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政务环境下的政府信息公开
- 王益民
- 2680字
- 2021-03-26 05:05:30
2.2 革新理念:信息公开内涵与意义的变化
2.2.1 信息化发展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和内涵发生变化
信息化已经而且将更加深刻地影响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已经催生了巨大的“新经济”部门,IT产业已经成为最大的产业部门之一,国内外在这些产业部门都出现了不少巨型企业,如微软、苹果、英特尔、阿里巴巴、腾讯等。信息化不仅带来技术革命,而且推动商业模式的创新层出不穷,甚至影响到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种客观上的变化和飞速的发展,也促进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和内涵不断发生变化。
从更普遍的角度来看,政务公开主要内涵包括了行政事务的公开。具体的有:发布行政规范、行政规划,公布行政管辖范围、工作安排,告知行政决定、理由和依据,报告行政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我国不少省份在起草、制定和公布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中,都注意到了对政府信息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定义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信息,作为本规定中所称的政府信息。《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搜集与整合的与经济、管理、公共服务和行政相关的内容。
2.2.2 信息化发展促进信息公开意义更加丰富
信息化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更加值得重视,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到第三产业,各行各业均不同程度受到信息化的渗透,有的部门正在出现颠覆性变化。商贸、物流、金融等传统服务业发生着深刻变化,制造业也呈现出智能化、网络化、模块化、柔性化的新特点。信息化影响之深刻,前所未有,对此应有充分认识。这种客观的、经济上的飞速发展和变化,也进一步丰富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最初关注于当下现实意义的收益转变为国家层面保障公民权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刻考虑。
2.2.2.1 节约成本
对于需要进一步构建信息化的政府,必须在有助于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建设方面下更大的功夫。诚然,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前期建设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但今后的信息复制成本可以得到显著的下降,不仅仅依靠传统的纸质文件进行传递,依托网络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其所传递的信息公开服务的传播。显然,这样的信息公开方式可减少交通、人力、递送、复印等费用。不仅如此,信息化环境下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有助于促进信息资源的公平公正传播与分配,办事更阳光、更透明,还可以减少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成本,保障每一个人的知情权。
2.2.2.2 提升政务处理效率,方便个人与组织办理有关手续
相对于任何一种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信息化环境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极大的优势和潜力。因为传统的信息传播工具都会受到时间、地域的限制。而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模式的不断演进,只要可以上网,就可以随时获取需要的信息。同时,这样的信息拥有便捷的复制、搜索、下载、存储、打印与传递功能,也可以反哺政府,提升政务处理运转效率,方便社会中的个人与组织办理有关手续。
2.2.2.3 全面展示信息
政府信息不但数量多而且几乎每时每刻都有新的需要公开的信息产生,这就要求我们找到一条解决方案。政府网站依托于电子政务,具有传统信息公开模式信息沉淀和积累功能,不受篇幅、时间、空间、传播媒介的限制,让公众得以更全面更快捷地了解政府信息。传统的信息公开方式,受到成本、印刷和等传统媒介自身特征的限制,政府无法将拥有的所有信息向公众公开,查阅起来也不方便。可以看出,信息化的环境带来的优势是无与伦比的。
2.2.2.4 增强政府与社会的互动
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单向的传递模式,即政府向社会单向传播,如通过政府公报、电视、广播、报刊、新闻发布会等。公众对政府公开的信息基本上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拥有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渠道比较狭窄。而在信息公开的环境下,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交流大大加强。公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对信息进行甄别与选择,更可以通过网络针对某些政府行为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及时参与投票选举以及对某些政策进行评价等,更好地保障了公民权利的实现。
不仅如此,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目的得到了丰富与发展。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进一步确认,从而得到法律上的保证。以数字化、网络化、电子化为基础的电子政务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信息公开的内在要求也极大地推动了电子政务的发展。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不断丰富,呈现出以下几点。
(1)缩小数字鸿沟。世界上的很多国家也注意到了数字鸿沟的危害,并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不断缩小数字鸿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探索新的解决方案。美国的休斯敦市也已经启动一项项目,旨在减少好消除“数字鸿沟”的现象。该项目已经投入950万美元,为那些没有条件使用计算机或使用网络服务的公民提供免费上网的机会。为了不断实现缩小“数字鸿沟”的目的,我国也需要关注相关的问题,借鉴他国的经验,加大、加快公共和基础设施投入,注重相关软件的配套提升,提高公民利用政府网站的能力。同时也需要提供其他的、多样的信息公开渠道,弥补少部分互联网无法触及的领域与受众。
(2)促进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政府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在一些国家已经建立。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商务部、国防部、教育部等数十个直属部门都设立CIO的职位。英国政府也施行了相似的举措。为了提高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们需要借鉴其他国家采取的方式来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目的。这不仅要求我们在人员设置上进行相应调整,更要求顶层设计对于政府机构的信息公开进行更完善的统一规划,必要时调整相应机构。同时,这也有利于提高机关人员整体的“电子政务”的意识和技能。
(3)巩固立体式的信息化环境下的信息公开模式。截至2014年,中国互联网上网人数为64875万人,接近我国总人口数的一半,因此,巩固立体式的电子化信息公开服务体系的任务十分重要。我们在注重、巩固传统信息公开方式的同时,也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可能技术,多角度、全方位地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模式。现在,手机短信、手机报纸、政务APP、电子专栏等多样的传播媒介与政府门户网站一道构建了多维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弥补了仅仅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不足,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信息公开方式的提升。
不仅如此,政务信息公开还有利于确保公众真真正正地参与国家事务,发出自己的声音。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了民众的决策参与意识,通过建设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基于网络的渠道,可以让政府及时了解民意、汇聚民智、解决民需、排解民忧,促使政府有压力和动力去及时解决各种问题,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效率和执政能力。