所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是也”[7]。举凡袁世凯柄权时代北京政象及党争内幕、洪宪称帝毁法真相,以及民初外蒙独立、张振武案、宋教仁案、中日交涉等经过,“无不尽情摘发,报导翔实,以是人争传诵,声名籍甚”(沈云龙语)。戈公振所著《中国报学史》(1927年商务印书馆)称其“报界之奇才”;梁漱溟赞他“善于从言谈中获悉政治内幕,于字里行间予以透露,在舆论界的影响仅次于梁启超、章太炎诸先辈”[8]。

民初政潮迭起,党会纷立,主要势力分为三股:一是袁世凯控制的北洋军阀官僚派,二是孙文、宋教仁、黄克强所领导的国民党,三是梁启超、汤化龙主导的进步党。在国会,进步党席位仅次于国民党。清末,黄远庸与雷奋、孙洪伊、徐佛苏等人在京共创“宪友会”;民国成立,隶属共和党,并任职干事,惟其党见不深,对上述三大势力均有不满,不分轩轾。黄远庸在《论衡》杂志《对于三大势力之警告》一文中,曾奉告大总统袁世凯“勿专从操纵政党上着想”,告诫国民党“勿专从对待袁氏个人着想”,希望进步党“亦勿专从对待国民党着想”,而是大众齐心一致,“各自殉其所信以尽瘁焉,各自输其诚款以相容纳焉,则国步庶有几希之幸耳”[9]。如此诤言,却未得三大势力接受,仍复相互排击,纷争不停,黄远庸大失所望,“一大国之大患莫大于其全国之有力分子不能依和平秩序竞争之轨道以相与进行。……及至一朝不能隐忍,不能弥缝,则大患至矣”,[10]“我国之政治舞台,乃有黑幕而无明幕”,并耻与为伍,1913年登报声明“自今而后,余之名字,誓与一切党会断绝连贯的关系”[11]。

黄远庸对中国政坛“屯垢积污,其风犹甚”之现象,早有洞察。1912年年底,他在《少年中国周刊》发表《不党之言》一文,执言一端,不留情面。尽管在文中也承认“法治国之不可无党”,“然今日政党之甘为万恶之傀儡,则国家之忧也”;尤其听闻某省以督都系某党中人,“非其党者不得任官,且有甄别属员,不以贤否,而以党别者”,黄远庸大不谓然:“以此召党,何患党之不发达。然试问此等党既发达之后,于党有何益处,于国家亦有何益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