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原则

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是传统会计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因此,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高校应将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融入其内在的教育理念,其主要的人才培养活动应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发展,甚至在某一点上能一定程度地引领社会或职业界的发展进程,并将其主要活动、资源等的边界延伸到社会之中,这样的模式便可称之为开放的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为了从深度协同与开放协同两个维度更好地构建开放式的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在体制机制上保障其有效运行,从人才培养模式的系统设计上确保其基本目标和最终目标的实现,开放式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在系统设计和实践运行中应充分地考虑和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一)内生性原则

内生性原则是指在开放式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和实践运行中,要以双向嵌入的单元系统结构为桥梁,挖掘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内向深度协同潜力、拓展其外向开放协同空间,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最大限度和最大范围地激活人才培养模式的内在活力,实现外部人才培养优势和资源的内化,提升高校会计人才培养的自主能力。

(二)后发性原则

后发性原则是指开放式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应以“优化赶超”为关键,通过内向深度协同挖潜和外向开放协同整合,集结内外结合的资源和协同活力,较快实现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升位”,尽快培养出社会需要的既懂大数据又懂会计知识的人才,与社会需求无缝衔接。

(三)互补性原则

互补性原则是指开放式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嵌入多方通过各自会计人才培养比较优势的组合匹配或交互作用,实现诸如教学与科研互补、教师与学生互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补、高校与企业资源互补等“1+1>2”的放大效应。一方面,这样可以弥补单向嵌入动力不足和结构不稳的缺陷;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多方嵌入强化整体协同意愿和放大人才培养的协同效用,实现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能力、培养水平和人才素质结构的整体提升。

(四)共享性原则

共享性原则是指开放式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嵌入多方依托以人才培养为核心而形成的实质性“会计人才培养共同体”这一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因共享和共用优质师资、精品课程、实验资源、实务案例、研究成果、教育品牌等,提高会计人才培养质量,节约会计人才培养成本,进而放大会计人才培养资源的系统价值。

(五)同步性原则

同步性原则是指开放式大数据+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植根于内向深度协同和外向开放协同两者之间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双向嵌入、集成整合:通过外向开放协同,使高校会计人才培养能力得以与国内高校、社会要求、国际专业标准保持近乎同步的提升;通过内向深度协同,加大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的会计人才培养整合力度,以此进一步提升会计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学改革、优化师资团队,实现会计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的同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