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径运动教程
- 李建臣 王永安 文世林主编
- 5676字
- 2021-03-26 04:47:53
第二节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竞赛中,裁判工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比赛的进程、运动员的情绪、运动员水平的发挥,因此田径运动竞赛对裁判员有着较高的要求,要求裁判员掌握田径比赛规则和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1)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根据运动会的规模选聘裁判员;对裁判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学习竞赛规程与竞赛规则。
(2)召开各种会议
① 全体裁判员大会。宣布各裁判组人员名单和分工。
② 裁判小组会议。制订本小组学习和工作计划,讨论比赛和裁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③ 主裁判会议。由总裁判长召开,会议的内容为了解各裁判小组准备情况并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④ 领队、教练员会议。由竞赛组召开,总裁判长和有关的裁判长参加。介绍竞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补充规定,听取领队和教练员意见,讨论竞赛有关问题。
(3)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小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要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时裁判使用。
(4)比赛场地和器材的检查
各裁判小组于比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器材,如有必要,须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竞赛规则应从实际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中或领队、教练会议上说明。
三、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方法
(一)径赛裁判工作方法
径赛裁判工作是在径赛裁判长领导下,由检录、发令、终点、计时、检查等裁判员共同完成。
1.检录工作方法
检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运动会径赛项目的竞赛日程及规定的比赛时间,在每个项目比赛之前,按规定的检录时间召集运动员点名并组织、带领运动员进入比赛场地。田径运动会的检录工作由3~4名裁判员承担,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1)赛前要准备好检录所需要的各种用品(包括秩序册、检录单、扩音器)。
(2)提前到达检录处做好准备,按时召集运动员点名。点名时,要检查运动员的号码、服装、钉鞋等是否符合规则要求。长距离跑项目检录时,必须发给运动员小号码布,并规定佩带位置。
(3)检录完毕,按规定入场时间带领运动员入场到各项目的起点。4×100m接力还须将2、3、4棒运动员分别带至第1、2、3接力区。
2.发令工作方法
发令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规定的比赛时间,组织运动员准时比赛;执行有关起跑规则,有权警告与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发令工作一般设发令员1人,执行发令任务;助理发令员1~2人,其中1人协助发令员工作,另1人负责运动员上道,核对组别、项目、赛次、道次和运动员号码等工作。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1)赛前应准备好发令工作所需的各种用品(包括发令枪、手旗。道次牌等,接力跑项目比赛时还需准备接力棒),提前到达运动场地,检查各项目的起点线位置是否正确。
(2)每组比赛前,发令员右手侧举手旗与终点主裁判进行联系,待终点回旗门,手旗上举,表示即将发令,然后通知运动员上跑道。
(3)400m和400m以下的径赛项目(包括4×400m接力跑在内),起跑时,发令的口令为“各就位”、“预备”。400m以上的项目起跑时,发令口令只有“各就位”。口令发出,待全体运动员稳定后再鸣枪。发令时,口令要清晰洪亮,“各就位”拉长一些“预备”口令平稳、短促。举枪时,枪应举到烟屏中央稍下部位。同时,另一手持哨子于口旁或手持发令枪。鸣枪后,要稍停片刻再将持枪臂放下。发令时,一旦发现运动员起跑犯规,应立即吹哨或鸣枪将运动员召回,明确指出犯规的道次和运动员,并将道次牌转向。部分分道跑项目,发令员在发令前应向运动员说明抢道标志线的位置。
(4)发令员发令时所站的位置要适当,既能清楚地观察到所有运动员的起跑动作,又要使运动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口令和枪声,还要使终点计时员能清楚看到发令动作和烟屏。
3.终点和计时裁判工作方法
