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手册
- 辛辉
- 1032字
- 2021-05-14 14:03:19
1.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能给子女改姓吗?
案例介绍
贝贝今年五岁了,由于父亲蔡某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她的母亲申某忍无可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支持了贝贝母亲的离婚诉讼请求,并将贝贝判给母亲抚养。申某跟蔡某离婚后不久就与于某再婚了,在于某的一再要求下申某将贝贝的姓氏由“蔡”改成了“于”,从此贝贝随了继父的姓。这件事申某一直没有告诉蔡某。蔡某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于是他找到申某要求将贝贝的姓氏改过来,可是申某对蔡某的要求不理不睬。蔡某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贝贝的姓氏。母亲申某给贝贝改姓的行为合法吗?
专家讲堂
申某未经蔡某允许擅自给贝贝改姓的行为不合法。我国《婚姻法》规定:“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此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本案中申某未经前夫蔡某的同意而将其孩子的姓氏改为继父的姓氏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改变孩子的姓氏。在处理离婚后一方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母或者继父的姓氏而引起的纠纷时,应该让孩子恢复原姓。案例中,申某未经前夫同意擅自变更孩子的姓氏,在其前夫反对的情况下,应该让孩子恢复原姓。
成长提示
姓名一般都是孩子出生时父母或者长辈给取的,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种种期望,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行为。子女成年后,如果不喜欢父母给取的名字,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更改自己的名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每个人都有姓名权,包括自我命名权、姓名使用权、改名权和保护自己姓名的权利。如果父母双方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意给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确实需要改名的,应该跟对方商量并征求未成年人的意见,毕竟最终使用这个名字的人是未成年人本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