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客观外在存在辩证法

黑格尔对康德三分法辩证法抱有二重态度,一方面黑格尔对这种辩证法有非常明显的意向性、倾向性,可以说其心实向往之,因而极尽效仿之能事,把他自己的主要著作《逻辑学》(上下卷)弄成了纯粹的三分法结构,使用三分法进行理论分析与阐释,运用三分法逻辑规律进行理论论证;另一方面,对之却又肆意加以贬抑,以致曲解与排斥,屡屡指责在康德那里三分法并没有具体、充实和完整的内容。黑格尔说:“伟大的(辩证法)概念的本能使得康德说:第一个范畴是肯定的,第二个范畴是第一个范畴的否定,第三个范畴是前两者的综合。三一的形式,在这里只是公式,在自身内部却潜藏着绝对形式、概念。康德并没有(辩证法)推演这些范畴,他感觉到它们是不完备的,不过他说,其他的范畴应该从它们推演出来。”这里就对康德的三分法做出了精湛的解读,认为它属于对立面统一辩证法,但又认为它本应该是绝对形式,从逻辑推演出来的纯粹概念,康德却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完备的阐释。后面这一点指责反倒可以显示出康德三分法并不是主观臆断的纯粹概念辩证法,不是单纯依据逻辑规则推演出来的绝对辩证法。它是对客观外在存在的辩证法真切的表述。

显然,黑格尔的指责与事实并不相符。在康德那里许许多多著作都包含丰富多彩的辩证法理论,特别是在《纯粹理论批判》《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等著作中,辩证法的内容尤其繁华复杂,不仅认识辩证法鲜明突出,系统完备,三分法更被用来研究感性、知性与理性的运动变化,客观外在存在辩证法更是云彩飞扬,发人深省。康德通过一系列自然科学著作独步千古地揭示了自然存在辩证法、物质运动辩证法,还依据各种各样历史文本资料,提出了他自己独创的社会历史存在辩证法,指明人类社会是在人类的社会性与非社会性辩证运动中产生和发展的。

在这一编,我们先来探讨康德所涉及的自然存在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