运动会终点裁判工作的任务是:准确、迅速判定径赛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及记取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另外,还要担任1500m以上项目的记圈工作。
终点裁判工作人员至少20~24人,其中1名终点主裁判负责终点全部工作以及与发令员和检查员取得联系,8~9人负责判定名次和记取成绩,2人负责终点记录工作。终点裁判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如下:
(1)比赛前应准备好终点裁判所需用品(包括秒表、终点记录用纸。铅笔等),检查、核对秒表。
(2)比赛开始,终点主裁判要与检查长联系,并通知终点裁判员(计时员)作好裁判准备,然后举旗通知起点,表示准备就绪,可以发令。
(3)当发令员发出“各就位”口令时,主裁判应向裁判员发出运动员“上道”的通知,以提醒裁判员注意。当发令员举枪时,主裁判应发出“举枪”的通知,再次提醒裁判员注意。此时裁判员(计时员)应全神贯注地观看烟屏,当看到枪烟的同时应立即开动秒表。
(4)当所看的运动员跑到距离终点线约20m时,裁判员应做好停表准备,当运动员的躯干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的瞬间,立即停表,做到“人到停表”。
(5)为了准确判定名次,裁判员应首先记住运动员的特征,然后再辨认其号码和道次。当主裁判将运动员召回终点按自己道次站好后,裁判员应立即填写“终点名次单、径赛计时表”。每组比赛结束后,主裁判应及时收集“终点名次单、径赛计时表”并认真、细致的核对,确认无误后交记录员填写“成绩记录单”。
(6)判定终点名次的方法一般有:
① 在短距离跑比赛时,一般采用按名次分工法即定名次报道次的方法。
② 在800m和1500m比赛中,如运动员人数超过8人,首先应保证前6~8名有专人负责,其余名次可采用一名裁判报号码,一名裁判记录的方法。如不超过8人则采用按道次分工或“人盯人”到底的方法。
③ 在长距离比赛时,为了准确判定长距离跑项目的名次和记录成绩,应设记圈员。记圈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分别记圈,每名记圈员记录的人数不超过4人;另一种是填表记圈,即由3名裁判员组成记圈小组,一人报运动员每次通过终点的顺序号码,一人将通过终点的号码填入总记录表,另一人核对填表记录情况。当运动员剩最后一圈和距终点只剩50m时,记圈员及时将运动员号码告诉终点主裁判。当运动员到达终点时,终点主裁判及时用手势和口令示意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
(7)进行1500m以上的项目比赛时,终点应设置报圈牌或由裁判员直接向运动员报圈。当领先的运动员剩最后一圈时,应用铃声或枪声通知运动员。
(8)当一组比赛工作结束时,终点主裁判应提醒裁判员(计时员)回表,准备迎接下一组比赛;
4.检查裁判工作方法
在比赛中检查运动员有无犯规情况,设检查员5~6人。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如下:
(1)检查主裁判领导全体检查裁判员熟悉规则及规程,准备好各种用品(如手旗。木尺、皮尺、检查报告单等),确定联络信号;在跨栏项目比赛前,要复查栏间距离和栏架高度;要确定检查裁判员的位置和检查区域。
(2)检查员按主裁判分配的任务和位置,负责检查径赛运动员有无犯规,如发现运动员犯规时,应立即标明运动员犯规的地点、犯规运动员的号码、道次和被影响运动员的号码及道次,并向检查主裁判举旗示意,如实报告犯规情况并填写“检查报告单”。
(3)主裁判在每组径赛比赛前后,用旗示与检查裁判员联系,如有犯规应亲临现场,根据检查裁判员的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报告径赛裁判长。
(4)检查裁判员重点的检查犯规违例内容如下:
① 短跑项目。是否发生串道、跌倒或其他影响他人的动作;弯道跑时踏左侧分道线或左侧分道等。
② 中长跑项目。有意挤撞和阻碍他人跑进;未过抢道标志线提前切人内道;不合理的超越;退出跑道后又继续跑进等。
③ 跨栏跑项目。在跨越栏架时其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故意用手推倒或用脚踢倒栏架;未跨过规定数量的栏架;手臂的摆动影响他人等。
④ 接力跑项目。未在接力区内完成传接棒;用抛掷方式传接棒;掉棒后,不是由原掉棒人捡起;未持棒跑完全程等。
(5)检查员的工作地点及位置如下:直道比赛项目,检查员应分布在直道两侧,离内突沿和外突沿约2m左右的地方,两侧检查员应交错排列,分别检查运动员有无犯规和违例情况;200m比赛时,检查员应分布在弯道和直道两侧,重点检查运动员在通过弯道时有无犯规情况;400m及中长距离跑项目比赛中,检查员应分布在直、曲段分界线附近;接力跑比赛时,接力区应有检查员;部分分道跑项目比赛时,抢道标志线处应有检查员。
(二)田赛裁判工作方法
田赛项目裁判,是在田赛裁判长统一领导下进行裁判工作的。
1.跳跃项目裁判工作方法
跳跃项目可根据比赛的实际需要,分成高度和远度两个裁判组。
(1)跳高项目裁判法:田赛高度项目裁判组由4~5人组成。主裁判领导全面工作,并负责判定运动员试跳是否成功和丈量横竿的高度。裁判员出2名,负责放置横竿和提升高度,并兼看运动员有无犯规情况。记录员1~2人负责检录通知运动员试跳和记录试跳情况。跳高比赛时,裁判员的工作位置如图4-1所示,其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图4-1 跳高比赛裁判员的工作位置图
