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属于空间的水仙花

纵然,早在1875年,黄山(Sam Wong)用中英对照的形式出版了准文学作品《英汉手册》(An English-Chinese Phrase Book Together with the Vocabulary o f Trade,Law,etc.); 1887年,李恩富(Lee Yan Phou)出版自传《我在中国的少年时代》(When I Was a Boy in China)。但从地理空间的角度来看的话,水仙花应当是第一个用英语书写北美华人生活的华人作家,其最早的以华人为题材的文章可追溯到发表在《蒙特利尔日报》上的三篇文章《自由之土》《秦松的一段经历》和《一个中国晚会》。此后,特别是在从她1896年访问纽约唐人街回来之后到1898年她正式迁往美国之前这段时间里,她陆续发表了多篇有关中国的小说和报刊杂文,其中包括《赌徒》《苦云》《伊索的故事》《东方爱情故事一则》《中国世仇》以及《为中国人请愿》等。这些是“水仙花第一批富有创造性的有关中国人的作品”[3]。也就是说,她的创作之源更多地始于加拿大。但从后世有关她的研究来看,大多数人都忽略了她的加拿大经历:身份原初意识的觉醒及其书写的志愿等,在强调她是美国人、美国华人以及与美国华人文学的关联的时候,忘记了她同时也是加拿大人、加拿大华人。

这种“遗忘”在林英敏(Amy Ling)为编辑水仙花的小说集Mrs.Spring Fragrance的导读中,可见一斑。她指出,作为亚美小说家的鼻祖,水仙花在亚美文学复兴的即刻,就被关注。在随后的对有关水仙花研究的简单梳理中,多数研究者和关注者们,也是将水仙花视为“Chinese-American”或者“Chinamerican”。[4]至于水仙花与“加拿大”之间的关联,除了生平之外,鲜有提及。这种研究现象在中国也特别普遍,从中国期刊网的反馈来看,“水仙花是美国华裔文学的先驱”这类说法,大有成为学术知识的趋势。

尽管也有些人注意到,水仙花的人生地理流转,不仅仅只是美国,因而称之为是北美华裔文学的先驱,以对以往的说法进行矫正,但对其创作的开创性及其意义的评估时,仍然将它视之为“美国”的独有,而非与“加拿大”的共享。在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文前言中,吴释冰通过水仙花作品署名的两次改变,即从最初的“埃迪思·伊恩”,到“水仙花”,再到“埃迪思·伊恩(水仙花)”,窥探出其文化意识的两次转换,并总结道:“水仙花一生中文化意识发展的两次飞跃令她以一种超越时代的眼光去审视美国社会,尤其是美国华人社会,并最终形成‘一家人’的社会理想。”[5]这一结论的地理专属性,与其在“中文摘要”中所指的“北美”有所冲突。在较近的美国学者 Juanita C.But的论文“The Making of a Eurasian: Writing,Miscegenation,and Redemption in Sui Sin Far/Edith Eaton”里,开篇处也是将水仙花与“America”“North America”产生地理关联,但在结尾处,同样将水仙花及其写作的意义独属于“American Literature”“Chinese Americans”。[6]

毋庸置疑,水仙花属于美国文学,特别是美国华裔文学,毕竟她的主要创作以及文学成就是在美国完成的;更为重要的是,若没有美国华裔文学,或者说亚美文学的复兴,或许水仙花还沉睡在历史的泥淖之中。[7]问题是,学者研究中国家主义的存在,令水仙花及其作品丧失了地理转换的品性以及所蕴含的空间美学。

从表征水仙花内心世界和生存意识的最为重要的两篇生平作品中可得知,向来水仙花更愿意将自身归属于“Eurasian”和“half-Chinese”。这与她人生中的地理位移是一致的。更为关键的是,虽然水仙花一直用写作为北美的中国人抗争,并认同中国人血统,却一直未曾去过地理上的“中国”。而且,这种地理位移不是空泛的,每一次都在她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人生烙印,并影响着她以后的生存选择,如职业、血统、身份、理想等以及文学创作。

