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前言(1)
- 中国式管理行为(十周年纪念珍藏版)
- 曾仕强
- 3519字
- 2016-04-13 17:16:10
中国人的管理行为特性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西方人从西方看地球,东方人从东方看地球,竟然产生两种不同的看法。影响所及,形成东西方管理行为的差异。
西方人观察宇宙万物,发现所有生物,都发端于一个基本细胞。基本细胞分裂为二,二分裂为四,四分裂为八,这样发展下去,终于形成植物、动物与人类。
中国人考察宇宙万物,发觉“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如此生生不息,和西方科学所发现的事实,可以说完全一样。
中西双方都认为宇宙万物,都是一生二所衍生的结果。
但是,进一步推究“一怎么能生二”时,彼此就有了不同的看法。
西方人认为“一个基本细胞分裂为二”的原因,是由于“二构成一”(马绍伯先生指出:二构成一,就二看,是两种现象)。“二构成一”,当然很容易分裂为二。
我国先哲也肯定“太极是阴、阳所构成的单元”,不过“二构成一”之外,尚有“一内涵二”的用意。(马先生说:“一内涵二,就一看,则两种现象皆发于同一本体,老子所谓‘同出而异名’,正是如此。”)
西方重视“二构成一”,总是以个体的对立看事物:公司有劳资方的对立;同人有优劣的对立;企业生存竞争,亦有其冲突的对立。
中国古人认为对立固然存在,却也相辅相成。由“一内涵二”的取向不难发现“对立存在于统一”,所以《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万物同时生长而彼此不相妨害,道理一齐实行而彼此不相违背。)有公司才有劳资方的存在,彼此应该互信互谅;同人间有优才显得有劣,有劣也才显得有优,大家应该互助;有同业的竞争,才能力求精进,必须合理合法以谋公平合作。
“二构成一”在管理上产生西方人“一切依据是非来判断”的科学化行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相当简单明了。
西方管理,喜欢问:“Which is right?A or B?”而他们的答案,往往都很肯定,不是“A is right”,便是“B is right”。若是“A is right”,那么A就成为共同遵守的标准;如果“B is right”,那么B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标准。他们把判断是非的结果,明定为公是公非,称为“标准化”(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制定事物的标准,并力求切实施行)。
为求组织成员共同遵行既定的标准,必须一切说清楚,同时要求符合同一标准,于是明定为制度。大家一体遵行制度,叫作“制度化”。
制度是组织所有成员一切分工合作的基本规范,是管理的出发点。任何成员,其行为合乎制度的即为“对”的行为,否则便是“错”的行为。前者为组织所欢迎,后者则为组织所不许。
A和B之间,有一条直线。A大于B则A对,B大于A则B对。是非有所争执的时候,采取“多数决”的民主方式,居于A和B的彼此“制衡”,来决定孰是孰非。争执获得协议之后,立即修订原有的制度,成为今后未再度发生冲突之前的标准。
西方的“二构成一”观点,形成他们的“制衡思想”,并发展为经由谈判,分出大小或是非,以便共同遵行的“制衡行为”。
这种行为,其理论基础乃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谈判”指“满足各自的需要而进行的交易”,“是非”在确立个人的权利与义务,而“制衡”则在维护并增强个人的权益。
“一内涵二”在管理上产生中国人“圆满重于是非”的人性化行为。我们常说:“这样做是对,可惜不够圆满。”可见“把事情做对未必就是把事情做好”,中国人要求“把事情做好”而非仅止于“把事情做对”。
中国人当然也问:“甲对或是乙对?”只是答案很少是“甲对”或“乙对”,却多半是“甲对,乙也不见得错”或“乙错,甲又能对到哪里去?”除非实在是十分明显而简单的事情,否则我们总觉得“是非难明”!
中国人重视是非,却更了解粗理很好讲,任何人开口便可以说一大堆道理;细理不好讲,仔细推敲起来,每一个人所说的道理都存在着若干疑难;微理很难讲,再深究下去,到了十分精微的地方,似乎永远说不清楚;玄理犹可讲,没有办法时,往往会把道理说得玄而又玄;妙理不可言,真正的道理“多半妙不可言”,同时觉察“语言、文字本身就是一种沟通的障碍”,因而非常谨慎,不敢擅下判断。所以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能够说得清楚的道理,已经失去它的普遍性,带有某些特殊性了。)
相信资深的主管,都有这种经验:某件事情出了差错,关系者一共只有甲、乙、丙三人,甲说得理直气壮,但是乙、丙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常常指责中国人爱说理由,个个都是找借口专家,弄得主管左右为难,不知谁对谁错,实在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因为道理人人会讲,是非却很难明断!