① 赛前应了解并根据运动员水平,拟定各组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交总裁判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征求意见。比赛前要提前到达场地,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和领取裁判用品。
② 记录员赛前按规定时间到检录处召集运动员点名,检查运动员号码布和服装,钉鞋等是否符合规定。检录完毕,将运动员带人场内。人场后,先由主裁判向运动员讲解比赛注意事项,宣布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然后组织运动员丈量步点,并按试跳顺序进行1~2次赛前试跳,赛前5min应停止练习。
③ 比赛开始,由记录员按试跳顺序呼号试跳,运动员试跳成功,主裁判上举白旗,试跳失败,则上举红旗。
④ 记录员应将运动员每次试跳情况记入“田赛高度项目成绩记录表”,通常采用的记录符号如下:
试跳成功——○;
试跳失败——X;
免 跳——;
兼项请假——△。
⑤ 每一高度(轮次)试跳结束后,裁判员应按升高计划升高横杆,每次横杆升高之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丈量高度。凡涉及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审核丈量。自上次丈量后,如横杆又被触及,裁判员在每次后继试跳之前,必须再次审核丈量。
⑥ 在高度项目比赛中,如遇运动员破纪录时,裁判员审核丈量成绩后,还应立即请出田赛裁判长复核高度,经确认签字后,方能继续比赛。
⑦ 比赛结束后,记录员要整理成绩、排定名次,主裁判应认真审核并签字,然间交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最后送交编排记录组。
(2)跳远、三级跳远项目裁判法:田赛跳跃远度项目裁判组由4~6人组成,主裁判领导全面工作,并负责判定运动员试跳是否成功和检查丈量成绩。裁判员2名,负责丈量成绩,其中一个兼看起跳是否犯规和及时修补起跳板前沿橡皮泥或沙台,另一人看落点。记录员1~2人,负责检录、通知运动员试跳和记录试跳情况。三级跳远比赛时,需有一名裁判员协助主裁判判定运动员在三跳过程中有无犯规情况。应有1~2名志愿者负责挖、平沙坑。裁判员的工作位置如图4-2所示。其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图4-2 三级跳远比赛裁判员工作位置图2
① 赛前应提前到达场地,检查场地器材和领取裁判用品。记录员按规定时间到回赛检录处召集运动员点名,检查运动员号码布、服装、钉鞋等是否符合规定。检录完毕,将运动员带人场内,并组织运动员练习和丈量步点。赛前5min应停止练习,修补好起跳板前沿橡皮泥或沙台,准备开始比赛。
② 比赛开始后,由记录员按试跳顺序呼号试跳。运动试跳成功,主裁判上举白旗,两名丈量裁判员开始丈量成绩,试跳失败,则上举红旗。
③ 记录员应将运动员每次试跳成功的成绩记入“田赛远度项目成绩记录表”,遇到失败、兔跳、弃权、错过顺序等情况,应采用下列符号记入表内:
失 败——X;
免 跳——;
错过顺序——=;
请 假——△。
④ 前3次试跳结束,记录员应根据运动员3次试跳中的最佳成绩选8名交主裁判审核后参加后3次试跳。后3次试跳结束后,记录员按运动员6次试跳的最佳成绩判定名次。主裁判应认真审核并签字,然后交回赛裁判长审核签字,最后送交编排和记录公告组。
全能项目中的跳远比赛,试跳次数为3次,记录员应将运动员3次试跳中最佳成绩作为决定成绩,登记后交由主裁判审核签字,然后交由全能项目裁判。
2.投掷项目裁判工作方法
投掷项目应根据比赛的实际需要,成立投掷裁判小组,在主裁判领导下进行裁判工作。
投掷裁判小组一般由5~6人组成,主裁判领导全面工作,并负责判定运动员试掷是否有效。1名裁判员在投掷区附近协助主裁判判定运动员试掷是否有效并负责丈量成绩。另2~3名裁判员在器械的落地区负责看落点是否有效,举旗和丈量成绩。记录员1~2人,负责检录、通知运动员试掷和记录试掷成绩。另有1~2名服务人员,负责将掷出的器械送回投掷区。投掷项目裁判员的工作位置如图4-3所示。其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图4-3 投掷项目裁判员工作位置图
① 赛前应提前到达场地,检查场地和领取比赛器材与裁判用品。
② 记录员按规定的检录时间到比赛检录处点名。检录完毕后,将运动员带人场内,并组织运动员进行1~2次赛前的试掷,赛前5min应停止练习。
③ 比赛开始后,由记录员按试掷顺序呼号试掷。运动员试掷时,主裁判在投掷区附近负责看运动员试掷有无犯规,判定试掷是否成功。落地区附近的裁判员要注意器械的落地点,对有效的落地点,要根据主裁判的旗示,再决定是否插旗和丈量成绩。
④ 记录员应将运动员每次试掷的情况记入“田赛远度项目成绩记录表”。丈量成绩的,应将成绩记入表内。不丈量成绩的,通常采用下列符号记录表内:
试掷成功——○;
试掷失败——X;
免 掷——;
兼项请假——=。
⑤ 投掷项目丈量成绩的方法是从器械落地的最近点(距离投掷圈或起掷弧的最近点)取直线通过投掷圈或起掷弧至圆心,丈量着地的最近点至投掷圈或起掷弧内沿之间的距离。
⑥ 后3轮试掷结束后,记录员根据6次试掷中的最佳成绩判定比赛名次,主裁判应认真审核并签字,然后交回赛裁判长审核签字,最后交编排和记录公告组。
⑦ 全能项目中的投掷项目比赛,运动员试掷次数为3次。记录员应将运动员3次试掷中的最好成绩作为决定成绩,登记后交主裁判审核签字,然后交给全能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