在Juanita C.But的那篇论文里,就特意聚焦了水仙花四岁时所听到的“Chinese”、六岁时第一次看到除母亲之外的“Chinese”时所形成的心理创伤与文学创作之间的关联。从地理位移的角度考证的话,可以发现,水仙花四岁时在英国,六岁时在美国哈德森市。在Juanita C.But的提示下,在水仙花的两篇生平文章里,可以感知到,这种时间、事件和地点之间的关联,竟然是她有意的叙事策略,尽管,地点较少标识出来,比如八岁的时候,立志写一本有关半个中国血统人的书,十岁的时候开始有了民族身份的困惑,十八岁的时候这种困惑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未被人发现的优势,而这一时期成长中的她都在蒙特利尔。尽管,水仙花的确在美国的时候取得了人生和创作的辉煌——持续为种族抗争的写作精神、社会大同或者说“一家人”观念的成型等,但地理上分割开来的地点,将在人的空间意识中实现统一。因而,在谈论水仙花的时候,并不能将其笼统地归属于某个确切的地点,而是要在时空统一中去认知和理解她的人生、创作及其精神。事实上,如果细读她的两篇生平文章的话,也可以发现,水仙花尽管有着明确的地理意识,却从未对自身的地理归属有过明确的说法。

除了宣称自己是“Eurasian”和“half-Chinese”之外,最能表征水仙花身份标识的一个词是“nationality”。这个词,在水仙花的两篇自传中,出现8次之多。从《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七版)得知,这个词有两个解释:1.the legal right of belonging to a particular nation; 2.a group of people with the same language,culture and history who form part of a political nation;一般而言,有“国籍”和“民族”的意思。笔者的兴趣是,水仙花在哪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还是二者兼有。在硕士学位论文中,吴释冰倾向于后者。她主要的依据在于水仙花在第一篇自传里的一句话:“After all I have no nationality and am not anxious to claim any.Individuality is more than nationality.”[8]据此,她给出自己的观点,“她认识到‘个人主义比民族主义重要得多’,因此宣称自己‘没有国籍’”[9]。前文也简略提到,吴释冰的研究逻辑,即将水仙花文章署名的变化与其身份认同的嬗变对应起来,最后总结出水仙花所追求的“无国籍”的“一家人”理想。此刻的问题是,水仙花是否具有国家意识,更遑论从有到无的国家主义变迁。这需要从语义学上,根据具体的文本语境,去研判“nationality”的具体意义。

根据水仙花的叙述,她在十岁的时候,才真正遭遇“nationality”的问题:“I am ten years old.And all the while the question of nationality per plexed my little brain.”[10](也是在她的自传里第一次出现这个词)Juanita C.But认为,虽然水仙花四岁的时候,感受到了“Chinese”的微妙差异,但那个时候的她还不足以将这种差异和种族的差异关联起来,[11]也就是说差异化的“Chinese”还没有被她的社会化所构建或者浸染。此刻,十岁的她,已经明确感受到了社会化的力量,于是明确地质疑:“Why is my mother race despised?”[12]虽然水仙花六岁的时候,已经将原初那种“Chinese”微妙的差异,纳入到与“white”相对立的种族二元语境之中,但只有此刻,那种创伤性的差异才上升到“nationality”的层面,实现了“Chinese(white)—race—nationality”三者之间的相互转化。显然,在这种转换中,“国籍”的意义是无法承担,更别说替代“民族”的分量。与水仙花复杂的地理位移相较,从“国籍”上理解她对“nationality”的使用,实在过于狭窄。事实上,在随后的七次“nationality”的使用中,都应该作为“民族”来解释。一个人的国界、国籍,或者说国家意识,向来都不是水仙花的焦虑之所在,她关心的是人的种族、民族观念。可以说,从她四岁开始体察到“Chinese”之差异的即刻起,这个词都不曾是“国籍”的用法,与之相对应的应该是种族、民族,尽管四岁的她尚不能有这样的语义联系。所以,水仙花才以“Eurasian”和“half-Chinese(half-white)”自居,指的是种族的混合,或者是民族的混合,而不是国籍的混合。的确,可以说,水仙花是一个没有国籍的人,那是因为她从来都不曾有过。

水仙花这种国家意识的淡薄,与民族国家的形塑历程,特别是美国、加拿大得以构建的历史语境,是有些突兀的。但水仙花是一个类型化的作家,她所关注的与她所创作的,在视域与范畴上都有着一致性,或许正是这种言说与书写的同步,让她在1912年的自传中写出自己早已设计好的创作原则,即“I intended to form all my characters upon the model of myself”[13]。而她的作品类型,或者说她一生所关注的范畴,用Juanita C.But的话来说,即是“为歧视语境中的种族认同进行持续的抗争”[14]。单就这个“歧视语境”而言,在1865—1914年的北美,甚至欧洲,尽管在种族歧视的法律和政策上,有一定的时间性区分,但由于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者之间主流族群种族、民族、文化上的亲密关联,各自所形成的歧视语境和种族观念,本质上并没有差异。这种种族歧视语境的地理同构性,从水仙花自身的地理体验中也可略知一二。