我国的太极图像,并非凭空玄想而来。太极代表“圆满”,根本上是一个主体。在此同一主体内,产生“是”“非”两种相异的现象。“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成为中国人的“太极思想”,发展为“听一句话,要先问清楚究竟是谁说的,以便决定是否遵行”的“太极行为”。
这种行为,其理论基础即为“交互主义”(mutualism)。中国人既不完全奉行“个人主义”,也不完全奉行“集体主义”;中国人既有“个人主义”思想,又有“集体主义”思想。常听到中国人说“输人不输阵”“团结起来才有力量”,但是言犹在耳,发现情势不对,率先溜之大吉。然而却有人说到做到,临阵绝不脱逃,至死不渝。中国人的原则,完全居于“看你对我如何,我就如何待你”的“交往”性,通俗地说,叫作“彼此、彼此”。
我们放眼看去,宇宙万物无一不是圆弧形的。凡直线形的,都是“人为”的,而“人为为伪”,形式化的东西,中国人比较不喜欢,其道理在此。
太极思想,彼此之间不是一条直线,却是阴阳对称、自然顺畅的圆弧曲线,形成管理上“不明确”的“分寸”。中国人必须善于把握自己应守的分寸,无过与不及,的确相当困难,需要历练与智慧,因此有些人十分厌恶,甚至到了怨恨的地步。
日本人学习中国文化,便是由于智慧的限制,无法变化自如,所以学到后来,既没有曲线,也没有直线,只剩下一个圆形的外壳。日本人自称“大和民族”。大者太也,和即是顺,说起来就是“过分求圆满”,形成“太顺的‘事大主义’”。
“太顺”的部属,绝对服从的结果,固然有利于力量集中。但是,万一决策有重大的错误,而此一决策者又“大而有力”,则大家盲目服从,势必害己害国。历史上日本军国主义盛行,自杀飞机愚行,大屠杀蛮行,不就是最好的证明?
日本人为了寻求“大和”,往往弄得没有是非。他们一心一意追求利益,成为世人轻视的“经济动物”。“日本第一”中蕴含着重大的危机,因为他们缺乏适当的制衡,活像一辆刹车不灵的汽车,走顺路时很愉快,危急时真不敢想象。
“大和思想”发展为日本人“一不怕死、二不怕苦、一切为团体荣誉而努力”的“大和行为”。其理论基础即是“集体主义”(collectivism)。
太极行为的根源,是“人性”。凡人皆有喜怒哀乐之情,未发时谓之中,发而中节便是和。中国人所讲求的“和”,是“用”的一种境界,而其“体”则为“中”。体不离用,用不离体,其间的不同,只在已发与未发。未发的“体”,没有不善的;已发的“用”,便有善有不善。《中庸》特别指出“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就是说明我们所追求的“和”,乃是已发的善的情,而摒弃了不善的情。
成中英先生以孔子“一以贯之”的纵贯和横贯两种关系来解释“持中致和”的道理。他说:“‘和’是横的一贯,‘中’是纵的一贯。文化本身应该有中与和的道理,这是中国哲学最基本的智慧。”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比较简单,凡事只要想到自己的权益,“不要让自己的权利睡着了”,每一个人都为自己而争,最后总能达到制衡的结果。“两人独立,个人自由”所产生的个人行为,因利害关系相结合,“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成为美国人坚强的信念。
日本人也相当单纯,凡事只需顾及对方,比比“究竟谁比较大”。你大我听你的,我大你听我的。这种“上级生”精神,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
中国人就很复杂,不但想到“我”,还要顾及“你”,更不能忘掉“他”。我们上下、左右、前后都必须同时深思熟虑,面面俱到,才不会不知不觉中树敌,招来无穷的后患。在横的方面,要“和”,对任何人的感情,都应该发而皆中节,保持恰到好处的人际关系。在纵的方面,要“中”,对于人事的处置,应该有自己的原则,时时刻刻都不离这一根本。中国人不能不坚持原则,否则人家会批评他“没有定律”“缺乏制度”,甚至“胡作非为”。坚持原则又不能到处得罪人,弄得鸡飞狗跳,妨害安宁。“持中致和”即是既要坚持原则又能和谐相处,所以“和”就是广结善缘,用“广结善缘”来“坚持原则”,既会做人又能做事,叫作“致中和”,乃是真正的圆满。
不能“致中和”,结果必然“和稀泥”。今天大家由于痛恨和稀泥而怪罪致中和,有似“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未免因噎废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