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善胜弗与,善用人为之下

(今本68章)

【帛书复原本】

善为士者不武〔一〕,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二〕,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是谓天,古之极也〔三〕

【今本】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对比说明】

复原本与今本有4处不同,文意相同。

【译文】

善于带兵的将帅不逞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动怒,善于制胜的人不轻易与敌争战,善于用人的人谦下待人。这叫不与人争的德行,这叫用人之道,这叫符合天道,是自古以来最高的法则。

【注释】

〔一〕士:武士,这里指将帅。

〔二〕弗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三〕天:符合自然规律。古之极:自古以来最高法则。

【阐释】

本章老子讲述了三个方面的道理:一是如何用兵打仗,二是争与不争的辩证关系,三是“道”的最高法则。

老子认为,用兵核心要做到五点,即不逞勇武,不轻易动怒,避免与敌发生正面冲突,充分发挥人的才智和善于用人。“不逞勇武,不轻易动怒”是修身,“充分发挥人的才智和善于用人”属于修智,“避免与敌发生正面冲突”属于明智的策略。

修身,按照《孙子兵法》的讲法,属于“善战者”的特质,所谓“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因为战争是国力、人力和智慧的较量。“逞武”“动怒”就会使将帅失去理智,导致不能冷静、客观地分析、研究敌我双方的优势与劣势,容易引发主观臆断和冲动,进而导致失败。

作为用兵的将帅,仅仅善战是不够的,核心还在于借力用人。所以“修智”是更重要的。那么如何修智呢?关键就是老子经常讲的“善下”,所谓“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是以能为百谷王”。这样就会吸引众多的能人将士,为己所用,从而使自己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不争,天下莫能争”的辩证思想就会在带兵打仗中得到高效的运用。

修身、修智与“不争”的境界,背后的原动力和核心造化是什么呢?那就是“道”的顺应自然与因势利导,即“无为而无不为”的“天道”,这就是最高的智慧与行事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