前文已将水仙花的时间点和地理点之间进行了关联。在这个时空关联里,无论是四岁时的英国麦克莱斯菲尔德,六岁时的美国哈德森,还是十岁时的蒙特利尔,水仙花虽然实现了地理上的“逃离”[15],却仍然被笼罩在种族歧视的氛围之中,都不可能摆脱“Chinese”所具有的社会性烙印。换言之,在水仙花的生存体验和生活经验里,种族歧视是没有国界的。虽然英国和北美之间隔着一个大西洋,但白人至上的种族观念及其生成的文化心理结构,在地理跨界中,实现了空间的同一。关于此,臭名昭著的所谓“黄祸文学”,在约瑟夫·康拉德、马克·吐温、杰克·伦敦的创作中就形成了这种空间同一。在名为“黄祸文学:西方‘知识暴力’的一种形态”[16]的章节中,李贵苍对“水仙花生活的时代”进行了文化考古学式的分析与阐释,异曲同工地为种族歧视的空间同一性提供了深层的文化心理依据。但可惜的是,他的文化解读并没有留意“nationality”的语义学差异,并没有认识到当他将此翻译为“国籍”[17]的时候,因之而产生的地理阈限与水仙花“一家人”的大同理想的空间超越性之间的语义冲突。这很可能与李贵苍在研究中不自觉的国家主义前理解有关。

李贵苍在2014年出版的《书写他处:亚裔北美文学鼻祖水仙花研究》,是目前笔者发现的大陆研究水仙花的第一本学术专著,其意义与影响自有其历史位置。美中不足的一点,他的研究依然未能破除“水仙花—美国”的地理封锁,虽然如书名所示,他将水仙花与北美关联起来,但在书写中,依然遵循的是美国的历史和美国华裔文学的路径,却疏忽了北美的另一个文学文化知识系统,尽管他提到了水仙花的《为中国人请愿书:本记者的声援》(A Plea for the Chinaman: A Correspondent's Argument in His Favor)[18]和加拿大特鲁多政府所创造的“明显的少数民族”(visible minorities)概念,但作为水仙花生存体验中不可缺失的“加拿大”同样被压抑在“美国”之下,或者被“北美”所遮蔽与掩盖。这种研究的疏忽,与李贵苍在著作里所提倡的“‘历史化’水仙花”的观点,并不一致。少了“加拿大”的,正如少了“美国”的水仙花那样,都不会是完整实现水仙花的“历史化”。事实上,任何将水仙花固定在地理疆界之内的观念与行为,都将有悖于水仙花所孜孜以求的“一家人”的社会大同理想。在这个意义上,当她在创作中使用“American”时,并不一定确指地理意义上的“美国”,而是将其外延化,修辞化,成为与“Chinese”相对应的一个标识。

有关水仙花的“一家人”的社会大同理想的具体内容及其意义,吴释冰、李贵苍等人都已做了专题研究,在此不再赘述。但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水仙花的大同理想,和其“nationality”的使用有着内在的关联。在笔者看来,在水仙花的文本语境里,“nationality”两个意思的语义学分野,有着地理与空间两个层面的差异。“国籍”是政治学的概念,有着天然的地理阈限,而民族,更是属于一个文化的概念,特别是在全球化快速发展的时代里,地理的意义是无法涵盖的,要上升至空间的层面去理解它。

事实上,就华人而言,无论是早期的先后前往东南亚、南美、北美等世界各地的劳工、苦力先侨,还是晚近在全球移居的新移民,都已经让中华民族打破了地理的阈限,而实现了空间化的拓展。作为一种人类文明中的乌托邦思想的延续,一个人类未来生存状态的理想,水仙花的开创性,在“终究,我没有民族,也无意于此。个体的意义大于民族的意义”叙述中,令空间化的“民族”实现了空间式的超越。但这种超越,并非空洞而不可捉摸的,这与此表述的上一段叙述有所关联:“当我是东方的时候,心系西方;而我是西方的时候,却又心系东方。不久之后,我希望能在中国。因为我的生命,在父亲的故土上开启,所以要在母亲的故土上完结。”[19]从中可见,水仙花的“一家人”的理想离不开“东西方”的历史语境,这与她的人生轨迹是相辅相成的。对此的探讨将在下文展开。此处的观点是,由于水仙花具体的生命体验和其美学构想,国家主义等地理意义上的封锁,无益于对之的研究与探讨,特别是当下研究语境中“美国”的过分聚焦,更让其从地理阈限之内解脱出来成为必要,而对其进行“加拿大”语境的聚焦,将成为空间化水仙花的一个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